农村公路施工标准化文件实施细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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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应到位。
2、按照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公路项目首件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要求,选择地质条件、断面形式等具有代表性的路段进行试验段施工,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如:
填石路堤、土石路堤。
3、试验段完成后,应及时对试验路段施工资料进行总结,以确定适宜的施工工艺参数。
试验段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1)试验段基本概况;
(2)原材料试验资料及标准击实试验资料;
(3)压实工艺主要参数;
(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控制方法;
(5)优化后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工艺;
(6)施工原始记录、检测记录;
(7)相关建议和意见;
(8)将试验段施工总结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通村公路上报业主批准),路基方可开展大规模施工。
4、施工过程中,施工原始记录与施工工序必须同步,工程现场验收与施工资料签认同步,对隐蔽工程必须保留相关音像资料。
5、台背与路基结合部、分段作业结合部、标段结合部、挖填交界结合部,路基拼接段结合部、错车道预留部位,应作为路基施工质量关键控制部位。
6、路面施工前,必须对提交质监机构路基交验,重点检测路基宽度、弯沉和平整度,以上指标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才能进行路面施工,对未提交进行后续施工的,不得交竣工验收。
第五条路基施工材料要求
1、防护工程的砌筑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无风化,无裂纹、无水锈石料,其强度等级、抗水性、抗冻性等技术指标及石料的规格尺寸经检验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2、水泥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的品质试验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并应按批次对同一生产厂、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及同一出厂日期的水泥进行强度、细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性能的检验,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复检,并应按其复检结果使用。
3、粗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洁净、级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进场应对其外观、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值等指标进行检验。
据混凝土最大粒径采用连续两级配或连续多级配,不宜采用单粒级配或间断级配配制,必须使用时,应通过试验验证,最大粒径宜控制在37.5mm以内。
材料的堆放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分别按材料的规格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4、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砂,进场应对其外观、筛分、细度模数、有机物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及人工砂的石粉含量等指标进行检验。
配制混凝土时,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使用性能,选用不同技术要求的Ⅰ、Ⅱ、Ⅲ类砂。
配制砂浆时,宜选用技术要求的Ⅲ类砂,中砂或粗砂,在保证砂浆强度的基础上,也可采细砂,但应适当增加水泥用量。
砂的最大粒径,当用于砌筑片石时,不宜超过5mm;
当用于砌筑块石、粗料石时,不宜超过2.5mm。
5、拌和用水可直接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当采用其他的水源或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对水质进行检验。
拌和用水不得使用有漂浮明显的油脂和泡沫,及有明显的颜色和异味的水。
6、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应使用工程实际采用的材料,通过试验确定,当变更混凝土、砂浆的组成材料时,其配合比应重新试验确定。
配制的混凝土拌和物应满足和易性、凝结时间等施工技术条件,并满足强度、耐久性等质量要求。
配制的砂浆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砌筑用砂浆类别和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7、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单,进场时除应检查其外观(洁净、无损伤)和标志外,应按不同的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抽取试验进行力学性能试验,经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8、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是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成品。
外加剂使用前应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满足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中。
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根据使用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材料的变化等通过试验确定。
外加剂与水泥、矿物掺合料之间应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9、掺合料应保证其成品品质稳定,来料均匀,掺合料应由生产单位专门加工,进行产品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书。
混凝土中需要掺用粉煤灰、磨细矿渣、硅灰等掺合料时,其掺入量应在使用前通过试验确定。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钢筋产生锈蚀。
对设置在结构或构件的预留钢筋外的露部分,宜采取包裹、涂刷防锈材料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临时性防护。
第六条材料的存放要求
1、材料的堆放应严格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对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用途的材料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2、水泥不得长时间露天堆放,临时露天堆放时应设支垫并覆盖,不同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日期的水泥应分别按照站场建设的要求分别按批次存放在材料存储区内。
3、粗、细集料的堆放场地应硬化,并分别按照材料的规格隔开堆放在,堆放区域内设置标志牌标明材料的规格。
4、钢筋存放时,应按照不同品种、规格,分批分别堆置整齐,不得混杂,并应设立识别标志,存放的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放场地应有防、排水设施,且钢筋不得直接置于地面,应垫高或堆置在台座上,顶部应采用合适的材料予以覆盖,防止水浸和雨淋。
第七条路基开挖施工要点
1、路基开挖必须保证路基宽度,并应预留足够的边沟宽度。
路基边线应顺直、曲线应圆滑。
2、土质边坡开挖应至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随挖随修整边坡,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坡面应一次成形,坡面平顺、稳定,不得有亏坡等病害,对设计要求支护的应开挖一级、防护一级。
3、石质挖方边坡应从开挖线往下分级清刷边坡,每下挖2-3m,应对新开挖边坡进行刷坡,并清除危石、松石。
4、采用爆破法开挖石方边坡,应先查明空中缆线、地下管线的位置,开挖边界线外可能受爆破影响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居民居住情况等,然后制定详细的爆破技术安全方案,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5、对于土质挖方边坡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应进行专项施工方案设计,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实施。
6、通村公路路堑边坡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稳定综合确定,确保坡率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7、挖方段遇地下水时,应采取排导措施,可适当增设排水设施疏导地下水。
第八条路基填筑施工要点
1、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
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2、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处理并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
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确保填料材料均匀。
3、填石、土石混填严禁采用风化石填筑,石料粒径应不大于500mm,压实机械宜选用自重18t的振动压路机。
4、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填筑厚度、压实遍数及含水率,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5、不良软土路段路基挖除换填应挖除原地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不良土体,应在基底上铺筑一层粒径较大的片石,碾压稳定后再使用符合要求的透水性材料分层填筑,压实度必须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6、成型路基外观质量标准:
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孔洞,大粒径石料不得松动。
第九条改扩建工程路基施工要点
1、在通车路段施工,应制订交通保畅方案,设立专职的交通管理人员,摆放有效的交通引导标志、限速标志和必要的警示灯设施,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2、路基施工前对地基状况进行核查,加宽应对原路基的不均匀沉降、桥头路基沉陷等病害、加宽段软土路基及路基基底处理,保障路基的稳定性。
3、路基施工采用开挖台阶的施工工艺,开挖一级填筑一级,逐级开挖,逐级填筑。
台阶开挖宽度120cm、高度80cm由底至上开挖。
4、台阶开挖采用挖掘机结合人工的方式进行,分段落、分级进行开挖。
5、在进行路基填筑时,应加强与原老路台阶结合处的碾压。
6、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且须每点都合格。
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施工。
7、应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降雨时及时对已开挖的老路基台阶采用防水布进行覆盖。
第十条边坡防护与支挡工程施工要求
1、农村公路防护工程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水文、地质及建设资金等情况,采取工程防护和植物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措施,在适宜于植物生长的土质边坡上,应本着满足“稳定边坡,保持水土、融合自然”的原则,选用根系发达、易成活、易生长、抗病虫的乡土植物,优先采用植物防护措施。
岩体风化严重、节理发育、软质岩石、松散碎(砾)石土的挖方边坡以及受水流侵蚀、植物不易生长的填方边坡可采用护面墙、砌石等工程防护措施,边坡稳定性较差,涉及运营安全的高边坡可采用主动柔性防护形式、被动柔性防护形式、边坡锚固防护等工程防护措施。
2、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控制工艺和过程,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达到形状美观、自然协调的效果。
3、路基开挖与防护工程应同步实施,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并做好排水设施。
4、路堑段支挡工程基础开挖应分段进行。
路堤段支挡工程施工与路基填筑应同步进行。
5、防护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材料掺配的混合料及材料加工的半成品必须进行工前试验,其技术指标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使用部位。
6、严格按照到铜仁市交通建设工程公路项目首件工程管理规定(试行)要求的防护工程必须进行首件认可。
第十一条浆砌挡土墙施工要点
1、基坑开挖应做好施工区域范围的截、排水及防渗设施,边坡稳定性较差且基坑开挖较深时,应分段跳槽开挖,并采取临时支挡防护或放缓边坡坡度。
2、在岩体破碎、土质松软或地下水丰富地段修建挡土墙,宜避开雨季分段施工。
3、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应将基底表面风化、松软土石清除,采用强夯、重夯等方式对基底进行处理,并对基底承载力、埋深、断面尺寸等各项技术指标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若基底承载力不能达到设计要求,应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变更设计处理。
4、坑内积水应随时排干,确保基坑不受水浸泡。
5、砌筑基础时,如基底为岩石时应先清洗、湿润基底表面,再座浆砌筑或浇筑混凝土。
6、砂浆或混凝土拌制必须采用重量法计量,机械拌合,搅拌均匀,且应随拌随用,一次拌料必须在初凝前使用完毕,已初凝的砂浆或混凝土必须废弃。
7、浆砌挡土墙墙身砌筑时必须立杆或样板挂线,应经常校正线杆,以保证砌体各部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8、砌筑墙身时,应先将基础表面加以清理、湿润,采用座浆挤浆砌筑。
若中断砌筑时,砌体的顶面不得用砂浆覆盖,继续施工时,应将砌层表面加以清理、湿润后再重新座浆。
9、砌筑前石料应洒水冲洗干净,大面朝下,丁顺面按规范合理搭配,先铺砂浆再砌筑,砌筑石块分层压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稳定,砌缝砂浆饱满,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筑。
10、砌筑上层时,不应扰动下一层,不得在已砌好的砌体上抛掷、翻转和敲击石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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