碎石招标文件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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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省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东城国际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邮编:
421002
:
联系人:
先生
3
现场踏勘
勘察时间:
2016年10月21日10时
勘察地点:
市珠晖区和平乡湖东村
勘察联系人:
先生:
4
招标围
市二环东路工程碎石采购
5
工期及质量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11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计划合同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监理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
质量要求:
合格
6
招标文件
的澄清
可以书面形式或致电质疑,接收人:
先生:
澄清截止日期:
2016年10月25日10时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天前,可因任何原因,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2份:
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含有电子文档的光盘(或U盘)1份。
文档格式:
文本为DOC格式,报价为XLS和YSD两种格式。
9
投标文件的封面
投标文件为A4大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正副本封面均按招标文件要求以黑体字标明工程名称和正、副本字样。
10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
无.
11
密封袋(箱)封皮容
市二环东路工程碎石采购投标文件
本文件在2016年10月26日10时前不得
12
投标截止
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6日1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省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东城国际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3
开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省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东城国际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4
评标
合理低价中标
15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合同协议书的签署期限:
签发中标通知书后30天。
16
集采平台
1、投标方登录“中建集采交易平台:
”完成合格分供商注册。
2、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在集采交易网络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可上传附件)并按要求及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完成纸质版文件传递与集采交易平台采购录入的同步进行。
第一条投标单位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投标单位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建设部门备案的相关资料等招标方所需相关证明供招标方复验。
投标方必须保证材料质量能满足图纸相关设计要求及验收标准,并保证能在招标方要求的时间进场,能在投标时承诺无条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者的投标方经招标方确认,才具备投标及中标资格。
第二条投标单位代表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条投标注意事项
1.各投标方必须以注明“市二环东路工程碎石采购投标书”之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投标方回标应包括第七条之所有文件,文件每页必须有投标单位代表签名。
3.若投标方对招标文件中之任何容有不理解之处,须在截止回标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以便在截止回标之前能予以解释。
4.投标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及编制投标书,任何不依从此点而按其它原则或方式编写的投标书,其投标后可能因此不被考虑。
报价若含有与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不符的额外要求,则其投标亦可能不被考虑。
如果有任何其它建议,可另外列明建议及其对报价的影响。
5.若投标方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止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6.招标方不保证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7.投标方在投标之前,对本招标工程现场条件、工程位置、周围环境、道路、交通等情况,应该被认为已详细了解。
8.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不可预见的交通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
9.投标单位保证标书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10.开标后招标方发现投标文件有任何错误或疑问,招标方可能向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询问,但询问并不表示改变投标文件,亦不减少投标方的任何责任。
对于此种询问,投标方应在收到该询问后两天向招标方予以书面答复。
11.对本招标文件所附条款未列明的细节,投标单位可提交建议,和投标书一同送交招标方考虑,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招标工作安排
1.经办人及联系
招标方现场联系人:
先生联系:
2.日程安排
2016年10月20日下午15:
00时领取招标文件;
2016年10月26日上午10:
00时前送投标文件;
负责人送达省市珠晖区衡州大道东城国际对面中建一局项目部。
3.
此次招标将拟定碎石2家候选单位中标。
第五条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本招标文件包含容
1、投标须知;
2、招标围及合同条件。
3、招标方有权在议标过程中以修正文件形式修改本招标文件,各投标方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第七条投标文件包含容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容(但不限于以下容):
1.1投标承诺书【经投标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名,盖章并填上回标时间】;
1.2授权书;
1.3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彩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彩印件),要求容清晰并加盖单位印章;
1.4业绩证明资料(近三年的类似供货合同复印件三份以上);
1.5报价单;
2.注意事项:
2.1投标方必须于上述注明的回标时间前,将回标书密封送交招标方,逾期视为无效;
2.2投标书的容应按招标方提供的表样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请勿遗漏;
2.3投标书应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密封后,按时送到本招标文件所指定之地点;
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一套,副本一套;
2.4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无效:
2.4.1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未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2.4.2投标书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填写;
2.4.3投标书逾期送达;
2.4.4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未参加议标会议,又无指定的代理人【以法人代表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或虽参加会议但无证件者;
3.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1个月,在此期间,本招标文件及回标文件对各投标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评标与定标
1.评标原则:
1.1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坚持平等竞争、公正合理被接受的原则。
1.2依法组织评标小组,进行评标,对于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小组可能邀请投标人进一步澄清其投标书,对评标小组已发现的计算错误提出修改确认以外,投标人不能要求、招标人也不能允许更改报价和投标书的任何容。
2.定标
2.1本次评审将从报价、相关业绩、公司技术实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按评审打分排名,按排名顺序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将投标文件评审结果汇总并上报给招标人所在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中标人。
2.2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无解释义务。
2.3中标单位与招标方签署物资购销合同。
第九条招标方重要声明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方上述授予合同的方式应完全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回绝;
2.投标单位一旦回标视为对本招标文件容的完全接受,并有可能随时在有效期被接纳。
附件1.碎石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增值税单价
不含增值税价格合计
含税单价
其中:
税金合计
含税合价
增值税税率
备注
碎石
t
5000
级配碎石
60000
合计(暂估)
RMB: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说明:
1、本次招标仅对市二环东路工程碎石材料供货招标。
2、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以双方协商确认的单价为结算单价,若备注栏里有说明的,则按说明容执行。
3、以上单价为现场交货价包括:
运费、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装卸费、试验检验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应该缴纳给政府有关部门的,包括增值税在的各项税费。
(开具正规发票,运输至工地现场或指定地点)。
投标人:
(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投标承诺书
致: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市二环东路工程项目部:
(一)根据已收的市二环东路工程项目碎石供货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材料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对我方的报价负责,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围的所有碎石供货,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
(二)我单位保证不因资金的迟付与缓付而停供,保证所有碎石的按时供应,保证所有进场材料的质量均能达到验收合格率为100%。
(三)我单位同意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程结算方式。
(四)贵单位的以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盖章)
(签章)
碎石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以下简称需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需方委托供方负责市二环东路工程碎石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市二环东路
第二条碎石型号、数量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为:
RMB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特别说明:
当供货物资结算总额超过合同总价5%时,必须重新签署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金额不予以在本合同中办理结算及付款。
2.2采购容:
碎石,产品采购明细表详见附件1。
合同总价=固定单价×
结算量
以上价格为固定单价,包括为完成合同供货容,达到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材料/人工/机械/劳保/食宿/交通/行政事业收费/政府税费等费用;
任何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而引起的供方的实际支出的增减,均视为供方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列入合同单价之中。
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合同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结算量:
以验收通过并移交需方的实际供货数量为结算量。
第三条价款支付
3.1预付款:
无。
3.2工程货款支付
双方每15日核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货物数量、价格明细作为中期结算金额,并出具中期结算书。
经需方审核批准后,于次月 20 日支付供方上月货款的 75 %,余下的 15 %在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支付,剩余 10 %作为质保金待供货部位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月无息结清。
3.3本工程货款支付的资金采用:
现金、网银支付;
国信用证支付、议付利息由需方承担。
3.4需方支付货款前,供方需提供与支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提供的增值税发票需由签订合同单位开出,且合法合规有效,发票中付款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
合同单价中已包含开票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货款支付前供方无条件提供上述要求的发票,若无法提供相应的发票,需方可停止支付货款。
如供方为需方提供的发票存在真票假开或提供假发票行为,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