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066405 上传时间:2022-10-27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6.4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厂检员培训内容木制品科文档格式.docx

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备案登记,按规定对出口产品实施检验检疫监管;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登记,暂停出口、限期整改。

5.企业委托检测实验室

是指企业为确保其出口产品的质量,在自我检测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主动委托第三方具备检测能力的实验室对其产品进行检测,以全面了解其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

不包括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组织产品抽查检验时指定的检测实验室。

6.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

《商检法》中法定的检验规定为:

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

抽样、检验和检查;

评估、验证和合格评定;

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组合。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

7.有害生物

有害生物指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生物体,常见的有:

病原细菌、真菌、病毒、有害昆虫、杂草等等。

8.检疫性有害生物

检疫性有害生物指具有检疫意义的有害生物,对受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并且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者已经发生但分布不广并处于官方的有效控制之下。

9.禁止进境物

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的禁止进境物,《动植物检疫法》列出的禁止进境物包括:

(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10.植物检疫处理

植物检疫处理是指发现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时采取的除害处理措施,常见的处理方式有三类:

(1)通过物理、化学的方法,如熏蒸处理和热处理,来达到灭菌或灭虫的目的;

(2)通过改变用途达到除害目的;

(3)采取退回或销毁的措施。

二、出境木制品涉及安全卫生项目及其对人体危害

目前,出口木制品涉及的安全卫生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使用的原辅材料引入的有毒有害物质,木制品(主要是含软体材料的)自身的阻燃性,木制品自身的机械强度是否符合其使用用途的要求等。

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是指可能潜在的化学类污染物对消费者以及环境可能造成的伤害。

就出口木制品来说,主要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铅镉铬汞砷等重金属、甲醛、偶氮染料等。

1.挥发性有机物(VOC)

大气中47%的VOC来自涂料。

木器涂料中的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有成膜物的溶剂和稀释剂引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会对环境产生污染,并加大室内有机污染的负荷,严重时使人引起头疼、咽喉痛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

除丙酮、水等以外,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大多数会参与光化学反应,破坏臭氧层,引起皮肤癌。

2.苯、甲苯和二甲苯

目前油漆生产企业已经很少用苯作为溶剂使用,油漆中的苯主要作为杂质有甲苯和二甲苯带入,苯含量的高低与甲苯和二甲苯的生产工艺有关,从石油提炼的甲苯和二甲苯中,苯含量较低,而从煤焦油中提炼的则较高。

苯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确认为高毒致癌物质,主要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对皮肤也有刺激作用,故应严加控制。

甲苯和二甲苯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对呼吸道和皮肤产生刺激作用,二者的化学性质相似,在油漆中相互取代,对人体的危害呈相加作用,故对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可作总量控制。

3.可溶性铅、镉、铬、汞等重金属

油漆中的重金属主要来自着色料,无机着色颜料通常从天然矿物中提炼出来,并经过一系列物理和化学过程而成,难免夹带微量重金属。

过量的铅能损害神经、造血和生殖系统,尤其对儿童的危害更大,可影响儿童的生长发育和智力发展趋势。

长期吸入镉尘可损害肾和肺功能。

皮肤长期接触铬合物可引起皮肤炎或湿疹。

慢性汞中毒主要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牙齿松动和脱发等。

4.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TDI存在于聚氨酯漆或胶中,它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挥发后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TDI主要有2,4-甲苯二异氰酸酯和2,6-甲苯二异氰酸酯两个异构体,由聚酯漆涂料固化剂引入。

异氰酸酯对人体最大的危害是它的蒸汽具有两个杂积累双键(R-N=C=O),非常活泼,及易于其他含活泼氢原子的化合物反应,能与人体蛋白反应,生成变性蛋白,能与眼泪中的水生成氨,刺激眼粘膜,吸入后刺激呼吸系统,引起干咳、喉痛。

长期吸入甲苯二异氰酸酯损伤肺部,引起头痛、支气管炎、哮喘、肺炎等。

5.游离甲醛

目前家具生产用的各种粘合剂、胶合板、密度板以及油漆,在生产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甲醛。

甲醛对人类的危害,早期的认识只是刺激眼睛、皮肤和粘膜,过量的甲醛会使粘膜和呼吸道严重发炎。

实验证明,甲醛是一种原生质过敏源,危害人体主要是皮肤接触和呼吸吸入,目前在蛋白质生物细胞中已发现与甲醛反应的羟基化合物呈现突变性,可能致癌,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将其列为人类可疑致癌物质。

6.砷

木材中的砷主要来自木材化学防腐剂----铜镉砷(CCA),它可以保护木材木材不受真菌和白蚁的危害,因此许多国家和地区都使用铜镉砷的方法对木材进行处理。

砷的无机化合物所致的急性和亚急性中毒主要影响呼吸、消化、心血管、神经和造血系统。

砷化合物是原浆毒,对体内蛋白质和多种氨基酸有很强的亲和力,尤与丙酮酸氧化酶的巯基结合,成为丙酮酸氧化酶与砷的复合体,使酶失去活性,影响细胞正常代谢,导致细胞的死亡。

代谢的障碍首先危害神经细胞,引起中毒性神经衰弱综合征和多发性神经病等。

砷可直接损害血管壁,血管平滑肌麻痹,血管扩张,渗透性增加,致主要脏器充血或出血等。

国际癌症研究所已确认砷的无机物可引起肺癌和皮肤癌。

7.偶氮染料

染料分子结构中,凡是含有偶氮基(-N=N-)的统称为偶氮染料,其中偶氮基常与一个或多个芳香环系统相连构成一个共轭体系而作为染料的发色体,几乎分布于所有的颜色,广泛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等染色及印花工艺,目前使用的偶氮染料有3000多种。

 

但是并非所有偶氮染料都受禁用,受禁的只是经还原会释出法令指定的20多种芳香胺类的偶氮染料,其有100种以上。

这些用受禁偶氮染料染色的服装或其他消费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与代谢过程中释放的成分混合,并产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这种化合物会被人体吸收,经过一系列活化作用使人体细胞的DNA发生结构与功能的变化,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因。

8、抗引燃特性(阻燃性)

物质在被热源烘烤或与之直接接触时不易被引燃的特性。

三、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分类管理要求

1.风险分类管理:

根据出口生产企业产品加工工艺、是否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输入国家或地区有无技术法规和标准、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综合分析,确定出口产品风险等级,一般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等级。

(一)高风险产品

使用人造板等含胶黏剂部件;

或者含有可能涉及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属等成分的物料;

或者使用有色漆、染料等涂料;

或者仅经晾晒或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产品,以及出口敏感国家/地区的产品。

(二)中风险产品

无人造板等含胶黏剂部件;

不含涉及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属等成分的物料;

使用无色清漆,并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产品。

(三)低风险产品

无人造板等含胶黏剂部件,不含涉及甲醛、偶氮染料、重金属等检测项目的物料,不使用任何涂料,并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产品。

2.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抽验比率

按照工业品分类管理方式:

对一类企业,抽批检验比例为5-10%;

对二类企业,抽批检验比例为15-30%;

对三类企业,抽批检验比例为40-60%,必要时批批检验。

四、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检验检疫。

2.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以下单证资料

1)出境货物报检单

2)合同或信用证

3)箱单、发票

4)出境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5)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符合性声明

6)《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口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生产企业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和《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从2008年7月1日起)

7)代理报检委托书(仅适用于代理报检的)

8)《出境货物换证凭单》(仅适用于口岸换单的)

9)其他按规定应提供的证单

3.报检证单审核

3.1报检资格审核:

报检人应具备报检资格。

3.2单证的完整性审核:

要求上述报检资料齐全、完整和清晰。

3.3单证的有效性审核:

审核上述报检资料签字、印章、有效期、签署日期和表述内容等,确认其是否真实有效。

对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单证应核验正本。

3.4单证的一致性审核:

审核出境货物报检单、合同或信用证、发票等单证的内容是否一致,报检单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5经审核符合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的,受理报检。

否则,不受理报检。

4.现场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木制品及木制家具的检验检疫类别,结合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情况、对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以及不同季节、输往国家或地区、是否经过检验检疫处理等情况,对出境木制品及木制家具实施抽查检验检疫。

4.1核对货证:

核对货物堆放货位、唛头标志、数量、重量和包装等是否与有关单证相符。

4.2环境检查:

首先检查堆存环境是否清洁无污染,是否受有害生物的侵染,然后检查货物及包装和铺垫材料有无害虫及害虫排泄物、蜕皮壳、虫卵、虫蛀为害痕迹等,发现有害生物时,采集有害生物带回实验室进一步鉴定。

4.3货物检查

4.3.1外观检查:

观察并判断货物品质状况,是否有潮湿、发霉等异常情况。

4.3.2检查产品及其包装材料是否带有活虫及其它有害生物。

油漆过的木家具本身一般不易带有活虫,重点应针对其包装材料,观察有无虫孔、虫体及排泄物、蜕皮壳、虫卵等,可视现场情况进行拆包装检疫;

未经油漆过的木家具,还须注意观察是否带有二层皮。

4.3.3是否带有输入国家或地区禁止进境物。

4.3.4运输工具的检疫:

观察其是否卫生,有无活虫、鼠等有害生物的为害痕迹以及动植物残体,检查集装箱的密闭情况。

4.3.5货物抽检标准:

——每批10件以下,全部检验;

——10-50件,抽查3-5件;

——51-100件,抽查6-10件;

——101件以上者,每增加100件抽查数量递增1件;

——每件内含有小件的,应检件数不少于该件内小件数的四分之一。

4.5取样

4.5.1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的人造板及制品按GB18580-2001的规定进行取样。

抽取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以同一基材,同一胶粘剂,同一生产工艺,同一规格和同一类别的样品为一取样单元。

每个取样单元抽取一个实验室检测样品。

一个实验室检测样品是由三个单件面积60厘米*60厘米的份样组成。

每一报检批若有多个取样单元,抽取多个实验室检测样品。

4.5.2室内装饰装修的溶剂性木器涂料按GB3186-1982(由GB/T3186-2006/ISO155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