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温泉度假村委托管理合同2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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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营业收入总额扣除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税金、管理费用、及加减营业外收支后的利润。
(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开办费摊消、董事会业务费、还本付息、度假村财产保险、国家汇率调整造成的汇兑损失、非经营所需的审计和律师费、土地占用税费、业主方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应属业主承担的税费不计入营业成本)。
三、会计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关规定,每年从元月一日起至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资产重置:
为了确保度假村所有经营设备和设施正常运转,业主应每年留出一定的资金,作为度假村更新改造和增添设备的储备金。
五、不可抗力:
包括但并不限于战争、社会动乱、罢工、长期停电停水、火灾、水灾、地震、传染病、政府限制、国家征用行为等本合同任意一方无法控制的原因。
第三章管理范围
本合同的管理范围是临沂阳都温泉度假村内所有内容。
一、度假村范围内已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家具、用具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和场所,包括温泉宾馆、会议中心、温泉区域和温泉别墅、温泉餐厅、温泉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和商场等。
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以房产证标明的面积为准)。
二、业主计划在度假村范围内再增建的设施(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为准)。
第四章管理期限
一、管理期限:
一年左右,详见本合同《第九章派驻现场人员》的第一点,
从温泉度假村开业当天计算起。
二、经营筹备:
管理公司负责管理项目开业之前的经营筹备工作,筹备期一般在6个月左右。
三、前期规划:
管理公司针对管理项目的前期规划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五章委托管理的内容
一、经营筹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筹备工作计划和开业工程进度;
2、编制温泉度假村筹建费用预算(开办费);
3、确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组织管理方案和人员编制方案;
4、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员工的招聘、面试、培训和实习计划;
5、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开业物品采购计划;
6、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
7、设计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管理表单;
8、组织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形象设计;
9、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市场策划工作;
10、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销售策略;
1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信息管理方案,包括管理软件;
12、组织落实温泉度假村开荒及试营业;
13、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开业典礼计划。
二、经营管理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理念、计划和目标;
2、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模式;
3、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经营目标;
4、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组织机构和人事培训管理;
5、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财务管理;
6、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设备设施管理;
7、健全完善温泉度假村的物品器皿管理;
8、制定落实温泉度假村的全面营销计划;
9、按期向业主上报财务报表;
10、定期向业主汇报经营管理状况;
11、如期如实向业主上缴经营利润;
12、按照行业惯例属于温泉度假村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
第六章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通过正常的管理渠道和法律程序,对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实行检查和监督。
2、对于业绩平平、管理能力低下、有明显失误或违反中国法令的管理人员,甲方有权建议乙方予以更换或解聘。
3、甲方有权在乙方受托管理期间对其提出有关建议。
4、拥有温泉度假村的资产所有权。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
2、甲方对乙方之建议给予回复及评价。
3、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宣布“投资项目”由乙方管理。
4、认可乙方根据甲方认可手续的而代付之各项合理之开支。
5、按本委托管理合同支付有关基本管理费、绩效提成。
6、比照专业标准采购“投资项目”升级或更新改造所需的装修材料、设备及其它所需物品,以助于“投资项目”运营的正常进行,以及未来“投资项目”之形象的树立。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管理期限内将作为温泉度假村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代表业主监督、指导、控制度假村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采取一切措施使度假村有效地、正常的经营并获得利润。
2、乙方有权聘请、任免、监督、解聘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所有员工。
总经理全面负责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工作,拥有管辖范围的经营管理决策权。
对总监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由乙方和总经理提名,经甲方同意后,由总经理聘任,其余人员由总经理直接向社会招聘。
3、度假村总监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所有员工的报酬和福利与度假村的经济效益挂钩,在坚持按劳分配、按绩(技)取酬的原则下,由管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统筹安排。
4、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制订度假村的价格政策,包括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措施。
5、有权决定度假村内部非主营业务项目的租赁事宜,例如商场、理发室、娱乐室等,以便达到提高综合收益的目的。
6、有权以正常的商业手段洽谈并签订度假村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合同。
7、有权在国内外市场上购买为正常维持及经营管理度假村所必需的物品、客用品、生活用品和相关商品(不包含投资部分),但一次性总额度不得超过三万元。
8、有权履行度假村正常经营所需的一切行为。
9、有权决定度假村的管理方式、组织结构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将度假村管理成为一家优秀的在本地区同业中有竞争能力的度假村,并按照旅游行业相关标准评定级别。
2、乙方应严格培训度假村员工,争取在1—3年内把员工培养成为一流的度假管理和服务人才。
3、乙方应尽全力完成经董事会审批的年度经济指标,按期向甲方上交经营利润。
4、乙方应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度假村,为度假村树立一个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
5、乙方应确保度假村在正常的、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市场条件不断增值。
6、在经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度假村的经营管理实行全方位的指导和控制。
第七章经营管理计划
一、乙方在度假村开业的前两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当年的经营管理计划和预算,并提交三到五年内的发展规划和预算草案。
二、以后的每年的第四季度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管理计划和经营预算,甲方在收到报告后,应在一个月内给予确认。
第八章管理费标准及支付办法
一、甲方同意按照国际惯例和国家旅游局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1、筹备阶段的技术支持费:
25万元人民币。
2、营业后的基本管理费:
免收管理费以本合同《第十五章印刷标记和商标》要求内容为交换条件,同时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同时,允许乙方对外称甲方为乙方的总部并对外拓展新业务(仅限山东省外),同时乙方保证将甲方作为精品、样板来打造,和把团队最优秀的、合适的、业主满意的管理服务人才无条件的留在甲方企业工作。
3、营业后的奖励管理费:
设M=年营业利润总额,N=奖励管理费
1)当M<1000万元时,N=0;
2)当1000万元≤M<1200万元时,N=(M-1000)×
5%;
3)当1200万元≤M<1500万元时,N=5万+(M-1200)×
8%;
4)当M≥1500万元时,N=10万+(M-1500)×
10%。
5)当M≥2000万元时,N=20万+(M-2000)×
12%.
二、支付办法:
1、筹备阶段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分三次支付。
筹备小组进驻现场之前支付15万元,度假村试营业的一个月内支付余下的10万元。
2、营业后基本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
3、营业后奖励管理费的支付办法:
年底统一结算。
三、奖励管理费的具体规定:
1、管理公司在确保度假村正常运作和良好发展的前提下实行严格的成本控制战略,追求度假村的效益最大化;
2、当度假村的M<800万元时,管理公司不但不能享受奖励管理费,同时还乙方进行适当的处罚;
3、当度假村的M≥1000万元时,管理公司按照本章第一、二条的约定享受奖励管理费;
4、若开业当年经营不满一个年度周期,则将年度相关指标平均分摊到每月,再按照实际营业月份计算奖励管理费;
5、以上奖励管理费管理办法的实施前提:
度假村的建设在参照总体规划的情况下是是基本完整的,不能缺少主体项目(主要包括温泉、客房、餐饮、会议中心等)或大量减少主体项目的规模,否则经营指标另议。
第九章派驻现场人员
一、乙方派驻以项目总经理(日后温泉度假村的总经理)为首管理团队:
1、总人数在10人(经理级以上,总工资为8万元/月),合同期为一年(正式开业起)。
或2、总人数在10人(经理级以上,总工资为7万元/月)合同期为五年。
或3、管理费标准及支付办法二:
从开业之日起计一年管理期限,甲方支付乙方一年的管理费用、奖励费用、10人工资费用、筹备技术支持费用共计200万元,乙方确保能达到甲方的对营业、管理、服务、人员培训的要求,并且能良好的自主经营运作,否则甲方有权扣除10%作为补偿,支付分三次付清:
进驻时40%、半年时40%、合同到期时20%),合同期为一年。
二、乙方派驻管理团队的进驻现场时间由甲方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给筹备期预留六个月左右的时间。
三、甲方负责发放派驻现场人员的工资和相关福利。
工资标准和相关福利另议
四、甲方负责安排乙方派驻人员的食宿,并提供工作所需的办公条件和用车等。
第十章营业帐户和支付
一、为确保乙方的日常管理得以顺利实施,乙方将以甲方的名义在当地银行开立度假村银行结算帐户,将甲方提供的流动资金和每天的营业收入存入银行,并从该帐户中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二、预算内不超过三万元人民币的的正常营业开支经乙方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联合签名即可生效。
三、年度预算外的开支需要征得业主的同意。
第十一章会计年度和会计报表
一、在每个会计月度结束后的八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上个月的月度会计报表。
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反映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年初至年底经营结果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
第十二章年度预算
一、每个会计年度开始前30天,乙方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营业预算和更新改造计划,包括必须增添或更新的经营设备,以及需要改建的项目。
二、年度预算必须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以保证度假村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三、甲方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的十五天内批准预算方案或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应的反对理由,否则,该预算视作已经为甲方认可。
四、预算一经批准,即由乙方付诸实施。
五、度假村总经理应按年、季、月向董事会和管理公司提交经营管理和财务报告。
第十三章固定资产
一、资产移交:
甲乙双方在项目开业前一个月内编制一份完整准确的固定资产及设备清单提交给乙方,以明确度假村现有的设备和全部家产情况。
二、资产添置:
乙方经过甲方董事会同意,有权在预算范围内适时更换或增添该清单所列物品,以保证度假村的正常营业水平,并使度假村不断增值。
三、资产挪动:
在本合同规定的管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挪走或撤除清单内的任何物品。
四、资产反还:
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将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固定资产及更换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