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每日一练月日商经 答案 解析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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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项正确。
C项考查基金份额持有人决议。
依据《证券基金法》第86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但是,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C项错误。
D项考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知情权。
依据《证券基金法》第46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有权查阅基金的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D项错误。
(正确答案:
B)
【答案】B
2.甲在证券市场上陆续买入力扬股份公司的股票,持股达6%时才公告,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信息披露违法为由处罚。
之后甲欲继续购入力扬公司股票,力扬公司的股东乙、丙反对,持股4%的股东丁同意。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7-03-75,多)
A.甲的行为已违法,故无权再买入力扬公司股票
B.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C.丙可主张甲已违法,故应撤销其先前购买股票的行为
D.丁可与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自己所持全部股份卖给甲
【考点】信息披露、要约收购
【解析】A项考查信息披露违法,是否可继续买入上市公司股份。
依据《证券法》第86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甲违法买入6%股份才公报,接受处罚后,可依照法律规定继续买入该上市公司的股份。
A项错误。
B项考查要约收购,依照《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B项乙可邀请其他公司对力扬公司公司展开要约收购。
正确。
C项收购是市场行为,不得因违反信息披露而撤销先前的交易。
D项丁持力扬公司的股份为4%,不属于限制转让的对象,可将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甲,D项正确。
(本题答案:
BD)
【答案】BD
3.赢鑫投资公司业绩骄人。
公司拟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首期募集1000万元。
李某等老客户知悉后纷纷表示支持,愿意将自己的资金继续交其运作。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03-33,单)
A.李某等合格投资者的人数可以超过200人
B.赢鑫公司可在全国性报纸上推介其业绩及拟募集的基金
C.赢鑫公司可用所募集的基金购买其他的基金份额
D.赢鑫公司就其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考点】非公开募集基金
【解析】A项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人数。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87条第1款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A项错误。
B项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可否打广告推介。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1条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B项错误。
C项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的投资对象。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2款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财产的证券投资,包括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C项正确。
D项考查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是否需要向证监会备案。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94条第1款规定:
“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完毕,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对募集的资金总额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基金,基金行业协会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本题中赢鑫公司开展非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应当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不是向中国证监会备案,D项错误。
C)
【答案】C
4.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6-03-75,多)
A.若收购成功,吉达公司即丧失上市资格
B.若收购失败,嘉豪公司仍有权继续购买吉达公司的股份
C.嘉豪公司若采用要约收购则不得再与吉达公司的大股东协议购买其股份
D.待嘉豪公司持有吉达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应向其全体股东发出不得变更的收购要约
【考点】公司
【解析】A项考查收购成功后,被收购企业是否丧失上市资格问题。
依据《证券法》第97条规定: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可见,收购并不必然导致被收购方丧失上市条件。
B项考查收购失败后可否继续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问题。
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是一个市场行为,失败了自然还可继续在证券市场上购买该公司的股份。
C项考查要约收购问题。
依据《证券法》第93条规定: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D项考查要约收购的条件。
依据《证券法》第88条第1款规定: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嘉豪公司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但是经批准可以变更,D项错误。
BC)
【答案】BC
5.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
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5-03-33,单)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考点】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
【解析】本题考查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应披露的内容,依据《证券法》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1)公司概况;
(2)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4)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5)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据此可知,ABD三项均是年度报告应当载明的内容,选非题,不选。
C项中“前二十名”说法错误,应为前十名,应选。
6.张某手头有一笔闲钱欲炒股,因对炒股不熟便购买了某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张某作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享有的权利,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5-03-75,多)
A.按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
B.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C.可回赎但不能转让所持有的基金份额
D.可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来更换基金管理人
【考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解析】本题考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6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二)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三)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四)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六)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47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三)决定更换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ABD正确,C错误。
ABD)
【答案】ABD
7.依据我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关于证券发行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03-32,单)
A.所有证券必须公开发行,而不得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
B.发行人可通过证券承销方式发行,也可由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发行
C.只有依法正式成立的股份公司才可发行股票
D.国有独资公司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考点】证券发行
【解析】A项考查证券发行的方式。
依据《证券法》第十条规定,证券发行既可以采取公开发行方式,也可以采取定向发行方式,A项错误。
B项考查证券发行是不是必须通过承销方式发行,依据《证券法》第28条规定,“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
B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C项考查发行股票的主体。
依据《证券法》第12条、第13条,《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公司时也可募集股份。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包括设立公司时的募集股份和公司成立后的发行新股。
D项考查国有独资公司是否均可申请发行公司债券。
依据《证券法》第16条规定,不管是股份公司还是有限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均可申请发行债券。
请注意是“申请”,如果没有这两个字,则是错误的。
D项正确。
D)
【答案】D
8.为扩大生产规模,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鄂神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总值为1亿元的股票。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2012-03-34,单)
A.根据需要可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
B.董事会决定后即可径自发行
C.可采取溢价发行方式
D.不必将股票发行情况上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
【考点】证券的公开发行
【解析】A项考查针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不是需采取公开发行方式。
依据《证券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必须达到累计超过200人这一条件。
A项错误
B项考查董事会可否决定径自发行证券。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