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时与休息休假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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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
8
小时。
4.日工资、小时工资如何进行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
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
规定的
11
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
月计薪天数=(365
天)÷
月=21.75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
(月计薪天数×
8
小时)
5.执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如需延长工作时间有什么要
求?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
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因特殊原
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
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此限制:
一是发
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
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
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企业如何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劳动者
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
(二)项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
安排劳动者延长
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
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在正
常支付其工资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
-2-
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7.什么是特殊工时制度?
特殊工时制度是相对标准工时制度而言的。
因用人
单位工作需要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
小
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可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办法。
特殊工时制度包括综合
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8.那些单位的职工可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
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
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可按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组织派遣人员所在岗位确需实
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由用工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申请,同时告知劳务派遣组织。
9.什么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
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
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
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基本相同。
10.哪些行业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
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3-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
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11.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
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
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12.哪些岗位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
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
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
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
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
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职工。
13.用人单位应向哪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特殊工时
工作制?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注册资本在
500
万美元以
上(含
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跨地区连锁经营企业以
及外地企业在津设立分支机构的工时审批;
各区、县人力社
保行政部门负责坐落在本行政区域内除市人力社保行政部
门负责范围以外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工时审批;
-4-
14.用人单位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需携带的申报材料有
哪些?
(一)《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书》和《企业实
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外地企业在津分
支机构提交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三)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
上述申请表可以到天津市劳动保障网的“相关下载”栏目
下载,网址为
。
15.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遵守哪些规定?
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用
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明确其工种和岗位实行的工时种类,并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实行的工时制度的种类。
用人单位应加强
管理,不得混岗,更不得擅自扩大范围,要在充分听取职工
意见的基础上,注意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采用集中工作、集
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确保劳动者的休
息、休假的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16.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工作时间和工资
支付方面应遵守哪些规定?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用人单位,应保证其职工每天休息时间不少于
10
小时,同
时其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标准工作
时间,超过部分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
-5-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
(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
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
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
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对从
事第三级以上(含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每
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而且每周至少有一个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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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的休息时间。
1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是否有加班费?
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
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劳动法》第
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三百的工资报酬。
其余时间加班不享受加班费待遇。
18.用人单位实行的特殊工时工作制发生变化时该如何
进行变更?
用人单位出现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工种岗位、周
期及人数变化时,应向有管辖权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行
政许可变更申请,报送《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
变更申请书》和《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变更申
请表》及用人单位工会意见。
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
位的变更申请后,经实地审查,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
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将《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
变更决定书》或《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不予行政许可决
定书》于十日内送达申请人。
-6-
19.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什么情况下要申请注
销?
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
业出现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或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
无法实施等情况时,经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确认,注销该用人
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整体资格,并将《注销企业实行
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通知书》于十日内送达用人单位。
20.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
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小时,每周工作时
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休息休假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有几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的
决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有
天。
包括:
(一)新年,放假
天(1
月
日);
(二)春节,放假
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
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
天(5
(五)端午节,放假
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
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
天(10
日、2
日、3
日)。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哪些?
-7-
(一)妇女节(3
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
日),14
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
日),不满
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
1
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
日),现役军人放
假半天。
3.哪些纪念日不放假?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
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
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4.放假的假日适逢休息日应如何补修?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
当在工作日补假。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
星期日,则不补假。
5.在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工作是否支付加班工资?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
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
加班工资。
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
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6.少数民族享受的节日如何休假?
我市少数民族享受的节日指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的开
斋节,根据《关于“开斋节”放假问题的通知》,逢“开斋节”各
机关、团体、学校、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的信仰伊斯兰教的
-8-
民族(包括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
乌兹别克、保安、东乡和萨拉等
个民族)的职工均放假一
天,工资照发。
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自愿加
班者,发给公休假日加班费。
假日正逢公休日,不再补休。
7.职工休婚假有什么规定?
职工结婚时,经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
至
天婚假。
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假在
个工作日以内的,
工资照发。
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
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即
初婚男
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岁以上。
对晚婚者,除享受规
定的婚假外,再增加
7
天,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职
工复婚时,符合婚姻法规定,需要办理手续和其他事项的可
以酌情给予
天婚假,工资照发。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
另给予路程假。
8.职工休丧假有什么规定?
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
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
天的丧
假。
企业单位的职工请丧假在
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
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在批准的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
-9-
全部由职工自理。
女职工的公婆死亡时和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