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结构金奖评选程序及资料要求-山西钢结构协会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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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是山西省地区钢结构制作方面的最高奖项。
1.1.3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内钢结构工程或山西省钢结构企业在国内外承建的钢结构工程。
也适用于外地钢结构企业在山西省承建的钢结构工程。
1.1.4“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评审活动由山西省钢结构协会负责组织。
1.1.5申报参评“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坚持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
1.1.6每年组织对在建的钢结构工程评审一次“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评审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1.7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既要体现技术先进性和可行性,又要兼顾经济合理性和成本可行性;
必须保证主体钢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
必须为制作安装工艺精细的钢结构精品工程。
1.1.8本省开展争创和评审“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活动,是以总承包、钢结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和钢结构制作企业为主体的行业活动行为。
企业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
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
第二章评审机构
2.1协会成立“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奖”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若干,由山西省钢结构协会根据民主评议,从山西省钢结构协会专家库中选取聘任,任期5年。
现场评审专家由评审委员会从山西省钢结构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施工经验,熟悉规范、标准,公正廉洁。
2.2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通过审查的材料,由评审办公室递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审核。
2.3评审委员会在每年12月底对所评审的“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和“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组织总评,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第三章评审范围
3.1山西省地区的钢结构建设工程和钢结构制作工程。
3.2山西省所属企业在山西省以外地区(包括境外)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可申报参评。
3.3凡符合本办法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的钢结构工程均可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或“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且同一工程只能申报一个奖项。
3.4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的,申报单位可以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的分包单位。
第四章申报条件
4.1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具备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
1)单体钢结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
群体钢结构住宅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
2)公共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钢结构总量在1000吨以上。
3)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层、多层工业厂房)净跨度不小于30米,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以上或钢结构总量在1000吨以上(吊车吨位大于30吨的厂房,条件可适当放宽)。
4)空间结构、网架、网壳结构跨度不小于60米,或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米。
5)钢结构桥梁单跨不小于36米,或总长不小于150米。
6)其它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新型特殊结构的建筑及构筑物,经协会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以参评。
4.2下列工程不列入评审范围:
1)建设工程手续不齐备的工程。
2)上年度申报本奖项被评审落选的工程。
3)涉及保密的工程。
4)有安全事故和施工质量问题的工程。
第五章申报程序
5.1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工程,由工程总承包或钢结构制作安装单位申报。
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由钢结构制作企业申报。
5.2申报单位应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和交付有关资料:
5.2.1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工程应递交如下材料:
1)“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工程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申报工程结构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4)申报工程合同复印件(如涉及机密部分可去掉);
5)申报工程验收单复印件(在复审阶段必须提交);
6)申报工程项目经理(二级以上证书)复印件。
5.2.2申报“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应递交如下材料:
1)“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申报工程结构的平面、立面、剖面图;
分包单位可只提供构件加工分包合同。
5)申报工程构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资料(在现场审核阶段提交);
5.2.3山西省钢结构协会“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办公室经对《申报表》和所附资料审核符合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者,列入参评工程。
第六章现场评审内容
6.1“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工程的主要评审内容:
6.1.1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吊装专项方案;
6.1.2钢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6.1.3钢结构焊接质量及相关资料;
6.1.4钢结构制作安装质量及相关资料;
6.1.5工程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资料含测量、记录、探伤报告、焊工证书、竣工验收单等。
6.2“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的主要评审内容:
6.2.1钢结构专项制作工艺文件;
6.2.2钢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6.2.3钢结构焊接质量及相关资料;
6.2.4钢结构制作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工艺记录、探伤报告、焊工证书、出厂合格证等。
第七章评审方法
7.1“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及“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评选方法采用评分制。
7.2评分内容分工程质量、施工难度、技术创新、施工管理四个方面。
其中:
工程质量分为100分,施工难度为10分,技术创新10分,施工管理为5分,满分125分。
7.3评分标准:
7.3.1工程质量要求工程材料、构件制作、现场安装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质量在国内同类工程中达到优质水平;
施工资料准确、规范、齐全。
工程质量最高得分为100分。
7.3.2施工难度可根据焊接板厚、焊接材质、单体构件体量、跨度、形状等方面的情况评分。
施工难度最高得分为10分。
7.3.3技术创新对工程项目实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形成工法和取得科技成果情况的评价;
及推广应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信息化应用技术”等技术创新。
最高得分10分。
7.3.4施工管理体系要求工程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健全;
最高得分5分。
7.4总分低于100分的或工程质量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不得参评“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
总分低于95分的或工程质量得分低于85分的工程不得参评“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
7.5评审“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和“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的基本方法:
评审办公室对申报资料审查,确定评奖工程项目及现场审核时间,专家复审小组组进行复审。
最后由评审委员会汇总表决确定。
7.5.1“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和“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初审办法:
依据本办法4.1、4.2、5.2.1、5.2.2规定,评审办公室对所申报工程进行相关资料审查并验收。
7.5.2“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和“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现场审核办法:
“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办公室组织现场审核专家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工程进行现场审核。
7.6“山西省钢结构工程金奖”和“山西省钢结构制作金奖”工程现场审核小组的工作程序:
7.6.1专家现场审核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
7.6.2专家现场审核小组到被评单位,听取工程情况介绍,听取业主(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评价和意见,实地审查现场工程质量,并抽查有关施工资料。
7.6.3专家现场审核小组根据审查情况,依照“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标准,提出审查意见。
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7.6.4“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机构对所有现场审核通过的工程进行总评。
7.6.5山西省钢结构协会将评审结果通过山西省钢结构协会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获奖工程备案。
第八章表彰和处罚
8.1山西省钢结构协会在钢协的会员大会期间向获奖工程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8.2向获奖工程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制作单位项目负责人颁发荣誉证书。
8.3评审结果公布后,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核实,撤消其荣誉称号,收回奖杯和证书。
第九章评审纪律
9.1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机密,公平、公正。
不得牟私利收取礼品、礼金。
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9.2评审办公室及评审专家组成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对工程复审评价结果,复审小组及其人员不得自行对外公布。
第十章附则
本办法由山西省钢结构协会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程序及资料要求
一、“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的组织、评选过程
(一)申报阶段:
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申报截止日期5月10日,下半年申报截止日期11月10日。
1.整理资料:
根据“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企业自愿申报近年钢结构工程项目;
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整理资料填写申报。
申报阶段只提交申报表。
2.受理资料:
“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评审办公室受理申报资料。
3.资料初审: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
4推荐评审:
初审合格的工程进入评审程序。
(二)现场审核阶段(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为6月份,下半年为12月份,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安排时间)
1.现场审核:
专家对工程进行现场审核。
2.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工程情况准备相关的PPT文件,向现场审核专家组介绍工程的创新特点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施工过程。
3.现场审核汇报:
现场审核组长对现场审核情况进行汇报。
(三)评审阶段(全年)每年12月底
1.推荐工程名单:
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现场审核、初审情况提出推荐工程名单。
2.审定会审定。
(对通过审定的工程将在协会网站公示7天)。
(四)表彰阶段
1.表彰(协会网站和其他媒体)。
2.颁奖(山西省钢结构协会会员大会)。
二、“山西省钢结构优质工程奖”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