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区居民宣传第十九届推普周关于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标准Word格式.docx
《向社区居民宣传第十九届推普周关于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标准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向社区居民宣传第十九届推普周关于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规范标准Word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学生之间的语言交流也必须使用普通话;
学校组织各类活动必须使用普通话进行。
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推进我校语言文字
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活动,突出推普活动的时代性、特色性和创新性。
四、活动时间
第三周,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1.利用周一(9月15日)的升旗仪式时间专门对全体师生进行推普周宣传教育,向全校师生发出“推普周”活动倡议,介绍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的意义,明确本届推普周的时间、主题,严格、认真布置和落实推普周活动安排。
2.组织师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习和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政策,营造以普通话和规范字为主体的和谐语言生活。
要求师生在公共场合说普通话,自查纠正一切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
3.充分利用校园的板报、标语口号等开展校内宣传活动,进一步渲染推普气氛,扩大推普宣传的影响。
4.在社会或家庭进行一次推普宣传学校要通过给学生家长发倡议书、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将本届推普周的时间、主题和有关推普知识向家长,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推广普通话对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5.以班级为单位举行推普主题班会或队会,学生可以自编自演推普节目(课本剧、诗文朗诵等),以校组织师生进行规范字书写比赛和经典诵读比赛,通过组织多种形式活动的开展,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的提高。
六、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落实推普工作,本次活动继续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组长:
刘长俊
副组长:
车亚芳
组员:
吴会娥赵耀峰刘琼朱红霞汝娜
全体教职人员应当从我做起,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树立“讲好普通话,做文明人”的形象,在推广普通话和学习普通话中,起到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从而不断地加强和提高自己的语言素质和人文素质,有力地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七、工作要求
1.学校对推普周活动高度重视,要求广大师生对语言文字工作提高认识。
积极学习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2.学校组织教师开展书法练习和书法大赛活动,各班主任在各个班级开展学生的读书,书法等系列活动。
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提高和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
化工作的校园影响力。
3.各位班主任充分利用本周时间,组织本班学生出期班报、手抄报等
2014年9月15
日
篇二: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公布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法律。
这部法律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
它的颁布,有利于促进现代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的国家。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已经走过了四十多年的历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尤其是1986年以来,语言文字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推动了语言文字健康地向前发展。
但是,在语言文字的应用中,还存在着许多混乱的现象,如有的地方方言盛行,社会上乱写不规范字的现象比比皆是,语言文字工作无法可依的状况亟待改变。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正是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标志着我国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将全面走上法制的轨道。
这对于进一步普及文化教育特别是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祖国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的作用,也将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由什么部门起草的?
由谁公布的?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教科文卫委员会起草的。
起草工作于1997年二月正式启动,2000年4月完成。
这部法律是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七号)”正式公布的。
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何时公布的?
自何时起施行?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4.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指导思想是:
(1)与宪法等有关法律保持一致;
(2)坚持新时期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使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中,要体现主权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实事求是的原则。
5.《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指的什么?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
通话和规范汉字。
6.《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国范围内通用,包括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本法第二章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场合。
具体地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学校、出版物、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屏幕、公共场所的设施及招牌、广告、商品包装和说明、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公共服务行业和信息技术产品等范围,对个人使用语言文字只作引导,不予干涉。
7.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我国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是:
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
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写进了条款(第三条),就将国家语言文字的基本政策上升为法律。
这有利于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
同时,国家也强调各民族语言文字地位一律平等。
在民族自治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同时使用。
8.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是什么?
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五条中规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总原则为: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提到了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意义十分重大。
9.《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应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
(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
(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
(三)招牌、广告用字;
(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
(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10.《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使用方言?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使用方言:
(一)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确需使用的;
(二)经国务院广播电视部门或省级广播电视部门批准的播音用语;
(三)戏曲、影视等艺术形式中需要使用的;
(四)出版、教学、研究中确需使用的。
11.书法艺术作品可以使用繁体字吗?
可以。
因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一)文物古迹;
(二)姓氏中的异体字;
(三)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四)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
(五)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12.1985年以来我国制定和公布了哪些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
(1)1985年12月27日,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国家教委)和广播电影电视部(简称广电部)联合发布了《普通话异读词审者音表》。
(2)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委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了《现代汉语常用字表》。
(3)1988年3月25日。
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4)1988年7月1日,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公布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5)1990年3月22日,国家语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了《标点符号用法》。
(6)1997年4月,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发布了《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
(7)2001年12月19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
13.近年国务院各部门出台了哪些关于用语用字的规定?
(1)1987年1月1日,国家语委、国家出版局、国家标准局、国家计量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宣部新闻局、中宣部出版局公布了《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联合通知。
(2)1987年3月27日,国家语委、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部门颁发了《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3)1987年4月1日,国家语委、广播电影电视部颁发了《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4)1987年4月10日,国家语委、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5)1987年9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语委发布了《关于商标用字规范化若干问题的通知》。
(6)1992年7月7日,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颁发了《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7)1992年7月9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了《关
于在各种体育活动中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规定》。
14.推广普通话有何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19条明确规定: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37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
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语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49条规定“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机关教育和鼓励各民族的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汉族干部要学习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
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学习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汉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12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6条规定: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4条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应当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