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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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文档格式.docx

第十条年度考核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结果的确认、考核结果的公示、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等。

第十一条县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于年初制定当年考核计划,并于年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医院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

必要时,可以组织专家组对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进行专项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考核实施结束后,县公立医院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医院日常考核情况,向相关部门提交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报告,作为考核结果应用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结果应用

第十三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应用是加强对医院监管和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完善政府对医院服务补偿机制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医院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作为管委会对医院奖惩和县财政部门核定当年财政补偿总额的依据。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管委会按照考核结果决定奖惩,并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得分等级,按等级核定财政补偿拨付比例。

(1)考核成绩为优秀的(95分以上),按105%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2)考核成绩合格的(85-95分),按10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3)考核成绩基本合格的(75-85分),按9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4)考核成绩差的(75分以下),按70%拨付当年补偿经费。

第十六条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的日常考核结果,可作为医院医务人员、责任人年度业绩考核依据之一,可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以及调整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第六章 

考核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考核纪律。

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遵守考核规则。

考核人员必须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实事求是,对自己承担考核工作的考核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考核监督。

卫生、财政、人社、审计、监察、食药等部门按相关职责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进行监督。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镇(街道)、村(居)委会以及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管评价作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2.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

附件1

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

类别

指标

分指标

目标值

考核要点与办法

标准

分值

实得分

综合

管理

1.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等

1

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群体伤病员院内急救或转诊、调配等任务完成率。

100%

查阅资料、调查访谈,1次未完成扣0.2分。

0.5

 

2

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义诊等社会公益性活动开展率。

承担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任务;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

按照要求开展卫生义诊、宣传活动。

一项做不到扣0.1分。

3

对口支援和其它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率。

达不到100%,扣0.2分。

未按规定开设济困助困病床,提供费用减免,扣0.2分。

4

积极做好上级安排来院支援医疗队开展工作的生活、工作安排等各项配合工作,做好考勤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放补贴,做好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帮扶医疗队满意度(≥)

90%

配合不够,帮扶医疗队满意度≦90%扣0.2分。

5

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建立完善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完成率

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发挥不够,扣0.2分。

2.实施公立医院改革重点工作

6

按照编制部门核定下达的试点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做好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实行总量控制、优化结构。

未完成不得分,一项未完成扣0.1分。

7

执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和集中采购制度。

执行率

未执行零差率销售发现一种扣0.2分,一项未参加招标扣0.5分。

8

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配备比例要达到基本药物品种的90%以上,稳步提高使用比例。

配备率每降低5%扣0.2分。

9

积极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师培训。

开展率

一项未开展扣0.2分

10

按要求稳妥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

未开展扣0.5分,一项未达到要求扣0.1分。

11

按要求开展优质护理,加强临床护理规范管理。

12

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

未按进度完成扣0.2分。

13

购用抗菌药物品种(≤)

35

大于35种扣1分。

大于50种不得分。

1.5

14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

20%

随机抽门诊处方50份,大于20%扣0.5分。

15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60%

随机抽出院病历30份,大于60%扣0.5分。

3.为群众提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

16

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危急和部分疑难重症的诊治任务,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疾病。

转院率(≤)

转院率在20%以上,扣0.5分;

转院率在50%以上,本项不得分。

17

在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临床服务领域、提高专科服务能力。

每年拓展临床服务项目、推广适宜技术(≥)

5项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1项达不到扣0.2分。

18

开展24小时连续性院内急救服务,组织或参与本县域内医疗急救服务网络,承担院前急救的日常救治任务。

2项以上

19

调整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优化门诊流程。

公开门诊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减少就医等待。

标识规范、清楚、醒目。

完成率(≥)

20

不断改进病人入院、出院、转科服务流程,为病人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对出院病人应提供疾病医疗、居家护理及康复保健的健康指导和随访的服务。

服务到位率

21

严格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控制医疗保险费用。

22

与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协作配合,实行住院病人医药费垫付直报,并逐步推行持卡就诊结算,减少病人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病人就医。

4.医德医风建设

23

以病人为中心,建设良好的医院文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有制度,有措施

24

落实改进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有关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落实率

5.人才队伍建设

25

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建立健全县级医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每3—5年轮训一遍。

26

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新进入县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师和护士,原则上须具备相应资格,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落实率(≥)

27

积极培养县域内临床学科带头人,加强临床、护理、影像、检验、药学、病理等卫生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28

每年选派不少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29

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

2。

30

有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制度。

综合管理

6.财务和价格管理

31

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总会计师岗位,

设立

32

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医院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经费预算和收支管理。

查阅账目等资料,现场查看公示等,1项达不到扣0.5分。

33

有规范的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4

实行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实行率

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

≤同期CPI增长率

查阅门诊费用登记50人次,每增减5%加扣0.2分。

36

次均住院费用增长率(≤)

查阅出院病人50人,每增减5%加扣0.2分。

37

每门诊人次支出(≤)

每门诊人次收入

查阅账目等资料,1项达不到扣0.2分。

38

门诊收入成本率(≤)

39

每住院人次支出(≤)

每住院人次收入

40

住院收入成本率(≤)

41

百元收入药品、卫生材料消耗(≤)

100元

42

控制医院债务规模,降低财务风险,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查阅账目等资料,现场查公示等,1项达不到扣0.2分。

43

实施医院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加强经济运行和成本绩效分析。

有工作制度与计划。

44

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完善医药收费复核制度;

确保医药价格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准确。

公示率

45

.院内考核以综合绩效考核为依据,突出服务质量、数量,个人分配不得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46

实行院务公开。

按规定向社会及患者公开相关信息,在医院内部开展院务公开工作,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7.依法执业

47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照核定的诊疗科目执业,定期申请校验。

48

各诊疗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法定的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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