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谐社会的构建共2篇文档格式.docx
《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谐社会的构建共2篇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谐社会的构建共2篇文档格式.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政府科学管理意识淡薄
乡镇政府管理者往往缺乏规划意识,缺乏长远打算。
决策缺乏科学的评估和论证,在政府的实际工作中仍存在“拍脑袋”式的决策方式,表现为追求短期效益,重建设,轻规划;
重投资,轻管理等。
政府运作的成本意识淡薄,缺乏降低成本的激励机制,尤其在管理效率和效益上考虑较少,比如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较高等现象,无疑都增大了政府管理的成本,势必挤占镇财政的公共支出。
政府管理的方式亟待转变
由于受传统的治理理念的影响,加之几十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政府和公务员的官本位意识比较强,政府管理多采用强制色彩浓厚的行政命令,而不擅长运用法律、经济等手段管理社会事务。
而且,乡镇政府中的多数公务员习惯于传统的经验型的管理,很少使用现代管理方法,对现代信息技术掌握不够,造成沟通困难,影响办事效率。
有时处理问题的方式比较简单粗暴,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
政府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成为制约政府提高效能的重要因素,也与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协调。
公务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都来自本镇或附近农村地区,整个政府组成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一是公务员政治意识不浓。
具体表现在公务员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方面。
以民为本的公仆意识淡化和公共服务意识尚未完全树立。
近几年虽然在服务态度上有所改进,但是在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上做的还不够;
二是公务员公共管理理念缺乏。
对政府理论知之甚少,缺乏政府管理知识的培训,致使镇政府行政改革和提高行政效能缺乏思想动力,这些已成为镇政府效率不高的“瓶颈”制约。
政府对自身的服务性角色把握不准
按照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主要由中央政府行使,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具体公共服务职能。
但我国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将其主要职能放在发展经济上,忽视了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投入少,影响了社会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2提高乡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有效措施
转变政府管理理念
政府所行使的权力是经由公民委托的公共权力,其来源是公民权力的让渡,人民才是这一权力的所有者。
公共权力的最终指向是公共利益,政府必须向公民负责,并接受公民的监督和制约。
对政府属性和来源的深入理解,有助于公务员树立正确的政府管理理念,有助于公务员正确对待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摆正自己与公众的关系,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如今,乡镇政府所处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日益复杂,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乡镇政府要以建立现代公共管理的思维模式为理念,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从而最大限度地谋取社会公共利益。
实践证明,只有实行公共管理,才能顺应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形势,迎接社会发展变化的挑战。
因此,应树立政府公共管理的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管理观念,实现政府角色定位和职能的转变,使政府由传统的行政管理向公共管理转变。
建立目标监督体制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状况不尽相同,部分地区千差万别。
新的乡镇政府管理制度正在形成,农民的参与意识也在日益增强,这种意识的提高也促使群众对政府更有效得得监督和管理。
我国经济正处于济飞速发展时期,乡镇的飞速发展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然而在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乡镇政府若要及时的发现问题就需要人民群众的监督与提醒。
然而,这种监督还没有一定的体制保障,有些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的反应给上级,甚至问题被截留。
为了更好的对乡镇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就有必要建立以政府为监管目标的监督体制。
实施有效的乡镇政府绩效考评机制
我国已经确立了政府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建立一个职能明确,高效廉洁的责任政府。
绩效管理也是推动政府改革的有效措施。
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作为政府职责相联系,在确定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职能时就明确对其绩效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可以计量的关于其产出和结果方面的绩效指标,然后以绩效水平考核计量其实际职责履行情况。
对于那些不能提出具体绩效指标的部门和单位,可能说明其存在的实际价值不大,就要考虑其设置的必要性。
将绩效水平作为对政府(部门、机构)的考核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建立有效的责任与奖惩制度。
对于那些绩效低下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实施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将绩效纳入整个政府管理体系,在政府改革中充分体现绩效管理的要求,这样既可以有力地推动政府改革,也可以将绩效管理落到实处,促进高效政府和责任政府的建立。
三、结语
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政府机构的最底层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为紧密,一个国家的乡镇政府执政水平、服务水平直接体现着整个民族的政治发展水平与民主程度,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也是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途径。
第2篇:
论政府公共管理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改革开放和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逐渐完善,我国政府在政治体制方面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要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公共管理的能力,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建设直接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政府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好政府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提高各级政府公共管理和协调能力。
一、政府公共管理在和谐社会构建的中的重要意义
政府的公共管理体系对创造和提升国家竞争力有重要作用,一个负责、民主、有效、透明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不可或缺。
政府的职能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在当今社会,要成为一个具有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以及协调社会的新型政府。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社会进入急剧的转型期,新观念、新思想、新知识不断的充斥着人们,与传统的思想理念产生碰撞,导致人们的精神生活出现一些混乱;
另外,转型期社会利益重新分配,会导致更多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有可能引发社会危机,这些现状严重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取决于社会的自我管理水平和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当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很强时,对政府的管理能力就没有太高的要求;
如果社会的自我管理水平很差,就需要政府有强大的管理能力来补偿。
政府的公共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府公共管理的最终目标。
因此,转型期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中起着关键和主导的作用,必须进行系统、深入的改革。
二、政府公共管理现状及其对策
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组织、社会结构以及社会关系都在调整变化,和谐社会的构建成为时代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出现,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面临严峻的挑战。
1、就业压力大,保障制度不健全
人口数量大,整体素质低,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日益全球化的趋势,尤其在当今经济危机的状况下,我国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
由城镇失业率高、就业难,发展到大学生就业难的严峻状况。
我国医疗、教育、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存在看病难、老百姓看不起病的情况,各种社会保障不健全且分配不均。
2、公共设施不健全,人们安全保障低
尽管在交通、建筑以及一些公共场所,政府做了较好的建设和规划,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大方便,但也存在很多问题。
比如交通事故频频发生,除了人为的因素外,一些道路建设不合理、质量不过关也是重要原因;
一些公共交通工具的质量不合格,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
由于偷工减料等原因,一些公共设施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3、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不能有效的管理社会
近些年,政府加大向公共政府迈进的步伐,但其基本思路还是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的平衡发展。
一些先富起来的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掠夺财富,贫富对立严重。
这也说明我国法律不健全,让一部分钻空子,离成为一个具有法制化国家的政府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另外,社会分配不公导致贫富分化更严重,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城乡差距和地区间的差距逐渐拉大,贫困问题更加明显。
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分配不公平造成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的稳定就受到威胁。
针对上述对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现状的分析,还远远达不到构建和谐社会需要的政府形态,因此,政府要大力提高自身的能力,来营造一个适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环境。
首先,政府要缩减职能,走向“有限政府”的模式,合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保证市场经济有序、正常运行。
政府还要提高其公共服务的能力,确实做到为人民服务,提供令人民满意的高质量、高数量的公共产品,政府要把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逐渐发展,政府要提高法治和服务管理,以知识和科技为基础的市场经济,需要公平和透明的法制环境。
另外,政府还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尽管中国处于和平时期,整个国际局势的主流也是和平,但近几年国内外突发事件时有发生,政府要认真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提高决策能力和应变、协调能力,真正做到保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和谐社会构建对政府管理能力的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
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其实现程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段时期公共治理的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都体现出公共管理是否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府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政府更加法制化、民主化。
民主法治是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是政府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政府作为权力的代表者,迫切需要法律的制约,否则会走向权力的腐败,因此,需要把一切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政府要严格依法来配置权力、设置职能。
只有以法律来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才能保证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从而促进法制化社会的实现,这也是和谐社会构建的要求。
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政府的行为要充分体现对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和谐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这就要求政府实现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同时,政府要与社会、公民、市场等广泛合作和交流,这样有利于解决各种矛盾和冲突。
政府广泛发扬民主,充分调动社会成员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环境,是构件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在法制健全的条件下,实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从而安居乐业,形成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的和谐,最终实现构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的。
和谐社会要求有坚持公平正义的政府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公平正义、各方面利益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和公平正义的理念。
只有实现公平正义,才能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作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整个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四、结语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府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