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议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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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主任召集主持。
2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委领导提议确定,或由委办公室汇总提交主任审定。
3主任办公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及列席人员名单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一天前通知与会人员。
4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并由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
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5主任办公会议由委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和归档。
办公会议发表的个人意见不得外传。
二、委务会议(工作例会)
委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委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
2汇报、交流、检查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情况;
研究、布置和协调下阶段主要工作任务,探讨园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3研究需经委务会议决定的其它事项。
委务会议由委领导、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1委务会议的议题由委领导或委办公室提交,主任审定。
2委务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委领导召集主持。
按事先确定的议题和议程进行。
3委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题和参加人员名单,由委办公室在会议召开一天前通知。
4相关科室应按会议议题要求准备资料,以备会议发言或查询。
5委务会议布置的任务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
委办公室负责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三、全委会议
全委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1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文件和有关园区工作的重要政策等;
2总结工作、部署任务,表彰奖励先进;
3通报本委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4其它需在全委会议上布置的事项。
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1全委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由主任委托一名委领导召集主持。
2全委会议的内容和议题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3全委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委办公室负责。
四、科(室)务会议
由科(室)负责人确定召开,科(室)务会议应做好录,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使用各项经费,节支增收,量入为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实行财会人员把关,委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报销凭证要有经办人签字,并写清开支事项或理由,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委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报销。
未经审核、审批的原始凭证不得报销、入账。
白条子原则上不能报销,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白条子必须要两人以上证明签字,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财会人员应予拒绝报销。
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分配,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购买。
报销办公费金额在500元以上的项目,须报主任同意,由主任指定承办人办理。
四、大额经费开支、固定资产购置、修缮,金额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须经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批准。
五、差旅费报销应严格按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苍财预〔2002〕29号)执行。
严格按开支标准报支,因公出差、下乡不得包专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包车的应事先报分管领导同意。
报销差旅费必须按要求仔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时间、地址、住勤补贴等要相互衔接,开支费用与出差目的地要相一致,绕道办私事或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不予报销。
六、严格控制个人借用公款。
出差借款,须经领导批准后借支,在出差后报销差旅费时结清。
干部、职工不得拖欠借款,如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并注明归还时间及时扣回。
七、财会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有权拒绝支付;
财会人员如违反财经纪律要从重从严处理。
八、财会人员每半年应向委领导报告各项经费使用情况。
九、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本委财产物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提高财产物资利用率,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和健全财产物资账册,设立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二、重视财产物资管理,提高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个人保管的财物,个人要负责保管好,各科室保管的财物,各科室要专人负责保管,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三、购进的财产物资要办理登记和领用手续,以防止出现漏洞。
四、工作人员调出,要办理财物移办手续。
五、财物如遭损失要分别责任进行处理,如自然损失,与责任人无关的,可免作赔偿;
如人为损失或保管使用不当,应照价或折价赔偿。
六、每年对财产物资进行一次清查核对工作,发现盘盈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七、低值易耗品设立登记簿,根据购入、领用、结报及领用人等栏,做好登记工作。
八、各科室须配备的办公用品,应及时向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车辆管理制度
为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驾驶员工作职责,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配备及工作职责
1当园区车辆数超过专职驾驶员人数时,各用车科室主要负责人可向办公室推荐本科室有正式驾照的同志担任兼职驾驶员,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兼职驾驶负责。
兼职驾驶员的管理参照专职驾驶员规定执行
2、驾驶员必须听从调度,服从指挥,按时出车,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积极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努力提高交通知识和操作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4、爱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
5、遵纪守法,礼貌行车,严禁在行车时与人聊天,分散注意力;
严禁无证人员借用,驾驶车辆。
6、8小时之外和节假日、双休日,办公室安排车辆值班,值班司机随叫随到,保证工作用车。
7、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努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用车制度
1、每次出车至市外,驾驶员须填报出车单由用车科室的负责人签字,由办公室审核,报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出车单作为报销审核的凭证。
2、驾驶员认真做好《行车记录》,登记好每天的行车线路、里程、加油量,报销油费和行车公里补助时,应提交相关单子,作为报销审核的依据。
3、每辆车日常安排500元暂借款,由驾驶员掌握用于应急等费用,15天报销一次,出差车辆费用由出差人统一借款。
4、接待用车根据接待规格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车辆管理
1、为了保证车辆停放安全,节假日、双休日除因公出车外,车辆一律放在单位规定位置,非因公务需要,车辆不得停放在旅游景点、娱乐等场所。
对被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在明察暗访中曝光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将车辆转借、出租他人,不准在夜间进行营运,不得将车开回家过夜。
确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否则,由此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如发现驾驶员私自出车,按纪律予以处理。
3、园区所有车辆原则上实施IC加油卡加油,凭发票报销核销,统一投保,定点维修。
4、IC加油卡每次充卡须填写加油申请单,由办公室复核。
5、车辆的一般维修和例行保养(费用为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审批表》,由办公室审核,方可维修。
车辆需中修以上修理及更换重要部件(含车内外装饰,费用为1000元以上),由财务、办公室审核,管委会分管领导批准。
行车途中发生故障修车或换件,需经用车人员签字证实,返回后才能报销。
6、修理费用由办公室到定点修理厂统一结算、代垫;
财务人员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预算表、车辆验收单和厂方正式发票给予报销。
未经批准在修理厂或配件商店购买配件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严禁在车辆维修中拿取回扣,如发现按纪律予以处分。
9、办公室必须建立所有车辆油耗台账和维修台帐,全面、及时记载每辆车油耗情况、维修费用、购买配件情况。
10、办公室建立健全车辆档案管理,做到一车一人一档,对车辆的行车状况进行管理。
四、驾驶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1、加班、值班、出差等按实计发。
2、驾驶员可享受里程补贴,按实际行驶里程每公里补0.1元计算,按月由办公室统一造册发放。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待费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招待费使用行为,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待对象及事由
1、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接洽工作等。
2、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含招商引资)。
3、会议。
4、主要领导决定的其他须招待的。
二、招待内容
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等。
三、招待标准
按县政府规定标准执行。
四、招待费开支审批程序
1、公务接待必须实名登记,严格审批。
由承办部门如实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交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委分管领导审批。
不得超标准接待。
2、承办部门凭《公务接待审批单》、原始菜单、接待饭店发票(简称“三单”)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三单”不齐全不予报销,超标准接待的,超出部分不予报销。
来宾住宿费一般不予补贴,上级部门领导同志来委指导工作的住宿费补贴由办公室从严控制,经财务人员报送分管公务接待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报销。
3、急需招待而又因故无法取得与办公室负责人或主要领导联系而进行的招待,要补填《审批单》,并由接待人说明理由,经办公室审核后呈交委主要领导审批。
否则,财务部门一律不准报销。
4、招待用茶、烟由办公室根据委领导指示办理,其它内容的招待由委领导指定人员办理。
浙江苍南工业园区管委会考勤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工作制度,严格考勤纪律,确保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时间
由办公室及时公布各个季节的上下班时间规定,每一工作日考勤按上下班分4次进行。
家住外地的干部职工,周一上午上班可推迟30分钟,周末下午下班可提早30分钟。
二、考勤方法
1、上班签到迟签超出30分钟和下班签到提早20分钟,均按迟到或早退论处,如超过4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
2、不准代签,如发现替他人签到1次,对代签人和被代签人各按旷工1天处理;
3、上班时间中途外出须说明事由,无正当理由擅自中途外出者按旷工1天处理;
4、请假须经审批(请销假制度另行制定),无特殊原因,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
5、各科室在每周一将上周请假、加班、外出(下乡、开会)等有关审批单据送交办公室。
加班、外出(下乡、开会)等须经分管领导审批。
6、考勤由专人统计,统计时间定为每月的1日起至月底最后一天,并于次月5日前后公布上月出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