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合同能源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能源工作总结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日期: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记录说明:
1、时间:
应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确定基准期采集数据的时间段;
可以是年、月、日、小时等(必要时计算到分)。
2、记录基准期针对实施改造的单一产品产量、产值,多种产品产量、产值,单项技术措施、多项技术措施实施前的能耗实物量、产品产量、产值等数据;
3、能耗实物量:
按用能单位实际消耗能源品种原始记录数据记录(原则上依据合格计量器具显示数据);
4、产品产量:
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依据用能单位认可的记录项目记录,可以是产量,也可以是产值或营业额等。
19
篇二:
“十一五”期间节能总结
“数说”节能系列之引言
引言
“十一五”期间,我国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国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结合工作,我们对“十一五”期间的节能成就和“十二五”目标举措进行了研究整理,分21期把相关内容以数字和图表形式加以展现,以总结经验、增强信心,更好地推进中国的节能事业。
(:
合同能源工作总结)支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
到“十一五”末,中国GdP总量跃居世界第2位,年均增长11.2%,如图1所示。
财政收入从20XX年的3.16万亿元提高到20XX年的8.3万亿元,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如图2所示。
“十一五”期间,中国GdP总量快速增长,但通过强有力的节能和提高能效工作,能耗强度持续下降,单位GdP能耗从20XX年的1.276下降到20XX年的1.034,如图3所示。
“十一五”期间,中国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和提高能效工作,单位GdP能耗逐年下降,以能源消费年均6.6%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十五”时期的1.04下降到0.59,如图4和图5所示。
扭转能耗强度上升趋势
“十五”后三年(20XX年-20XX年),全国单位GdP能耗上升9.8%,全国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分别上升32.3%和3.5%(如图1所示),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十一五”期间,全国单位GdP能耗下降19.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14.2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2.45%(如图2所示),扭转了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势头。
促进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行业先进生产能力比重明显提高,大型、高效装备得到推广应用。
例如,20XX年与20XX年相比,电力行业300兆瓦以上火电机组占火电装机容量比重由47%上升到71%;
钢铁行业1000立方米以上大型高炉比重由21%上升到52%;
建材行业新型干法水泥熟料产量比重由39%上升到81%。
推动技术进步
20XX年与20XX年相比,钢铁行业干熄焦技术普及率由不足30%提高到80%以上,水泥行业低温余热回收发电技术由开始起步提高到55%,烧碱行业离子膜法烧碱比重由29.5%提高到84.3%。
节能减排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
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6500万吨、处理率达到77%。
燃煤电厂投运脱硫机组容量达5.78亿千瓦,占全部燃煤机组容量的82.6%。
能效水平大幅提高
20XX年与20XX年相比,火电供电煤耗由370克标准煤/千瓦时降到333克标准煤/千瓦时,下降了10.0%;
吨钢综合能耗由694千克标准煤降到605千克标准煤,下降了12.8%。
水泥综合能耗下降了24.6%;
乙烯综合能耗下降了11.6%;
合成氨综合能耗下降了14.3%。
为应对气候变化做出重要贡献
“十一五”期间,中国通过节能和提高能效少消耗能源6.3亿吨标准煤,相当于少排放二氧化碳14.6亿吨,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也体现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十一五”期间,中国紧紧抓住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法定节能重点领域,
深入开展节能工作。
在工业领域,选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约一千家企业,组织实施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累计实现节能1.5亿吨标准煤。
在建筑领域,实施了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累计完成1.82亿平方米,超过原计划的1.5亿平方米任务。
在交通运输领域,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作。
在公共机构领域,发布了8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推动节能产品在政府等公共机构的应用。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十一五”期间,全国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600多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钢产能7200万吨、炼铁产能12000万吨、水泥产能3.7亿吨,在关闭造纸、化工、纺织、印染、酒精、味精、柠檬酸等重污染企业方面都取得积极进展。
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十一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80多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220多亿元,支持了5200多个重点节能工程项目,形成节能能力1.6亿吨标准煤。
各省级地方政府也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对节能改造实行投资补助和财政奖励,带动社会资金投入约8000亿元,有力推动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共形成节能能力3.4亿吨标准煤。
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20XX年6月,国家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空调、汽车、节能灯和高效电机四大领域推广节能产品。
据初步测算,直接拉动消费需求1200多亿元,实现年节电225亿千瓦时,年节油3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过1400多万吨,取得了“价格下降、节电省钱、生活质量提高”等多重惠民效果。
图1:
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标识
(一)高效节能空调
中央财政安排115.4亿元,支持推广3400多万台高效节能空调,直接拉动消费700多亿元,实现年节电100亿千瓦时,产品寿命期内节电800-1000亿千瓦时,年节约电费50亿元,寿命周期内节约电费400-500亿元。
在政策推动下,高效节能空调的市场占有率从推广前的5%上升到70%以上,低能效空调全部停止生产,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高24%。
节能空调的市场价格大幅降低,累计节约老百姓购买费用300亿元。
(二)节能汽车
中央财政安排30.4亿元,支持推广100多万辆1.6升及以下节能乘用车,直接拉动消费508亿元,实现年节油30万吨,产品寿命期内节油450-600万吨。
在政策推动下,1.6升及以下节能乘用车型号从推广前101个增加到341个,每月销售数量从推广前不到5万辆上升到目前30万辆左右,市场份额从7%上升到30%以上。
(三)节能灯
中央财政安排16.2亿元,支持推广3.6亿只低汞含量节能灯,直接拉动消费40多亿元,推广的节能灯实现年节电125亿千瓦时,使老百姓年节省电费60多亿元。
在政策推动下,节能灯市场价格比推广前有较大幅度下降。
(四)高效电机
20XX年6月启动了高效电机的财政补贴推广工作。
截至目前,发布了三批推广产品目录,67家企业的近2万个型号的产品符合推广条件。
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中国大力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节能服务产业。
20XX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配套税收扶持政策,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创造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20XX年专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了984家节能服务公司。
与20XX年相比,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亿元增加到840亿元,从业人员从
1.6万人增加到18万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从13亿元增加到290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从60多万吨标准煤增加到1300多万吨标准煤。
“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
加强节能能力建设
组建国家节能中心,推动各地区建立完善节能监察工作体系。
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200多万元,利用国际合作资金近1000万元,支持各地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了由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会议制度,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担任组长。
各地区普遍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节能减排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强化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图:
节能工作进展“晴雨表”样例
从20XX年起,每年对省级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行现场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并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0XX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节能法》执法情况的专项检查。
国务院组织了对18个重点地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XX]12号)情况的专项督查。
有关部门建立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各地区节能工作进展“晴雨表”。
完善节能法规标准
制定和修订了《节能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
《清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资源法》等法律,出台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制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将能评作为项目核准、审批、备案的前置条件。
“十一五”期间,有关部门制(修)订了27项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44项主要终端用能产品强制性能效标准,制修订了54项基础类、管理类国家标准。
组织研究、发布了4个LEd照明产品的技术指南。
完善经济政策
“十一五”期间,国家从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收费等四个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不但对实现节能减排目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也为“十二五”期间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财政政策
国家大幅增加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各省区市也设立节能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节能重点工程建设、高效节能产品推广、节能能力建设等。
中央财政还加大对能源和节能减排技术研究的资金支持力度。
(二)金融政策
“十一五”期间,国家金融部门积极出台支持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关于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出台了《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跟踪国家确定的节能重点工程和节能技术服务体系等项目,有重点地给予信贷支持。
强化对节能服务产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此外,有关银行还对贷款实行差别定价,严控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信贷投入;
加大对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改善节能环保领域的直接融资服务。
(三)税收政策
目前中国政府已出台的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企业所得税减免和抵免优惠、增值税减免、汽车消费税和购置税调整、资源税改革等。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暂免征收营业税,所得税“三免三减半”,
篇三:
LEd路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