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部工作总结格式与勤廉农村建设工程意见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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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部工作总结格式与勤廉农村建设工程意见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勤廉农村建设工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探索新山区反腐倡廉建设新路子,着力构建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基层站所“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和深入实施“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制度化的原则,将健全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与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创新相结合,注重制度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行性,努力提高制度的推动力。

2、坚持公开化的原则,积极推行以事前公示、事决公议、事中公察、事后公布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管理“四公”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权力运行机制。

3、坚持民主化的原则,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4、坚持市场化的原则,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中形成以价格为基础的供求和利益机制。

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5、坚持社会化的原则,完善社会公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机制,拓展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凝聚合力,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反腐败的局面。

三、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

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干部队伍中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公共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更加畅通;

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

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深化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强化教育引导。

以乡镇班子成员、村主要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把廉政教育纳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实行分级负责,定期培训,每2年对基层领导干部轮训一遍。

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和荣辱观教育、思想道德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等。

深化廉政文化“六进”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分级负责原则,每年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观看一批廉政教育教材,组织一次专题廉政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专题读书学习活动。

充分利用基层党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员“流动支部”等教育阵地,对农村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的廉政教育。

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活动,拓展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渠道。

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反腐倡廉专栏或专题,报道“勤廉农村”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2、强化监督制约。

乡镇要全面开展权力制衡工作,建立并完善“集体决策,正职监管,副职分管,科室承办、专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权力运行机制,健全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信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制度,逐步将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向农村基层延伸,推行村干部村民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定期审计制度。

探索建立对基层站所属地测评和服务对象民主评议的考核评价机制。

进一步深化基层执行力建设监督检查,加大对基层干部治懒治庸力度,逐步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评体系和奖惩体系。

3、强化查纠惩处。

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有效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之中。

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强化涉农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认真开展各类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清理和规范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加大对农村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执法监察力度。

积极拓宽农村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信访网络。

完善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坚持领导干部重点信访包案制、下访接待制度。

严肃查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贪污、贿赂、挪用公款、侵占集体利益、侵犯民主权利等违纪违法案件。

全面推行“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制度。

(二)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

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双代理”制度,强化对《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遂村财管[XX]1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资金管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代理会计和代理出纳要按规定进行资金盘点,严禁坐支现金、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现。

加强资产管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要对各村资产进行分类登记造册,每项资产的使用、承包、出租、出借等情况必须登记,建立信息库,实行保值增值动态管理。

加强资源管理,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要对各村资源情况进行整理登记造册。

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拍卖、转让或租赁应全面发布信息,实行资产评估和公开招投标。

积极尝试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乡镇代理服务工作。

落实村级财务民主监督,乡镇级“双代理”监督,县级审计监督,乡镇和村两级村级财务领导小组岗位责任监督和社务(村经济合作社)公开等制度,以县级审计为重点,按照“三年必审、离任必审、信访必审”的要求,每年至少审计1/3以上村。

认真执行《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责任追究。

因地制宜地对村规模调整中村级集体“三资”实行分类处置,确保安全完整、稳步融合,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三个平台”建设

1、加快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整合提升。

确保组织到位率100%,项目整合率100%,项目公开率100%,项目办结率90%以上,人员培训率100%,群众满意率95%以上。

(1)落实场所、人员、项目“三到位”。

各乡镇要建立专用便民服务办事场所,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敞开式”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柜台式”服务。

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窗口,量化人员设置,配齐工作人员。

把行政服务、信息服务和法律服务等纳入便民服务中心,进驻中心项目切实做到“四必进”,即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项目必进;

涉及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项目必进;

推动工业化、城镇化的项目必进;

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必进,所有便民服务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2)制定和落实“四类服务制度”。

一是实行公开办事制度。

所有服务事项实行办理事项、办理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

二是实行规范办事制度。

建立统一登记簿,设置规范承办单。

窗口工作人员实行佩证上岗,轮流值班。

每天汇总统计受理申请、代办事项并建立档案。

每月按时向县行政审批中心上报事项受理、办理等报表材料。

三是实行优质服务制度。

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AB岗工作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做到一般事项立即办、承诺事项限时办、多头事项并联办,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实行督查考核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全程服务代理各环节的督查考核。

(3)建立和推行“五项工作机制”。

一是推行集中公开机制。

所有便民服务项目进行集中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是推行定期培训机制。

县属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乡镇便民服务项目的管理,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三是推行联动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与县行政审批中心良性对接,与派驻机构平等互动,与各村(社区)上下联动。

四是推行县级督导机制。

县效能办要加强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督,县行政审批中心要定期不定期指导或现场办公,集中办理有关事项。

五是推行网上审批机制。

各乡镇要加快整合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逐步实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县行政审批中心计算机联网对接,统一业务办理和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2、加快乡镇招投标中心的监管提升

(1)落实乡镇的主体责任。

一要强化硬件保障。

各乡镇要健全平台内部机构,配备2名(含)以上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完善配套设施,配备固定开评标场所和招投标信息公示专栏。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

乡镇招投标中心要在乡镇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招投标重大事项议事机制,依法处理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招投标中心要在乡镇纪委的监督下,参与招标项目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工程竣工的验收。

三要明确招标范围。

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万元以上的乡镇和村集体项目均应进入乡镇招投标中心实行招标,其中,县政府规定的规模标准以上项目招投标仍需进入县中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四要规范程序管理。

乡镇招投标中心要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操作程序,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

(2)进一步加强县级的监管和指导。

一是明确监管职能部门。

由县招管办牵头,在加强对全县重点项目标后合同履约监管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标后监管工作。

二是完善“两项监管制度”。

即健全完善乡镇招投标预告制度和备案制度。

三是统一“四类管理办法”。

制定全县乡镇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乡镇招投标信息发布;

统一全县乡镇招投标业务资料的文书格式;

完善投诉处理以及保证金管理办法;

规范乡镇招投标业务档案的管理。

四是建立“四种工作机制”。

建立县级对乡镇招投标中心的业务联系、人员定期培训、工作检查指导和大宗项目招标的跟踪监管机制。

五是开展“一个示范创建”。

积极推进乡镇招投标平台规范化建设,适时开展示范平台创建。

3、加快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的规范提升

重点实施“四到位,一网络,两规范”提升工程。

一是确保人员、设施、经费、培训“四到位”。

各乡镇要按照15个村各配一个专职出纳和会计的标准配备村级财务“双代理”人员。

各乡镇要为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配备单独办公场所、电脑、保险柜和档案柜等办公设施。

要确保农村财务管理经费财政预算充足。

要以加强培训和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为抓手,加强对“双代理”人员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实行执证上岗制度。

二是建设“一网络”。

加快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努力构建村级财务乡镇、县两级监管网络。

三是开展“两规范”建设。

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乡镇、规范化村创建活动,并选择1-2个基础扎实的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中心积极打造“样板工程”,进行典型示范带动。

(四)进一步深化“四个公开”

1、深化乡镇和村级党务公开。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党务公开制度》(遂委办[XX]22号)确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时限进行公开。

各乡镇要研究出台村级党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村级党务公开,切实加强对所辖各村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并确保所辖各村党务公开工作推开面达100%,日常监督检查规范率在95%以上。

村级党务公开工作纳入乡镇年度考核和村主要干部考核。

2、深化乡镇政务公开。

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的规定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和实施乡镇信息公开情况的季报和年度总结制度。

乡镇橱窗板报式政务公开栏应公布年度工作目标及班子人员的述职报告,按月公布本月工作计划和上月工作完成情况,接待费支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结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优抚、救灾救济款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农户土地审批,建房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及按规定应该公开的内容。

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

乡镇要在每月10号前向县政务公开办报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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