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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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院长岗位职责文档格式.docx

组织项目实施,培育和实现学术水平或经济、社会效益高、影响大的标志性成果等。

  (五)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院(系)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负责院(系)引进和学术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建设水平;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有关规定,实施教职工的岗位聘任及考核等。

  (六)执行学校财务规定,负责院(系)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的执行;

做好院(系)年度经费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并将各项收入纳入学校财务核算体系;

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勤俭办学,提高办学资金的使用效益;

负责院(系)内资产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审查、监督所属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运行等。

  (七)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八)和党总支一起,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九)负责组织院(系)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十)学校赋予的其他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本系职责范围内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与系党总支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是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和防火(盗)责任人。

  2.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系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3.负责组织研究、制定/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

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建立健全系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严格教学管理;

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4.负责学科专业建设。

组织拟定系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5.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6.负责指挥、协调日常教学运行工作,主持并协同各教研室做好教学规范化建设,抓好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教研工作。

  7.组织系教学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工作等,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8.负责师资队伍建设。

组织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做好学科/专业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

配合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9.负责系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奖惩工作;

组织系、教研室、实验室对教学及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

配合系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10.负责组织拓展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本系建设的支持。

  11.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系教学业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12.拟定系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本系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13.负责系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工作,配合系党总支做好稳定、保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14.配合系党总支做好本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15.负责系有关教学、科研和其它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做好系务公开工作。

  16.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系工作的顺利开展。

  17.坚持和完善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议事内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18.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一切行政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9.完成系行政范围内的其它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促使学院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学院行政工作效率,保证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学院院长职责。

  第一条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与学院党总支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第二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具体改革措施。

  第三条负责教学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研究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

  第四条负责学科专业建设。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统一要求,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申报,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

  第五条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学术科技交流活动,做好教学、科研立项和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六条组织学院教学分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工作等,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第七条负责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实际需要,拟定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

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建设好学术梯队;

  第八条负责学院教职工岗位聘任、考核及有关评优、奖惩工作;

组织系、教研室、实验室对教学及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九条负责组织拓展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不断增强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争取社会力量对本学院建设的支持。

  第十条做好招生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奖惩等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第十一条建立和完善本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学院各种经费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条负责学院所属实验室(中心)、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教学实践活动。

  第十三条拟定学院教学设备、实验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图书资料等申购计划,配合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负责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学院党总支做好稳定、保密等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

  第十五条配合和支持学院党总支共同做好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第十六条负责组织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做好德育教育教学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支持工会、二级教代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

  第十七条配合学院党总支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八条负责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方面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做好院务公开工作。

  第十九条加强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保证学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凡属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的议事内容均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以及学校党委和校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二十二条本职责适用于学校所属二级学院,信息学院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职责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全面主持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主持学院有关教学、科研、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具体规章制度的制定。

  2、抓好专业建设,根据学校专业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副院长组织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育改革、教务管理等专业建设工作,组织教学团队,积极开展教研活动与课程建设。

  3、抓好科研工作,召集并主持学院学术委员会等会议;

会同副院长组织科研团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工作;

组织选拔学科带头人,培养学术梯队。

  4、抓好人事管理,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要求,会同学院党委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师资定编计划、引进计划、培训计划等;

负责组织聘任工作、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5、抓好财务管理,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批准签字,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

  6、抓好资产管理,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登记、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

  7、代表学院负责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积极拓展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联系,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8、兼管学院工会工作。

  9、与学院党委书记一起做好安全工作、招生与就业等学生工作等。

  一、在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完成专业学院的教学、行政管理及学生管理工作,并向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

  二、按照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制定二级学院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二级学院特点,负责提出二级学院各专业设置及更新改造的意见,组织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报学院综合平衡,经上级批准后实施。

  四、组织制定二级学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报学院审批。

组织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学改革,统筹教材建设,协调和安排各教学环节,建立实验实习基地,指导学生实习,完成人才培养计划。

  五、根据学院统一部署,做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等有关事宜。

  六、负责组织制定二级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审定科研项目,检查专业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七、负责二级学院实训室的建设、管理。

  八、负责组织制定二级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的规划和计划,做好教师梯队建设,教职工培养、教师职务聘任及职称等有关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业务考核。

负责二级学院教职工在院内的调整和调动。

根据教务处下达的学期教学任务,做好任课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教学安排,做好二级学院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工作。

做好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资格证书考试等基础工作。

  九、在学院财务处指导下,组织二级学院教职工增收节支,根据学院预算和二级学院实际,制订二级学院资金预算,管理好、用好学院划拨的经费和各种渠道的科研经费,关心和支持学生的勤工俭学活动。

  十二、主持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维护二级学院正常教学、行政管理秩序,承担二级学院院长职责范围内一切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十三、积极争取学院有关部门、学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各项工作的支持,不断加强二级学院在学院的地位,并扩大对外影响。

  十四、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组织奖励二级学院先进个人,提出教职工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含记过)处理意见,审定和上报学生的毕业资格;

提出学生的升留级意见。

以上材料均应报学院有关部门备案。

  十五、主持二级学院院务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做出正确决策,不断改进工作。

完成学院交办教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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