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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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
指导意见(试行)
为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签约服务补偿与激励机制,现制定《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指导各地评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效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绩效。
一、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
通过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以首诊性、连续性、可及性、综合性、协调性为特征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构建分级诊疗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二)指导性原则:
在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基础上,依据不同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居民卫生服务需求的差异,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本地化评价方案。
强调签约服务质量,签约一个,做实一个。
(三)实践性原则:
今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价将综合应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经费拨付、考核评价、激励分配等方面,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并在实践应用中不断调整,逐渐完善。
(四)过程-结果原则:
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绩效评价既关注签约服务提供的过程,同时关注签约后产生的结果。
二、评价应用
评价可应用于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用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实施。
第二个层面是用于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第三个层面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家庭医生团队,各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评价,评价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与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将评价结果与签约服务费用分配的绩效挂钩。
三、指标体系与运用
(1)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分为签约数量、有效签约、有效履约、效果等4个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核心指标和参考指标两类。
核心指标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参考指标是拓展性指标,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较好的地区和机构可酌情使用。
在广东省范围内,由于各地信息化的程度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发展不均衡,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指标,也可扩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本地化评价方案,并根据工作重点进行动态调整。
(二)各单项指标计算公式见附件2。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见附件3。
机构/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年签约服务费×签约人口数量×绩效系数×签约对象人口结构调整系数
其中:
1.年签约服务费指按各地在服务包基础上制定的家庭医生年签约服务费。
2.签约人口数量指机构/团队签约人口数。
3.绩效系数,按绩效评价总分为100分,得分80分及以上者,绩效系数为1;80分以下,按实际比例计算,即绩效系数=评价得分/80。
4.签约对象人口结构调整系数:
(1)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价时:
调整系数=(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机构签约人口数量)/(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目标人群数/该地区平均的机构签约人口数量)
以慢性病患者为例:
某地区某机构,机构签约总人数为500,其中3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区所有机构平均签约总人数是4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260人,则该机构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300/500)/(260/420)=0.6/0.62=0.97。
(2)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团队评价时:
调整系数=(团队签约目标人数/团队签约总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目标人数/该机构平均的团队签约总人数)
以慢性病患者为例:
某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总人数为200,其中100人是慢性病患者,该机构平均团队签约总人数是220,其中慢性病患者是160人,则该团队的慢性病患者结构调整系数是(100/200)/(160/220)=0.5/0.73=0.68。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工作量转化表见附件5。
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团队评价个人时参考使用。
附件:
1.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指标计算公式
3.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4.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质量调查表(参考)
5.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准化工作量转化表
附件1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各市结合进展选取使用)
维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含义
数据来源
备注
签约数量指标
1.重点人群签约率
签约重点人群数量占该区域重点人群总人数的比重。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2.全人群签约率
签约人数占该区域总人数的比重。
机构统计数据。
参考指标
有效签约指标
3.签约协议完整率
协议书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信,无缺项漏项;有签约居民、家庭医生团队成员签名(代签无效)。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
核心指标
4.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签约居民对是否签约、对签约医生和服务内容的知晓情况。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的5%),进行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抽查内容见附件.共设3个问题,
抽中对象答对2题及以上即算知晓,记为1人。
核心指标
有效履约指标
5.签约居民定点机构就诊率
签约患者在签约机构就诊的人次数占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
信息系统统计数据。
参考指标
6.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电子健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无缺项漏项。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10份电子健康档案,按要求判断合格份数。
核心指标
7.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每年为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并进行健康指导及健康干预:
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对已确诊的慢性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告知或预约下次健康管理服务时间。
随机抽取10份已开展年检的档案,按要求查看个人健康管理方案/评估报告,并判断合格份数。
核心指标
8.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家庭医生应有一定数量的签约居民预约就诊,以重点保健人群为主要预约对象;通过电话、网络、医生/护士约定等方式引导居民预约门诊。
查看机构报表,预约就诊登记表。
核心指标
9.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
签约居民预约后按约定时间前来就诊。
根据机构的门诊记录核查。
核心指标
10.签约医生就诊率
签约居民到签约医生就诊的比例。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11.签约居民复诊率
签约慢性病患者到机构年度就诊2次及以上(含签约当次就诊)。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12.转诊机制建设情况
制定转诊服务规范,明确转诊服务路径,为患者提供综合(专科)医院转诊服务。
机构是否有转诊服务制度,签约团队成员是否知晓转诊服务信息。
如机构有相应规范,团队成员知晓服务信息,则视为已建立转诊服务平台,否则视为无。
核心指标
13.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
对综合(专科)医院下转的签约居民,在得到下转信息后一周内进行回访的比例。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14.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
对转诊至综合(专科)医院的签约患者,追踪服务情况,有条件可跟随上级医师查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并记录。
机构统计数据。
参考指标
效果指标
15.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通过家庭医生团队提供的签约服务后,签约居民健康状况的改善情况。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抽查其签约服务记录,观察健康指标的改善情况,如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情况。
核心指标
16.签约居民满意率
签约居民对签约服务基本满意和满意的人数占调查总人数的比例。
每个机构/团队抽取签约居民10名,问卷调查或电话调查。
核心指标
17.医疗费用增长率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占上年度相应收入的比例。
机构统计数据。
核心指标
附件2
指标计算公式
(一)核心指标
1.重点人群签约率
计算公式:
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
2.签约协议完整率
计算公式:
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协议完整份数/抽查份数*100%
3.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签约居民知晓人数/抽查签约居民的总人数*100%
4.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5.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报告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6.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预约门诊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人次数/签约居民就诊人次数*100%
7.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预约履约率=签约居民预约门诊到诊人次数/预约门诊总人次数*100%
8.签约医生就诊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次数/同时期签约居民总就诊次数*100%,因该指标很难统计,可考虑替换为:
签约医生就诊率=签约居民至签约医生就诊人数/签约居民总人数*100%
9.签约居民复诊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复诊率=签约人群复诊2次及以上人数/签约居民总数*100%
10.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下转回访率=下转回访的签约居民/下转的签约居民总数*100%。
11.签约居民满意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满意率=抽查的居民表示满意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12.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人数/抽查总人数*100%
13.医疗费用增长率
计算公式:
签约医疗卫生机构本年度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收入/上年度相应收入*100%
(二)参考指标
1.全人群签约率
计算公式:
全人群签约率=签约人数/区域总人数*100%
2.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机构定点就诊率=签约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签约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就诊的总人次数*100%
3.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
计算公式:
签约居民上转追踪率=签约居民上转追踪例数/签约居民上转总例数*100%。
附件3
广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评价指标评分标准
维度
指标
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方法
得分
签约数量(15分)
重点人群签约率
15
重点人群签约率=签约重点人群数/重点人群总人数*100%
参考目标值:
30%及以上,计15分
实际得分=15*重点人群签约率/30%
机构统计数据。
有效签约(12分)
签约协议完整率
3
签约协议完整率=签约协议完整份数/抽查份数*100%
参考目标值:
100%,计3分,
实际得分=5*签约协议完整率/100%
抽取签约居民协议10份(或是签约总数的5%),判断完整份数。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
9
签约居民服务知晓率=抽查居民知晓人数/抽查居民的总人数*100%
参考目标值:
50%及以上,计9分,
实际得分=12*实际知晓率/80%
抽取签约居民10名(或是签约人数5%),电话调查或问卷调查(详见附件1)。
有效履约(48分)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
5
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合格率=合格的电子健康档案数/抽查总数*100%
参考目标值:
100%,计5分,90-99%,计4分,80-89%,计3分,70-79%,计2分,低于70%,该项不得分。
抽取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0份,判断合格份数。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
10
签约居民健康评估及指导合格率=签约居民健康评估资料合格份数/抽查份数*100%
参考目标值:
80%及以上,计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