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务局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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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段堤防于8月29日完成初设评审,得分66.6分;
桥河段堤防于8月29日完成初设评审,得分75.8分;
两段堤防工程求得算术平均值为71.2分。
3.完成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
(1)重点项目分阶段考核。
2017年重点水源项目中型水库福林水库,目标任务是2017年12月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上报,目标性质是突破性;
2017年4月15日完成规划方案审查,于2017年9月26可研评审专家踏勘现场,交换意见后设计单位修改报告,并完成上报。
(2)面上项目分类考核。
按照渝水〔2017〕5号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城乡防洪工程主要支流綦江区沙溪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等6处突破性项目和綦江区三江河段防洪护岸综合治理工程等4处约束性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自查扣分:
1.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依据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直报系统)、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全口径)进行考核。
按时统计上报中央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直报系统)、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全口径)。
2.重大水利工程在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90%以下,其他水利项目在年底前完成年度中央投资计划的80%以下,分别扣1分。
按计划完成总投资7.5289亿元,完成投资7.53269亿元,占计划投资的100.1%。
3.积极配合规计处牵头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并无重大问题的,一次抵扣扣分0.1分。
2017年规计处牵头接受国家有关部委对投资计划执行等各项检查或其他重点工作不涉及我区。
(三)水利资金投入及使用管理(自查扣分:
1.水利资金投入管理。
(1)当年市级以上下达投资计划要求区县投入(自筹)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情况:
2017年我区无区县投入(自筹)资金项目;
(2)市级切块区县资金在两个月内分解下达情况:
2017年我区分别于2017年1月23日分解下达了市级维修养护资金480万元,2017年8月17日下达了水利发展资金430万元,均在规定时间内分解下达了资金计划;
(3)预算执行率(支付率)达到规定进度情况:
2017年我区水利项目投入计划的资金实际支付率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93.62%,超过规定进度。
2016年投入计划的资金实际支付率达到上报投资完成额的106.52%,超过规定进度。
2.水利资金监督使用管理。
(1)当年竣工验收项目完成审计情况:
今年我局竣工验收项目已全部完成审计;
(2)当年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情况:
今年已全面完成各类审计、稽察、财政绩效评估等揭示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自查扣分:
1.重点水利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我区无市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2.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管理。
无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国家部委通报,被市级通报;
无因群众举报质量问题并经查证属实;
对监督检查发出的整改通知已及时整改;
无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经“飞检”不合格。
按时开展“汛前质量检查”及“质量月”活动,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A级。
3.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及建设日常管理。
2017年我区无市级在建重点水利工程,无工程建设被通报,工程报表或相关总结及时真实报送,无不良影响。
(五)移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自查扣分:
1.水库征地移民安置管理。
2017年我区无移民安置验收任务。
2.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资金累计结余率0.9%;
2016年项目竣工验收率100%;
2017年项目完工验收率100%;
准确全面按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100%按期足额发放移民直补资金。
3.日常工作。
按时完整准确上报业务资料和报表,没有被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
没有出现因水库移民工作移民群众到部、到市集访或个体上访情况。
(六)水利工程管理(自查扣分:
1.已成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工作。
2017年我区未纳入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试点区县,但实际已开展区直管的18座小
(一)型水库和4座小
(二)型水库管理物业化管理工作。
2.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
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安全监测。
2017年我区没有市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建设任务;
2017年未下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任务,实际已完成9座小
(一)型水库的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七)水利信息化建设(自查扣分:
1.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1)按照渝水办资源〔2016〕1号文件要求,每月8号前通过水资源监控系统信息平台上报上月新发取水许可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情况或水资源费征收进度月报表;
(2)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计算机主干网络、视频会商系统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未更换运维联系人,未因我区自身原因造成主干网或视频会商系统故障,按时配合做好视频会议测试);
(3)足额落实水文站年度运行维护经费,做好水文站运行维护工作,与维护单位签订合同,按时保质做了汛前巡检、月维修维护及年度总结报告
2.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
积极配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重庆(2016-2018年)项目中取水户水量、水源地水质监测相关建设任务。
3.信息安全事故情况。
全区水务系统自建网站和信息系统未发生信息安全事故。
(八)农村水利工作(自查扣分:
1.民生水利。
(1)项目建设管理。
山坪塘:
100%完成350口山坪塘整治,验收质量合格率100%,100%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经费。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
我区2017年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0处,批复投资4138万元,目前东溪镇紫、新盛正自等10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体工程全面完工,项目完工验收率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有效改善6.5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区共计建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499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人口65.607万人,全区农村集中供水率为94.2%,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1%;
区级成立了“綦江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个镇街成立了水务服务管理站,形成了全区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区财政每年落实145万元用于工程维修补助及运行补贴,110万用于全区308个村村级管水员管护工资,保障了工程持久安全运行,全年未出现供水安全生产事故,用水户满意度较高,同时,我区各类报表上报及时、完整准确;
我区将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质合格情况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的前置来抓,2017年与区卫计委签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合作协议,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区水务局与区疾控中心对30个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了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经检测供水水质合格率达72.5%;
区政府2017年3月31日出台了《綦江区村镇分散式供水工程管理办法》(綦江府办发〔2017〕22号),批复了《重庆市綦江区村镇供水集中式供水工程名录》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公布,严格按公布名录数量完成了村镇供水工程确权登记工作和落实运行管护主体;
我区村镇供水工程均已完成水价制定工作,属渝綦水务、南州水务管理的工程统一由区物价部门核定水价,村社自行管理的集中供水工程由村委会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照确保工程自我维持、良性运行的要求,合理制定水费。
高效节水灌溉:
2017年无灌区项目建设任务,我区不属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
大中型灌区: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82,达到年度目标任务值,足额落实系数测算工作经费,签订技术支撑合同,落实了技术支撑单位,按照要求开展毛(净)灌溉水量测工作;
我区无大型灌区项目,朝阳中型灌区已完成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审计;
按时全面准确完成管理信息系统(中型灌区子系统)填报;
各级稽察、检查、审计中未发现重大问题。
(2)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100%。
山坪塘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均未发生被媒体负面曝光情况;
没有群众到市级相关部门群访、集访情况。
2.农田水利改革。
(1)农业水价改革。
2017年我区不属于改革试点区。
(2)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
扎实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山坪塘以纳入2011年水利普查的山坪塘确权颁证率和以纳入2015年报的日供水20-1000吨的集中供水工程确权颁证率均达到100%。
(九)水利扶贫工作。
(自查扣分:
我区不属于考核范围。
(十)水资源保护工作。
1.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
(1)严格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地表水一般取水按0.1元/m3,发电取水按0.005元/KW·
h;
地下水按0.2元/m3每季度征收水资源费,截止2017年12月25日,共计征收水资源费595万元。
(2)严格按照取水审批程序颁发取水许可证,按照水资源论证审查—出具专家意见—提交取水申请资料—下达取水审批批复—提交取水工程验收资料—开展取水工程验收—录入取水许可登记系统—层层审核—打印发证的程序进行新办或重大变更的取水审批;
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取水许可有效期届满延续工作的通知》(綦水〔2017〕81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延续取水工作,目前已开展水资源论证23个,新办取水许可证3个,重大变更18个,一般变更2个,延续审批66个,未有取水许可证超期的情况;
年初对所有取水户下达了2017年取水计划,严格控制用水总量,目前未发现有超计划或超许可量的情况。
2.水资源保护。
(1)已编制完成《重庆市綦江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并取得区政府批复同意,已印发相关单位。
(2)每月对松坎、镇紫街、独石沱、安稳、化肥厂上游、綦中、桥河、石溪口、珠滩等9个国控水功能区,五布河綦江巴南缓冲区、福林河黔渝缓冲区、新盛河保留区、羊渡河开发利用区、清溪河开发利用区等5个区县级水功能区,鱼栏咀、藻渡、三江等3个饮用水源地,进行了204次水质监测,监测水质达标率100%(按双因子指标),并按时上报检测数据。
3.水资源节约。
(1)綦江区属于没有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的区县,已编制完成《綦江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评审送区政府下达批复。
(2)2017年度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指标,目前统计局不能提供确切的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但根据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增长幅度,预测能完成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指标任务。
(十一)河道管理工作。
1.河道管理范围划界。
5月26日,我区对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6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重要河段5条,共计947.9公里,分3个标段通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最后中标总价合计883.21万元;
我区河道划界工作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已报市水利局河道处备案;
截止12月20日,我区按照渝水办河〔2017〕23号文件,已全面完成市级下达的823.2公里河道岸线划界工作,同时,结合我区实际,自加压力,在市级下达的25条河流的基础上,新增5条河流(共计30条),实际完成划界900.9公里,设置界桩1698处,安装告示牌96块。
目前已完成划界报告编制工作,正在委托复核单位进行复核工作,预计1月中旬出具复核报告。
2.涉河建设项目项目审批及项目监管。
(1)全年共计开展涉河建设项目审批19件,其中已完成审批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