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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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巩固和提高全国绿色茶叶原料基地和国家级蚕桑、鳗鱼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水平。

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育和发展山区特色名牌农产品。

经过一年的集中整治,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整治任务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2、主要任务。

一是县乡联动,积极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农药市场监督抽查活动,严禁销售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

二是组织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三是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生产过程;

四是加大蔬菜、水果和茶叶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3、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氧化乐果、毒死蜱等农药,以及蔬菜、水果、茶叶等鲜食农产品;

重点单位:

农药生产经销网点,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重点区域:

粮油、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生产基地。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牵头负责,县菜办配合。

(二)饲料专项整治行动

饲料质量水平稳定提高,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力争达到95%;

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出率为零,杜绝在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一是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二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四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药物的违法行为;

五是扩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抽检范围,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

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户);

规模养殖集中区。

此项工作由县畜牧兽医局牵头负责。

(三)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

力保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兽药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对GMP实施状况实行监督检查;

二是加大兽药市场整治力度,严打非法企业、非法产品;

三是组织实施兽药监督抽检和执法抽检,完善兽药监督抽检与执法查处联动制度;

四是加大兽药使用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完善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

五是组织实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大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力度。

禁用、未批准的兽药,以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较低的猪肉、禽肉、蜂产品;

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畜禽养殖基地;

畜禽养殖重点乡镇。

(四)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杜绝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对监督抽查发现的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一是开展水产苗种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苗种生产行为。

二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以主要出口品种和国内市场消费的大宗品种,以及苗种生产、精养池塘等环节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测工作;

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以水产苗种生产合法性、养殖企业生产档案制度建立情况、投入品使用情况和违禁药物阳性样品查处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无证生产和非法用药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四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摸排。

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等重点违禁药物,鳗鱼、斑点叉尾鮰、小龙虾等主要出口品种和鲢、鳙、草、鲫、鳜鱼、黄颡、青虾等县内外主要消费品种;

鳗鱼养殖场和水产苗种生产单位、出口原料备案基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企业;

水产品年产量大的衡山镇、与儿街镇、佛子岭水库、磨子潭水库、白莲岩水库。

此项工作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水产站牵头负责。

(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1、具体目标:

“三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企业用标行为进一步规范。

2、主要任务:

一是指导各级认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

二是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生产监管,突出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生产记录、包装标志使用等各环节,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全面开展对市场销售“三品”的抽查监测,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

四是规范“三品”包装标识,严厉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符合“三品”标准的产品,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的产品,不符合《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产品;

“三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品”集中生产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菜办牵头负责,县农委绿办配合。

(六)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二是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不合格市场主体;

三是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四是创新农资供应模式,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五是实施分类监管,推进诚信建设;

六是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主要农资;

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以及乡村流动商贩,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小作坊和黑窝点,农资市场;

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地区。

此项工作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县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种子管理站等相关单位配合。

四、总体安排

(一)部署自查阶段(3月)

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作。

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情况开展自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1月底)

一是开展检查监测。

县农委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禁限用农药、兽药和禁用化学品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违规生产行为的检查,对质量安全问题突出地区的检查。

全面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次,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投入品和主要农产品残留监控计划,重点开展对主要生产基地、规模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二是推进综合执法。

全面加强农业执法,重点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动物防疫监督、渔政监督、植物检疫执法力度,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限用农兽药知识,加大培训力度,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产业特点、地域特点,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

四是及时查处曝光。

针对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是强化督导整改。

强化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六是完善制度建设。

引导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规模种植(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企业,完善种养殖生产档案、投入品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

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规范“三品”认证行为及生产管理制度。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

组织召开全县2009年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总结会议,对成绩突出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积极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县农委成立质量兴农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执法年活动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抽调得力人员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切实将农产品质量监管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细化整治方案,确保工作进度

县各个牵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整体水平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把重点放在农资市场、农贸市场、规模化种植和养殖基地、“三品”生产企业上,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四)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

县农委系统内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09年4月份开始,分别于每月12日、28日9:

00前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

(五)强化技术服务,营造社会氛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适时举办培训班,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科学用药。

加强对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依法经营意识。

(六)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达到标本兼治。

改善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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