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实施办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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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两级科研管理实施细则……………………………25

8.细则七:

院系两级资产管理实施细则……………………………28

9.细则八:

院系两级学生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2

10.细则九:

院系两级管理后勤管理实施细则………………………39

11.细则十:

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44

高职院校院系两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学院和系(院、部)的责权利关系,充分调动系(院、部)工作的创新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两级管理遵循规范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

有利于调动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决策、监督、咨询、执行协调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通过制订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内部政策、筹措与分配办学经费、监督评估和提供服务等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宏观管理;

系(院、部)在学院总体调控和监督下承担本单位的发展建设和管理,实行经费包干,成为集行政、教学、科研工作于一体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系(院、部)是学院的二级组织机构,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接受学院的指导、协调、审核、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系(院、部)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系(院、部)的管理和决策机构为党政联席会。

系(院、部)重要的规章制度、计划以及重要人事、财务、行政事务由党政联席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并依法公开。

党政联席会议由主任(院长)或书记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提议召开并主持,副主任(副院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参加。

第六条系(院、部)管理机构由管理决策机构和管理咨询机构两部分组成。

管理决策机构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系(院、部)可根据需要设立学术委员会等咨询与督导机构。

系(院、部)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管理、师资培养、学术活动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须充分听取和吸收学术委员会的意见,并接受其监督。

第三章管理责任与权限

第七条学院的责任与权限

1.重要决策。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学院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决定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党建思政。

决定关于加强学院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德育、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3.人事管理。

对系(院、部)党政负责人的选拔、任免和奖惩事宜提出建议,负责讨论决定科级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等事宜。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学院内设科室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聘免。

审批系(院、部)年度人才招聘和教师培训计划,办理人员录用手续。

4.财务管理。

筹措和分配办学经费,按年度下达系(院、部)的包干经费,为系(院、部)的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5.教学与专业建设管理。

制定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师资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规划、要求、管理方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协调和管理。

对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监督、评估与宏观调控。

6.科研管理。

制定科研管理规划、方法,对实施过程进行协调和管理。

建立、完善科研评价体系,组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以及重大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

7.资产管理。

制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资产进行清查、统计,对各系(院、部)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统筹学院资产的调配与处置。

8.学生管理。

制定党政思政、学生管理、招生就业的总体规划、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领导全院学生工作,对各系(院、部)开展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9.严格执行院务公开制度。

第八条系(院、部)的职责与权限

1.重要事项。

制订系(院、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开展党建思政、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学生管理、招生就业指导等各项工作。

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阶段性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党建工作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系(院、部)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制度、决定的贯彻执行。

支持本系(院、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制定、实施本系(院、部)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教育发展计划;

负责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3.人事管理

在学院指导下,设置和调整系(院、部)内部行政、教学、科研、实验等机构,报学院核备。

研究确定系(院、部)中层管理干部、专业技术职务、外聘教师、客座教授、工勤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中层管理干部的任免报学院核备)。

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教师的考察、选拔、培养、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方案。

研究制定考核奖惩制度和实施方法。

对教职员工进行考核奖惩管理;

奖惩报学院备案。

负责本单位教师的课时津贴的计算核发、业务培训管理工作。

按学院管理规定,审批教职员工的请假事宜。

4.财务管理

编制系(院、部)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各系(院、部)按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和学院批复的年度预算,使用管理各项经费。

各系(院、部)管理的经费包括:

人员经费、教学经费、科研经费、学生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系(院、部)创收经费的可支配部分,用于教学业务建设和教职员工福利。

负责制定经费管理、使用细则,对各项经费专款专用,强化预算约束,严格财务管理。

5.与教学管理

制订与实施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标准;

制订教学规章制度,拟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及调整、优化意见。

负责本系(院、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及实施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各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的编制、修改。

负责本系(院、部)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实施师德建设、师资培训和人才引进计划;

负责教师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

负责对教学活动过程的组织、监管,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教学纪律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管、考核,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负责制订本系(院、部)实践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体制,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校内外实训基地、实验(训)室的建设与管理。

负责本系(院、部)各类教学改革和建设项目的立项、初审及过程管理,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教改活动。

负责组织督导本系(院、部)学生的教学、实践、实训和实习。

负责本系(院、部)教学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6.科研管理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系(院、部)科研工作规划。

7.资产管理

负责本系(院、部)图书资料、教学仪器设备及其他资产的监督、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资产安全。

负责制定系(院、部)资产管理实施细则,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8.学生管理

负责本系(院、部)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

组织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毕业生就业、学生资助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组织开展系(院、部)招生宣传、入学教育、军训、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学生评先、推优、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的评定和推选工作。

研究提出对违纪学生的处理意见,学生处分由系(院、部)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履行处理手续。

建立本系(院)学生档案库,对学生的学籍、成绩、考核等资料进行管理。

组建本系(院、部)内各级学生管理队伍,负责学生管理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本系(院、部)学管、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负责对本系(院、部)学生社团的组建和管理。

9.除本章各条所列规定外,系(院、部)还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管理过程与监督

第九条系(院、部)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院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效益的提高。

第十条系(院、部)的工作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接受学院的审核、调控、评估和监督。

系(院、部)的规章制度、计划、规划、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及事关系(院、部)发展的重大决策(包括分配方案)须经系(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经系(院、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严格执行系(院、部)公开制度,并接受学院的指导与监督。

第十一条在院系两级管理体制下,学院以目标管理为主,系(院、部)以过程管理为主。

第十二条学院通过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系(院、部)整体工作及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教学系(院、部),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拟定继续教育学院目标管理办法,由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十四条具体细则由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试行,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细则一院系两级党群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学院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学院与系(院、部)党群工作管理职责,加强党群组织建设,着力营造团结奉献、实干争先的浓厚氛围,推动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

(一)学院党群部门主要职责与权限

1.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定贯彻方案、落实措施和制度性文件,并向上级机关、党组织汇报。

2.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理论学习、培训和考察。

3.学院宣传部负责制定全院宣传工作规划和工作方案,拟定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文件和通知,组织全院开展教职员工主题教育活动。

4.学院组织部负责制定全院党员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党员发展与党员教育工作,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借转、党费的收缴和使用管理工作。

5.学院工会负责领导和支持各级工会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教代会在学院管理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

6.学院团委负责领导和支持团学组织依法独立开展工作,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在学院发展中的青年突击队和桥梁纽带作用。

7.思想政治教学部负责做好两课教育活动,制定德育工作规划,实施两课改革和建设。

(二)系(院、部)党群工作主要职责与权限

1.贯彻落实学院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各种方案、措施和制度性文件。

2.组织本系(院、部)开展学习活动和培训考察活动。

3.组织本系(院、部)教职员工开展包括形势和任务教育、共产主义理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教育等在内的主题教育活动。

4.配合学院党群系统各部门做好学生主题教育活动。

5.按照学院党委要求开展本系(院、部)党员发展与教育工作。

6.领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团学组织开展工作。

二、常规工作办事流程

(一)党员培养与发展

系(院、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系(院、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集中培训——系(院、部)确定发展对象——系(院、部)在规定的时间将发展对象名单上报学院党委接受预审——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审议研究发展对象——学院党委指派专人与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谈话——学院党委集体审批确定预备党员——系(院、部)指导预备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督促预备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系(院、部)支部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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