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保工作总结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工作总结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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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日常常态化征缴与重大节假日突击征缴,下半年912月集中征缴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全面完成年度保费征缴。

3、考核措施:

XX年度,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按组织领导、资料规范、工作进展、工作措施、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二)

二、养老金发放工作

根据国家城乡居保政策要求,以每月及时、足额、准确发放为目标,做好养老金发放工作,每月上旬(110号)各乡(镇)劳保所应将本乡(镇)新增领取待遇人员(60周岁)及死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

上报资料必须准确、真实、齐全(新增发放人员:

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存折复印件、申报表,死亡人员证明等),业务股每月15日前将本月发放明细上报省信息中心及县财政局审批。

三、档案信息管理工作

1、参保居民纸质档案(含60周岁以上待遇发放人员纸质档案):

根据管理一生、记录一生、保障一生的原则和国家城乡居保档案规范管理的要求,各乡(镇)劳保所应按年度将参保人员个人身份实际情况填报申请参保表(或待遇领取表),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分村、组整理后,上报县农保局审核归档一份,返回乡(镇)劳保所备查存档一份。

XX年5月底应将XX年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7月底之前将XX年参保档案资料全面整理完归档,XX年底征缴扩面任务完成后应在XX年元月底之前将XX年档案资料整理完归档。

2、信息系统录入管理工作:

各乡(镇)劳保所每月进行一次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录入工作,将本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时转录为发放信息,死亡人员应及时终止其个人参保信息,县农保局信息中心应每月及时进行系统审核调整。

信息系统管理工作应逐步实现规范、常态化进行。

三、生存认证工作

坚持常态化认证与集中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1、各劳保所每月应对本乡(镇)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一次生存认证,由各村村委会将本村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情况,逐户进行实地照相核查后上报乡(镇)劳保所,劳保所审核后上报县农保局业务股。

对于冒领农村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经发现,将立即终止支付其养老待遇,并责令退还冒领的养老金;

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除如数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对冒领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今年4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通过现场摄像、按指纹、上户见面等形式,采集待遇领取人员的生存信息,并存档备查。

今后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生存认证工作。

四、基金安全管理工作

1、统一保费入账时间。

统一规定每月的25号为保费的入账时间,为确保征缴的保费基金安全,各乡(镇)劳保所应督促本乡镇保费征缴工作人员每月应将本月征缴的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乡镇是信用社,县城是农业银行)账户。

2628日为乡镇劳保所到农保局核票时间,2930为农保局财务人员核票汇总时间。

入账程序是:

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将保费及时存入农保局指定的合作银行账户,写明所在乡(镇)、村,经办人姓名,同时将存款底单、参保人员花名册、专用票据存根一并提交到劳保所,每月底与财政所核对一次专用票据。

2、规范票据管理。

开展城乡居保扩面征缴收费工作,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收据或打白条。

收款收据由乡镇财政所指定人员到县财政局领取,然后由乡镇劳保所人员到财政所领取,再由村组干部、协管员到乡镇劳保所领取,每个环节必须有领取手续,每使用完一本票据应及时核销。

所领票据遗失的,由领票人负全责,按照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办法处理。

3、财务审核票据。

对乡镇劳保所交来的票据农保局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主要审核是否填写规范、缴款人姓名是否清楚正确、缴款金额是否与进账相符、是否在规定时间进账,及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参保登记表、花名册、票据和实际相符。

五、宣传工作

要继续采取多种贴近城乡居民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立体式宣传城乡居保政策,各乡镇要以《若干意见》振兴赣南发展为契机,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分片包干,携带专门的宣传单,地毯式深入居民家中宣讲政策,耐心细致地向群众讲解城乡居保的政策和好处。

通过和群众算明白账、面对面耐心细致地交流,参保范围、资金筹集、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保险衔接等政策,切实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使群众真正弄明白为什么要参保、参保有哪些好处、怎么缴费、标准是多少,真正知道参加城乡居保是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又一项伟大的惠民工程,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保意识,促进全覆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社局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目督办下达我镇的目标为年应参保人数2819人,镇劳动保障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为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合法社会保障权益,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项重点惠民工落到实处,我镇开展了扎实有效地工作。

截止6月25日,我镇上半年已完成1341人,参保率达48%。

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养老金按时按要求发放到位,较圆满的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责任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做到了领导到位、人员到位。

(二)组织动员,强化配合。

及时召开镇村组干部动员大会,重点强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业务性强,要求各村(社区)牢固树立团结思想,既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

(三)宣传引导,营造氛围。

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从XX年就已经开始试点,但是对于广大城乡居民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新政策,要让群众在短时间内接受,自觉踊跃参保,宣传工作十分关键。

因此我镇劳保所和各村(社区)干部在市社保局的指导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工具走村入户为参保人员讲清了政策,讲明了实惠,使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注重方法,科学推进

(一)调查摸底,信息采集。

认真开展了有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家庭成员参保情况的摸底登记工作,做到"

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并通过个人申报、户籍信息对比等方式,摸**乡居民家庭成员参保对象情况。

(二)增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

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到社保局接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识业务培训会。

在前期的动员会后,劳保所又召集各村(社区)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干部,再次解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证每个村的办理人员都能明明白白的了解居民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证件,都能向村民讲清该保险的好处和参保方法。

(三)上下配合,热情服务。

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期间,劳保所及各村(社区)干部热情地接待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各种实际参保所遇到的问题,并下到各村协助村干部宣传和办理相关业务。

主动联系各村,了解并督促各经办人员及时将本村的参保登记材料上报审核,有错误或有问题的立即反馈到各村,以便及时解决。

与此同时,我们还对所收到的参保材料认真进行审核,有问题的及时与参保人、市社保中心联系。

整理数据时严格仔细,在所有材料审核完成后整理归档。

三、多措并举,取的实效

(一)科学操作,实事求是。

坚持合理利用时间。

在收缴保费的同时,同步进行信息采集和档案制作整理,集中力量重点采集60周岁以上到龄领取人员的信息,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打消了群众疑虑,赢得了百姓信任,让大家都能主动积极地参保。

在参保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筛选,严格执行政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健全制度,力求长效。

做好参保办理的同时,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我们狠抓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配备专职人员开展此项工作。

建立了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能,对基础资料的收集、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做到权责明确、责任到人。

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和情况通报等制度,互通信息、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建立完善了考核奖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体系运行情况的考核,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把这件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的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镇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空挂户和外出务工人员对参保工作有影响。

我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多、人口流动大,很多常年在外的人无法联系,难以做到有效的宣传。

二是有部分群众对于缴费档次的选择犹豫不决,数据输入后又要改正,造成工作的不便以及增大了工作量。

三是通过村(社区)了解,有的年轻人特别是80后、90后对于保险认识太淡薄,不愿意参保。

XX年,面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在人社局领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提高参保率。

采取特定目标群体的多形式,多措施的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2、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服务。

3、进一步完善现有参保人员资料库,及时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加快信息网络系统建设,确保登录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第二篇: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襄垣县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

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XX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XX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

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

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本站向你推荐:

),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XX年11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17463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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