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PPT课件下载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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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相关科室、病房对麻醉、精神药品必须有各相关科室、病房对麻醉、精神药品必须有专人、专专人、专账、专柜账、专柜进行管理。
出现账物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管理。
出现账物不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并报科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
管理人员更换时,必须在相并报科主任和上级主管部门。
管理人员更换时,必须在相关关科室负责人及药剂科负责人共同监督下办理全部账卡、科室负责人及药剂科负责人共同监督下办理全部账卡、清点实物等手续清点实物等手续。
4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5医院要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相关工作的管理、药学、医院要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相关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育和培训。
6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限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限61本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经注册的本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须经严格培训考核,能正确、合理使用麻醉业助理医师,须经严格培训考核,能正确、合理使用麻醉药品,由主管部门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药品,由主管部门授予麻醉药品处方权。
被授予处方权的。
被授予处方权的医师需在医务科和药剂科备案后方可行使麻醉、精神药品医师需在医务科和药剂科备案后方可行使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
处方权。
62无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夜班急救必须使无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在夜班急救必须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可限开一次量,事后需由处方医师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可限开一次量,事后需由处方医师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销账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能销账。
63非临床医师、进修生、实习生及研究生无麻醉、精非临床医师、进修生、实习生及研究生无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
神药品处方权。
64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无麻醉、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无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须经医务科、药剂科考核合格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须经医务科、药剂科考核合格并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进行手术期间具有麻醉药品处并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进行手术期间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方权。
65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须同时符合有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须同时符合医医院处方管理制度院处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的相关规定。
66开具麻醉药品必须使用麻醉专用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必须使用麻醉专用处方。
67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精神药品。
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精神药品。
68医师不得为未来院就诊的患者开具麻醉、精神药医师不得为未来院就诊的患者开具麻醉、精神药品处方或代买麻醉、精神药品(诊断明确、相关手续齐全品处方或代买麻醉、精神药品(诊断明确、相关手续齐全的癌症患者除外)。
的癌症患者除外)。
7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规定:
处方除必须符合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书写规定:
处方除必须符合医医院处方管理制度院处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外,须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的相关规定外,须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71凡在本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病凡在本院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患者,必须建立病历,患者病历必须交医院病案室保管,严禁将病历交患者历,患者病历必须交医院病案室保管,严禁将病历交患者保存。
开方医师必须将临床诊断、使用药品情况详细记录保存。
开方医师必须将临床诊断、使用药品情况详细记录在病历上,以备检查。
在病历上,以备检查。
72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
开具的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
73处方前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处方前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历号、病症名称。
住院患者还应写明床号。
病历号、病症名称。
74处方正文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处方正文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用量要准确规范。
75处方后记必须有处方医师签全名。
医师处方签字须处方后记必须有处方医师签全名。
医师处方签字须与备案签名字样一致与备案签名字样一致8执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剂量规定执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剂量规定81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方为一次一次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日常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日常用量。
常用量。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一次常用量;
控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日常用量;
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82慢性非癌痛治疗:
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骨、关节慢性非癌痛治疗:
带状疱疹后遗神经痛,骨、关节疼痛,腰背痛,神经、血管性疼痛,神经源性疼痛在其他疼痛,腰背痛,神经、血管性疼痛,神经源性疼痛在其他常用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可考虑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常用的临床镇痛方法无效时,可考虑采用强阿片类药物治疗。
必须符合患者年龄大于疗。
必须符合患者年龄大于40岁,疼痛病史超过四周岁,疼痛病史超过四周(艾滋病患者、截瘫患者疼痛治疗不受此项年龄及疼痛病(艾滋病患者、截瘫患者疼痛治疗不受此项年龄及疼痛病史的限制);
中度到重度的慢性疼痛,患者没有阿片类药史的限制);
中度到重度的慢性疼痛,患者没有阿片类药物滥用史。
物滥用史。
麻醉药品的注射剂只限院内使用,严禁交患者麻醉药品的注射剂只限院内使用,严禁交患者带回自用,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八周带回自用,连续使用时间暂定不超过八周。
83住院患者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医嘱必须住院患者长期使用麻醉、精神药品的,医嘱必须仅由一位被科主任授权的主治医师负责,该医师必须充分仅由一位被科主任授权的主治医师负责,该医师必须充分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治疗关系;
应按照三阶梯止了解病情,与患者建立长期的治疗关系;
应按照三阶梯止痛疗法中按时给药的原则,镇痛药物应连续给予,强调功痛疗法中按时给药的原则,镇痛药物应连续给予,强调功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其他有麻醉药品处方能改善并达到充分缓解疼痛的目的;
其他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住院医师可开临时医嘱。
权的住院医师可开临时医嘱。
如用量过多、时间过长应由如用量过多、时间过长应由科主任批准科主任批准。
病历中应记录治疗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治疗效。
病历中应记录治疗过程中不同时期的治疗效果、功能状态、副作用及异常行为。
若发现患者同时找两果、功能状态、副作用及异常行为。
若发现患者同时找两位以上医师开药、用药量剧增或有其他异常行为,应停药。
位以上医师开药、用药量剧增或有其他异常行为,应停药。
84院内手术、诊断、临时治疗的患者,每次限开一次院内手术、诊断、临时治疗的患者,每次限开一次量,须由医务人员持已交费的处方到相关药房领取,再次量,须由医务人员持已交费的处方到相关药房领取,再次领药时须将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交回领药时须将空安瓿或用过的贴剂交回。
85罂粟壳只凭本院医师处方调配,不得单方使用,一罂粟壳只凭本院医师处方调配,不得单方使用,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
次处方量不得超过七日常用量。
9医师有义务协助癌症患者和经诊断确需长期使用麻醉医师有义务协助癌症患者和经诊断确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止痛的门诊患者按药品止痛的门诊患者按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药品管理规定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遵循癌症三阶梯止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
遵循癌症三阶梯止痛指导原则,充分满足患者镇痛需求,同时要严格掌握药痛指导原则,充分满足患者镇痛需求,同时要严格掌握药品适应症。
品适应症。
10持持麻醉药品专用卡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患者,采用交还空安瓿的患者,采用交还空安瓿(含用过的贴剂包装)、处方给药、死亡停药、撤销专(含用过的贴剂包装)、处方给药、死亡停药、撤销专用卡的办法。
患者可委托其家属或监护人持取药人身份用卡的办法。
患者可委托其家属或监护人持取药人身份证及证及麻醉药品专用卡麻醉药品专用卡来院开方取药。
来院开方取药。
11杜冷丁针不宜长期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患杜冷丁针不宜长期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患者的治疗。
医师不宜为门诊患者开具度冷丁针。
者的治疗。
12麻醉药品处方必须由麻醉药品处方必须由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调配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调配。
对书写不清、缺项或有疑问的处方,药剂人员不得调配。
药剂科药剂科实行双人核对签字实行双人核对签字制度,各药房制度,各药房每日每日按处方实际消按处方实际消耗,将麻醉药品处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耗,将麻醉药品处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病症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日期、病症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日期、病历号、调配和核对人病历号、调配和核对人逐一填入逐一填入麻醉药品逐日登记表麻醉药品逐日登记表中。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由药剂科留存中。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由药剂科留存三年三年备查。
备查。
13药剂科各药房收回的药剂科各药房收回的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包装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品名、数量和批号)、监督废贴包装应由专人负责登记(品名、数量和批号)、监督销毁,并做记录销毁,并做记录。
14药剂科各调剂部门应配备药剂科各调剂部门应配备保险柜保险柜。
各病区、手术室。
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精神药品的均应配存放麻醉、精神药品的均应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15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