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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范文车险理赔案例分析范文模板 14页Word文档格式.docx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各保险公司的车损险条款中,对暴雨、洪水造成的车辆损失都负责赔偿。

但是否暴雨天气,需要气象部门的证明——24小时内降水超过50毫米为暴雨。

7月10日由于是全市范围的大面积暴雨,保险公司大多表示不再需要车主去气象部门开证明,都会按照定损情况进行理赔。

但发生在第二天的车辆涉水事故,很多保险公司明确告诉记者,该事故已经不属于直接由暴雨造成的损失事故,所以不会进行赔偿。

车主提示:

开车最好不要轻易通过水坑

在非暴雨、洪水的日子里,最好还是躲着水坑走。

否则不小心陷在水里,造成车辆浸水损失,很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理赔原则二:

水中熄火后,再次启动造成车辆损失不赔

一家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透露,这次因暴雨涉水受损的报案车辆中,超过一半的车辆会不同程度地遭到保险公司拒赔。

“约有90%的司机在水中熄火后会再次启动车辆。

”除了太平洋财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在车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中规定:

“保险车辆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这正是7月10日暴雨中受损的很多车辆得不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原因。

记者采访维修厂和保险定损人员后了解到,发动机是否受损和损害程度是保险定损人员作出判断的主要依据。

有的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就明确表示:

发动机水中受损的一概不赔。

其理由为,只要不在水中启动车辆,造成发动机缸体损坏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正常的被水淹,一般会造成车内装饰浸水、电线短路、排气管、进气管和发动机泡水生锈等损失。

这类损失一般在修理厂需要进行清理、烘干、小范围换件等工作,保险公司都会负责赔偿。

但是如果是在水中启动了车,即使当时车能够行驶,但由于启动时水进入了缸体,发动机内压缩的不再只是空气,还有水,那么曲轴和连杆在做功时就容易被严重

损坏。

”一位资深修理人士如是说。

需要“严重表扬”的是太平洋财险公司。

太平洋财险把水中启动造成发动机受损列入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遭受暴雨、洪水后在淹及排气筒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及后因过失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

暴雨过后,在太保投保的受损车辆除一些未按时年检的车辆外,基本都能得到赔偿。

当然,这一条让车主高兴的条款也使太保北分“狠狠赔了一笔”。

根据太保北分的初步测算,在太保报案的暴雨涉水车辆约140多辆,总赔款估计会超过160万元。

其中最高的单笔赔案是一辆发动机受损的VOLVO轿车,估计缸体修理和换件的费用需要15万元左右。

据了解,太保的这一条款是在去年开始实行的。

由于去年暴雨天气极少,这样的赔案在去年只是个别发生。

车主提示二:

水中熄火别再启动

不管保险公司赔偿与否,水中启动车辆容易造成发动机损坏。

如果不小心陷入水中熄火,应当马上拨打救援电话或者向保险公司报案,等待拖车。

如果能推动,就先把车推出来停在路边或干燥的地方。

车辆出险后自行修理,能否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不可以。

因为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因保险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损坏,应当尽量修复。

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人检验,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

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同时,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车辆在修理中损坏是否赔偿?

保险车辆在修理厂修理期间遭受的损坏,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李先生的爱车该保养了。

周日,正好有时间,李先生开着爱车来到某修理厂。

修理厂的小张师傅非常热情,帮助李先生办好相关的进厂修理手续。

李先生说:

“那我将车开进去。

”小张忙说:

“不用了,我帮您开进厂去,您到客户休息室喝杯水,看会儿电视,一会儿车保养好后,我再给您开回来。

”李先生听了,非常满意,就将车钥匙交给小张,塌塌实实地到休息室休息去了。

没过多会儿,小张推门进了休息室,满脸不自在。

李先生还以为车辆保养完了,心里还纳闷,这么快?

真不错。

谁知小张怯生生地对李先生说:

“实在对不起,我倒车时一不小心将您的车撞在铁柱子上了。

真对不起。

”李先生一听,“嗡”的一下,好心疼啊。

自从买了车以后,一直当成心肝宝贝,从来没有剐过、蹭过,今天?

?

李先生夺门而出,看着凹瘪的后杠,心里那滋味就别提了。

有心向小张发怒,但是看到他稚气、委屈、怯生生的表情,李先生心软了。

还好,刚上了保险,赶紧报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

立即派理赔人员赶到修理厂。

一切查勘工作完成了,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将李先生叫到一边,说:

“李先生您先别着急,我们刚刚听了您讲述的事故经过,并对受损车辆进行了鉴定。

根据保险条款的规定,非常抱歉地告诉您,您爱车遭受的这种损失,保险公司将没办法赔偿。

”李先生一听就急了,“为什么?

我上了保险了,我的车撞坏了,应该属于你们条款中的什么‘碰撞’责任呀!

你们为什么不赔?

疑问解答:

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赔?

确实李先生爱车的这种损失是由于碰撞造成的,属于保险条款中“碰撞”这一保险责任。

但是,不是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了,还要看一下保险条款中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是否规定了不予赔付的情形。

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这样一条规定:

“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李先生的车是在修理厂保养期间,由修理厂的员工驾驶过程中发生的碰撞事故,因此根据这一责任免除条款的规定,保险公司将无法赔付李先生爱车的损失。

那李先生就只好自认倒霉了吗?

不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章第二百五十一条对“承揽合同”的定义,修理合同应该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根据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李先生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向修理厂进行索赔

两个汽车保险理赔案例直击全险与全赔的区别

由于不少车主在不十分了解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保险服务等情况下就投了保,投保之后也不仔细看条款及合同事项,因此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之甚少,这也给后期索赔造成了麻烦。

这里,主要通过两个真实的汽车保险理赔案例来说明为什么买了这项保险,却没有如愿地得到理赔。

案例一:

投了不计免赔车辆保险,不代表就遇见事故就能够全赔

今年6月,云南玉溪的陈小姐为自己的爱车买保险时,特意挑选了一份不计免赔险,她认为,所谓不计免赔险就是不管什么情况下都可以赔偿的保险,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降低开车的风险了。

可就在前不久,刘小姐外出办事时发现车身被人用利器划伤,当时她没在意,直到理赔时,被告知车身划痕险有15%的免赔率,这意味着她要自行承担15%的维修费。

刘小姐感到纳闷:

难道买了不计免赔险也不能获得全赔吗?

盛大保险网的保险专家解释:

不计免赔险分为“基本险不计免赔险”和“附加险不计免

赔险”。

陈小姐买的就是“基本险不计免赔险”,这是个附加条款,如果投保者选择了这一条款,那么在事故发生后,在车损和第三者责任内保险公司会承担她本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风险。

也就是说,陈小姐开车出了事故,交警认定她要承担20%的责任的话,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的她可以不承担责任,而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但是“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款附加险种,是为主险服务的。

陈小姐所投保的“车身划痕险”属于附加险种,因此“基本险不计免赔险”不能对其免赔率部分进行赔偿。

在此情况下,陈小姐可考虑购买附加险不计免赔险来转嫁风险。

案例二:

“全险”非“全赔”,购买汽车保险的典型误解

最为典型的就是,不少车主误以为给爱车上了“全险”就可以得到“全赔”。

今年8月份四川成都的李先生把车停在路边过夜,早上起来发现车子的玻璃和玻璃导槽被人撬坏,引擎盖上部分油漆被划伤,同时还有一个倒车镜被敲坏。

由于是新车,李先生特意为爱车买了“全险”,即为该车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

在理赔中与保险公司在定损时,李先生认为既然“投了全险”,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盗抢险或车损险定损理赔给予全部赔偿,而保险公司则只同意按照单独玻璃险进行理赔。

争议不下,最后诉至法院。

优保网的保险学者提醒:

“全险”一词在法律上和保险术语中并不存在,它只是人们通俗用语,人们习惯性地将包括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等在内的几个主要险种笼统地称为“全险”。

因此,“全险”并不等于全赔。

这个案例提示各位车主,选择签订汽车保险合同前,首先要搞清楚每个险种项下的责任条款是什么,也就是理赔的前提是什么。

即使购买了所谓“全险”,也不一定会获取全额赔偿。

投保人选择机动车辆保险的险种时,应了解自身的风险和特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对于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现有产品应进行充分了解,以便购买适合自身需要的机动车辆保险。

不过,话说回来,并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有附加险不计免赔险。

另外,即使车主买了不计免赔险,也还有车主自己承担部分费用的“绝对免赔”。

保险专家在此提醒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一定要问清险种再购买,或者让保险代理公司根据你的车型量身选择适合的保险方案。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以上的第一种情况,不计免赔险是不起作用的。

如当车损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另外,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引起的事故,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汽车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车辆保险理赔案例

下面以具体案例分析理赔时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事故车以修复为主

有一辆富康车发生撞车事故,车撞得很严重,车身变形。

富康是承载式车身,如果车身变形,将对车的安全性、操纵性造成很大的影响。

保险公司委派的修理厂初步定损是3.5万元,以修理为主。

保险的作用之一是经济补偿功能,赔偿的原则是以修复为主。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如果车辆还能修复,在保证修理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倾向于以修为主。

如果不能保证修理质量,则一般要换件。

从修理厂的角度来说,其当然是愿意修理,因修理厂可以从工时费和配件方面多挣一些利润,特别是小规模的修理厂。

保险公司是以实际损失为定损依据。

假如在发生碰撞事故后,安全带并没有断裂,但安全带在出事故、受强烈冲击之后已经超过其疲劳极限的,理应更换,此时车主应提供相关部门的技术证明和检测结果,在证明确实不符合使用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予以更换。

(2)出了交通事故,公了比私了好

出了交通事故,找关系不是办法,履行正常手续更好一些。

很多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怕扣分,倾向于私下解决。

实际上,通过交通队解决的办法要好一些,起码对自己是一种保护。

特别是撞人的事故,撞人之后双方私下写个协议,撞人的驾驶员认为赔些钱,以后就太平了,但假如被撞的人今后一旦有问题,那么这个协议则是无效的,被撞的人仍然可以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有一个车主将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撞了,交警也去现场了,此车主因害怕长期拖下去,就赔了5咖块钱给对方。

当其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认为赔付要有明细:

医疗费多少、误工费多少、自行车修理费多少,结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这笔钱。

再举一个事例:

在四环路边上,联防队员拦截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将停未停,在主路上与联防队员纠缠的时候,一位车主开车将摩托车驾驶员给挑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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