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作业经济法学形考任务4计分作业368参考含答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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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企业、合伙企业相比,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表述错误的是()。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具有法人资格

4.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典型的资合公司是()。

两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5.在某市工商行政局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主管部门所在地法院

债权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债务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

6.某中国公民在国内一上市公司工作,2009年7月份工资收入为5000元,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元-3500×

3%=应缴税额

5000元-四金-3500×

5%=应缴税额

10%=应缴税额

7.下列证券中属于资本证券的是()。

股票

货运单

汇票

支票

8.下列不属于我国土地所有权特征的选项是()。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分离的

所有权人只限于国家或者农民群众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权的行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要受国家的计划管理和行政监督

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进行有偿买卖和商品性流转

9.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是()。

2年

3年

10年

1年

10.以下不是依法降价处理的商品是()。

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操纵价格

降价销售季节性商品

鲜活商品

1.经济法的法律属性主要表现在()。

社会责任本位法

平衡协调法

综合、系统调整法

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综合、系统调整法,平衡协调法,社会责任本位法,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对立统一的法

2.经济法主体()。

是指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

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标准

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不能用法人来取代

是指一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组织主体,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

3.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的有()。

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企业投资

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

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所有的企业投资

4.下列关于破产原因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原因之一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原因

债务人停止支付便达到了破产的标准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原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的实质原因是丧失债务清偿能力,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是债务人的破产原因,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同时资不抵债是破产的原因之一

5.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

询问

投诉

行政复议或诉讼

质疑

询问,质疑,投诉,行政复议或诉讼

6.从事保险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

保险合法原则

保险自愿原则

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

保险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合法原则,保险自愿原则,境内外保险公司权利同等原则

7.下列选项中,属于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倾销幅度低于2%的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倾销幅度低于2%的,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

8.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部门的职权有()。

检查权

查询权

询问权

处罚权

询问权,查询权,检查权,处罚权

9.下列选项中,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的有()。

进口易变质易腐化食品

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

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首次进口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10.从监督主体上看,对价格行为的监督分为()。

国家监督

司法监督

舆论监督

社会监督

国家监督,社会监督

1.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确认的人与人之间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2.外资企业

商独资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3.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

税收抵免是指允许纳税人从某种合乎奖励规定的支出中,以一定比率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以减轻其税负。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4.限制数量的垄断协议

限制数量的协议,是指由参与企业通过控制或限制相关市场上产销的供给量,进而限制价格的协议。

主要包括:

限制产量协议;

限制销售量协议。

5.产品质量法

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产品质量法包括所有调整产品质量及产品责任关系的法律、法规。

1.简述国债的形式特征。

答国债,是国家公债的简称,它是一种财政收人形式。

国债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有其明显的形式特征。

(1)自愿性。

所谓自愿性,是指国债的发行或认购建立在认购者自愿承购的基础上。

认购者买与不买,或购买多少,完全由认购者视其个人或单位情况自主决定。

这一形式特征使国债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明显区别开来。

(2)有偿性。

所谓有偿性,是指通过发行国债筹集的财政资金,政府必须作为债务而按期偿还。

除此之外,还要按事先规定的条件向认购者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

(3)灵活性。

所谓灵活性,是指国债发行与否以及发行多少,一般完全由政府根据财政资金的余缺状况灵活加以确定,而非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

2.简述《再生能源法》的适用范围。

答:

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1.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与区别。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之间的内在联系

从广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都以竞争行为或者竞争关系为调整对象,同属于竞争法范畴,二者有相似之处,在推动和保护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相互交叉、互为补充。

首先,一个国家制定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前提条件是这个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存在着自由竞争,如果没有自由竞争,经营者就不存在自由订立合同的可能性,也不会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垄断和引入竞争是国家颁布和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可以说,反垄断法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行提供了保障。

其次,反垄断法的实施也需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配合和补充。

如果一个国家只是反垄断,而不反不正当竞争行为,企业就可能会滥用它们的自由竞争权利,随意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或者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反对限制竞争和反对不正当竞争是同等重要的任务,市场经济既然会同时出现限制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就会成为一对双胞胎,它们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市场经济本能和内在的要求。

第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不仅互为条件,很多情况下又交叉存在。

如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这些行为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是因为它们具有不合理性,即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来说显得不公平,另一方面,这些行为如果真正达到损害市场竞争的程度,行为人一般都占有市场支配地位,这些行为从而也可被视为限制竞争的行为或者垄断行为,受反垄断法的制约。

我国台湾1999年修订后的《公平交易法》第18条(转售价格协议)和第19条(拒绝交易行为和歧视行为)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即这些行为在该法中虽然被视为不公平的竞争行为,但它们同时也应被视为垄断行为。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主要区别

从各国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反垄断立法规制的行为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主要禁止垄断行为,有的国家也称之为限制竞争行为,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1、从性质上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维护商业伦理道德和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而反垄断法属于公法范畴?

,主要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公平竞争的机制。

反不正当竞争立法与执法属于微观领域,限于经营者或消费者,而反垄断立法与执法则具有宏观特点和政策性。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反对企业以假冒、虚假广告、窃取商业秘密等不正当手段攫取他人的竞争优势,其前提条件是市场上有竞争,其目的是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因此,这个法律可以简称为公平竞争法,它追求的是公平竞争。

而反垄断法则是通过反垄断和反对限制竞争,使市场保持一种竞争的态势,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保证消费者有选择商品的权利。

反垄断法追求的是自由竞争,这个法律从而也可以简称为自由竞争法,其目的是保障企业在市场上自由参与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扩大社会福利。

另外,反垄断法是规范整个市场的竞争,涉及的问题是全局性的,它在推动和保护竞争方面所起的作用远远大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2、从立法理念方面看。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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