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861785 上传时间:2022-10-2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网络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60题文档格式.docx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2.《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原用人单位

借调单位

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共同

国家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安全第一、生产为主、综合管理

生产第一、安全为主、综合治理

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1

2

3

5

5.《安全生产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

安全生产监察

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承担。

引起该患者职业病的先前用人单位(但无证据证明)

该用人单位

患者本人

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

7.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等级分为()。

特别重大、较大、一般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特别重大、重大、一般

特别重大、比较重大、较大和一般

8.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由员工负担

由国家和企业共同负担

由企业和受益员工共同负担

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9.根据《劳动法》,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0.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国税管理部门

地税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正确

错误

12.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13.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制作行政执法文书。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15.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16.非煤矿矿山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该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17.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8.安全培训一般按照规定的安全培训大纲进行,培训机构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拟定培训大纲进行培训。

19.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

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20.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

21.国家财政部门有权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22.煤矿有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由有关部门查处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并对同一违法行为可给予多次罚款的行政处罚。

2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2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

2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2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六条规定,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27.麻黄素等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企业进口、出口。

28.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2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0.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交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

32.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33.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4.矿山企业领导应当认真填写带班下井记录,并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35.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36.每个矿井必须有一个以上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出口之间的水平直线距离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37.管道设施发生事故时,管道企业应当及时组织抢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妨碍抢修工作。

38.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无需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39.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无需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0.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

41.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42.生产经营单位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在采取加强管理和告知危险等措施后,可继续使用。

4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经营许可证,但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仍需办理经营许可证。

4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第十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全部按规定经过培训合格,在熟练掌握和应用本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45.矿山企业对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分配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

46.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4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三年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培训及考核按新训要求进行,每年还应按相关规定参加再培训。

48.煤矿投入生产前,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49.矿山企业必须从矿产品销售额中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可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并可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挪作他用。

50.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

对举报属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二、单选题

51.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设区的()统一发布有关信息。

市级以上政府环保主管部门

居委会

省级新闻发布主管部门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2.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的安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