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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是指不发生工伤事故、职业病、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

也就是指人不受伤害,物不受损失。

要保证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作业安全,就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杜绝违章行为,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二)什么是事故和伤亡事故?

通俗的说,事故就是造成死亡、疾病、伤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事故是以人为主体,与能量系统关联中突然发生的与人的期望和意志相反的事件。

也就是说,事故是意外的变故和灾祸。

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死亡事故。

(三)什么是工伤和工伤保险?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或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地点有关;

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浓度和时间有关。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劳动者(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由国家或社会给负伤、致残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四)什么是危害和危害识别?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而危害识别是指识别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五)什么是危险源?

危险源就是危险的根源;

是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物质损失事故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危险源一般分为两类:

即,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1、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

如,电能、有毒化学物质等。

2、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约束或限制措施破坏或失效、故障的各类因素。

主要包括:

物的故障、人为失误和环境因素等。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作业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作业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

(七)什么是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活动。

二、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方针对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安全教育培训也同样如此。

(一)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各级政府、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头等大事。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安全责任重如泰山、安全工作无小事”。

因此,对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而言,更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努力防止事故的发生。

在生产经营工作中,当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应首先解决安全问题;

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诸多工作中,认真做好预防工作也是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因为,它要求我们在实际安全工作中,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要把各种事故和职业危害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2009-05-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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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标签: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 

教育 

分类:

安全生产之窗

(二)正确理解安全生产方针

1、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

安全生产方针体现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在世间任何事物中,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因此,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始终把保证员工的生产安全和健康,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

即然安全生产关系到每个员工的生命安全,所以“安全第一”的方针就要求企业的各级领导者(或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安全工作做为经济工作和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首要任务来抓。

同时,要求全体员工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把时刻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做为大事,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当遇到安全与生产之间发生矛盾时,能够正确处理,从容应对,确保安全。

2、把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安全生产方针要求把预防事故发生,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首位。

从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来看:

一是对安全生产和防范事故工作重视不够。

主要表现在“重生产、轻安全”上,把安全生产和生产经营对立起来,对一些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

空洞说教多,具体落实少,安全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二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违章追究不利。

三是只重视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但对预防事故重视不够,必要的安全投入不够;

甚至对已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没有采取预防措施,致使事故发生。

因此,“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预防工作,从小事做起,狠抓细节,切实把防范工作做好、做到位。

对于广大员工来说,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的意义更大、更重要。

因为,广大员工常年工作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遇到危害的可能性会更大些。

所以,要经常教育广大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作业之前,把可能遇到的危险、预防措施、应急办法等落实到位,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只有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步调一致,才能实现。

换言之,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也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对企业来说,只有建立健全和不折不扣的执行了这个制度,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在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中,进而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同时,安全生产责任制涉及到的一个重要层面,就是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这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关键内容之一;

员工只有了解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用,才能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一个上下合力、互为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运行体系。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员工的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作用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企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其他负责生产管理领导、内设各有关部门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企业和各单位的领导层、承担管理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员工之间,建立一种分工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制度,有利于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安全生产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员工安全生产职责的主要内容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行为。

(二)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为设备安全与正常运转尽到责任。

(三)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身着工作服,佩带有效出入证件。

(四)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各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五)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班组长、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六)如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

同时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七)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八)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和不断增强“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工作,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是安全工作的首要目的。

员工的行为安全与规范操作又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员工依法享有获得安全技能和安全保障的权利。

同时,员工也必须认真履行安全义务与责任。

一、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

(一)享有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

(二)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三)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

(四)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

(五)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等。

二、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员工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生产作业活动中,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据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员工遵章守规的情况,员工必须接受和服从管理;

这是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如果违反规定,员工将会受到批评教育,或会受到考核处罚;

如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其刑事处罚责任。

(二)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种防御装备;

是企业为保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提供给员工个人使用的保护用品。

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有其特定的佩戴和使用规则、方法;

只有正确佩戴和使用,才能真正起到防护作用。

因此,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照规则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假如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不会使用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提出,要求他们给予指导和帮助,决不能违章作业。

(三)接受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安全可靠;

特别使用新技术生产装备的员工,更需要具有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熟练的安全生产技能,以及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预防、处置能力及经验。

员工应当自觉、积极地接受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并按照规定要求和步骤,认真学好、掌握所从事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以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员工因直接承担具体的生产作业活动,更容易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

因此,员工要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人翁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心,发现事故隐患或各种不安全因素时,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主管领导、班组长、安全员及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等,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从而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反之,如果员工发现了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而不能及时报告,延误了采取措施紧急处置的时机和宝贵时间,就可能酿成本可以避免的事故。

所以,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尽义务,是每位员工不可推卸的责任。

另外,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并向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时,应当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既不夸大事实,也不大事化小,以免影响对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的正确处置。

第三节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或由于作业环境条件异常,或由于安全装置缺乏或缺陷,或由于其他突然发生的情况等,往往会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危害。

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员工必须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保护用品是因工种和岗位不同而依法按标准配发,供员工自主使用,对员工人体起到保护作用的个人物品。

一、防护用品的分类

按防护用品的用途一般分为:

防尘用品、防毒用品、防电用品、防机械外伤和脏污用品、防寒用品、工作服、生产用的手套、防护帽等。

二、防护帽的作用

防护帽可以防止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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