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量清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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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报价说明
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2.4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2.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2.6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2.7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为第100章至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的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2.8暂估价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
/
3.计日工说明
本项目不适用。
4.其他说明
4.1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遗漏(缺项、漏项),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图纸规定完成单项工程的义务。
4.2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中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及安全生产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按3‰计;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最低为500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保险费率暂按5‰计。
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
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4.3安全生产费按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1.5%。
4.4本项目104-2标准化工地建设费报价不得低于100万元,
4.5本项目104-3品质工程创建费按100万元计入,各投标单位不得更改此项报价,需达到各相关部门品质工程验收标准。
4.6工程量清单计算数量根据设计图纸(工程数量表)预计数量,结算工程量按发包人、监理人签证的实际施工计量单、联系单、竣工图等资料结合审计单位现场复核计算。
4.7设计施工图的施工便道工程(含便道、便涵、便桥)、其他临时工程、公路临时用地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计入第100章临时道路、占地、供电设施等项目的投标报价中。
4.8通航安全影响评估费由投标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包干计入第100章相应项目的投标报价。
通航安全影响评估内容为杭申线(京杭古运河)航道安全评估方案。
报价费用包括安全评估的人员费用、差旅费(含调研费)、办公设备费、印刷出版费、税金、评审会所需的一切费用,但不包括向路政、公路业主和航道管理机构的赔(补)偿等费用和可能出现的押金等。
4.9清理现场(砍树、伐根),施工场地清理不包含软基路段、挖方路基及路基范围以外临时工程用地清场,仅计入填方路段的场地清理;
但现场的砍树、伐根及清运均作为清理现场及相应挖方的附属工程,不单独计量。
4.10挖除原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量按路面顶面宽度计算,工作内容仅包含铣刨老路沥青砼面层;
原路面底基层、基层的挖除计入路基挖土方中。
4.11新建道路路基挖方不分类别,要求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按综合土石方(含老路基、边沟处挖方等)报价,报价时应包括拆除地下各类基础、地下障碍物、地下管井等费用,路基挖除的各类废料不得利用于本工程。
路基挖方及管道工程余方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运距外运。
施工范围内旧U型渠、排水沟的拆除不单独列项,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土方单价或总价中。
大中修路段路基挖方按原底基层、原基层、原路床分别列项。
4.12换填挖方(挖淤泥)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区分土质分类,所报价格要求为排水、抽水、泥浆、淤泥、劣质土方、砖石块等不同类别的综合单价;
挖淤泥及清淤回填石灰土工程量均暂估,结算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证的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4.13本工程所需土方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土源地点、土源费用、装卸费用,运输距离自行综合考虑。
借土填方报价应综合考虑可利用土方,可利用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本工程所有多余废方自行外运,运输距离自行综合考虑。
4.14水泥搅拌桩、钻孔桩的机械进出场费、安拆费用报价要求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工作项目的投标报价。
4.15声测管钢管、钢板单独计量,计入403-1-c中,辅助钢筋作为桩基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4.16便道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结合拟定施工方案综合考虑报价,便道的做法及设置必须满足本工程的施工要求,该费用计入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项目,便道费用报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作调整。
4.17钻孔灌注桩报价时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地质条件变化(含地下不明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施工难度增加费用,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计入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
4.18施工围堰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结合拟定施工方案综合考虑报价,该费用计入钻孔灌注桩综合单价中。
4.19经设计及业主明确主线道路换填材料:
0-80cm层为7%石灰土,80cm以下层为5%石灰土;
软基一般路段换填石灰土:
5%;
大中修段石灰土:
7%;
平面交叉口石灰土:
7%。
4.20平面交叉的工程量暂按设计图纸工程量表计算,结算按建设单位确认的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4.21经设计明确二次过街路缘石采用30*15*100cm芝麻灰花岗岩路缘石。
4.22新老路衔接费用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总报价中,不单独列项和计量。
4.23波纹管、锚具、螺栓、螺母、焊钉、格栅、泄水管、栅盖、泄水孔、截水管及落水管、钢构件涂装等零星内容作为完成相对应项目的附属工作不单独计量,该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计入相应工作项目的投标报价。
4.24经业主明确港湾式停靠站仅计入新星村两处,图纸中除路基、路面以外的所有内容计入港湾式停靠站中。
停靠站的水稳底基层、基层、沥青面层列入路面相应项目中。
4.25支座钢板(包括T梁下预埋钢板)、护栏伸缩缝处钢板及预埋螺栓等作为相应工程的附属内容,不另行计量。
拱肋钢管中砼进料管、增压管等钢材均作为其制作安装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26系杆拱吊杆需按图施工,综合按索体长度以米计量,其中预应力钢材的加工、锚具、导管、不锈钢套管、锚下螺旋筋、锚固钢筋、锚下加强钢板、锚垫板、加筋板、防水罩、密封防水圈、砼封头、吊杆内硬质填充聚氨酯、锚箱钢板、吊杆防水盖及锚箱内填充剂和防腐材料等构成吊杆的材料均作为后张法预应力吊杆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27系杆拱桥完工后钢管防腐涂装、吊杆防水涂装作为相应工作的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
4.28投标人报价时必须考虑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凡是在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措施项目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自行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总价。
4.29投标单位在填报价格及费用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要求,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未完全描述的内容,应按相关标准、规范、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要求及做法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4.30工程量清单不包括内容:
赔偿树木、青苗;
拆迁建筑物;
拆迁电力等管线设施;
交通安全设施;
路灯等照明系统;
绿化。
4.31清单子目挡土墙包含相应的泄水孔、无纺布及挖填土方工程,相应的泄水孔、无纺布及挖填土方工程不单独计量,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32钻孔灌注桩不区分水上还是陆上,该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4.33清单中的工程内容是为完成该项目的主要工作,凡工程内容中未列的其他工作,为该项目的附属工作,应参照各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范本技术规范章节的规定或设计图纸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4.34公路工程营业税改整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相关文件自行综合考虑报价。
4.35本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嘉兴市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领导小组文件》嘉交安[2018]1号等相关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自行考虑在总报价中。
5.工程量清单
5.1工程量清单表
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桐乡市民甸公路濮院段改建一期工程
清单第100章总则
子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101-1
保险费
-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
1
-b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102-1
竣工文件
102-2
施工环保费
102-3
安全生产费
102-5
通航安全影响评估费
103-1
临时道路修建、养护与拆除(包括原道路的养护费)
103-2
临时占地
103-3
临时供电设施架设、拆除及维修
103-4
电讯设施的提供、维修与拆除
103-5
供水与排污设施
104-1
承包人驻地建设
104-2
标准化工地建设费
104-3
品质工程创建费
1000000
清单第100章合计
人民币
元
清单第200章路基
202-1
清理与掘除
清理现场(含清除表土、砍树挖根)
㎡
26973.00
202-2
挖除旧路面
沥青混凝土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