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亚财富中心立体停车系统采购与相关服务招标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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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内容
1
招标人:
南京通亚置业有限公司
货物名称:
立体停车系统,共360个车位建设地点:
南京市白下路与太平南路西南交汇处
2
招标内容:
立体停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维保及售后服务等承包方式:
总承包方式
交货地点:
斯亚•财富中心施工现场。
3
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
4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万元整
5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需提供电子版,文件采用word格式,报价部分采用excel格式)
6
产品供货要求:
接招标人通知后天(日历天)内供货;
安装工期要求:
天(日历天)
7
发放标书时间:
2010年11月日
发放标书地点: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8楼合约部
8
招标答疑: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5日前向招标人书面形式
(或传真)提出。
9
勘察现场:
投标人自行勘察。
投标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
10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月日时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8楼合约部
接收人:
12
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开标
开标地点: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8楼
13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要求500万人民币以上
A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本文件中招标人为南京通亚置业有限公司(亦称甲方);
投标人系指具备相应资质的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施工单位、代理商;
中标人系指最后中标的投标人(亦称乙方)。
1.2投标人应详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格式、表式、条件和规范。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1.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1.4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须澄清招标文件的疑点,可用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请同时发送
电子版质疑或疑问到E-mail:
@),但通知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日前3天以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3.1在投标截止日2天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不论由于自己的考虑或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
3.2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应以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B.投标的准备
4.投标文件的语言
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函、电、文件和资料往来,均以中文书写。
4.2投标人已印刷好的产品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中文译文。
4.3任何不符合4.1至4.2款规定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被拒绝接受或视为无效。
5.投标资格文件
投标需要根据下列几项要求作出资格介绍,这些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一起递交给招标人。
5.1法人资格证明(即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4立体停车系统生产制造许可证(含明细表)、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复印件)。
6.设备合格文件
6.1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必须提供所供应的设备和服务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6.2证明设备和服务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说明书、图样和资料,还须提供:
(1)有关制造商情况和近三年供应同类或相似设备用户名单,以及设备质量保证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代理商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业绩明细。
(2)设备的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资料;
(3)设备的安装和验收标准文本复印件资料;
(4)设备拆装和维修时所需的特殊工具;
(5)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逐条说明设备对技术要求的适应性,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所在;
(6)对上述6.2(5)项的说明,请投标人注意:
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质量标准、材质和设备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
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业主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7.投标文件的格式
7.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写清相应的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全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7.3投标人必须就该系统的全部进行投标,并请在投标书中注明全部投标。
7.4投标设备报价表须按填表说明详细填写。
价格、数量均按此表为准。
7.5投标设备规格及技术参数响应表,投标人须按表填明对招标设备在规格及参数等方面的响应情况。
7.6投标设备的主要部件、外购件明细,质保期内备品备件明细,投标人也须按表填明;
8所供设备的品牌选择
8.1投标人自行提供品牌进行投标报价。
9.所供设备的价格
9.1招标人对每一项设备或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9.2投标人的投标设备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9.3投标人在填写投标设备报价表时,须以人民币报价;
数字、文字要清晰,不应涂改。
10.报价的币制
10.1除有特殊说明外,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和服务应以人民币报价。
11.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
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
南京通亚置业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工行城南支行
账号:
4301012909100454818
11.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
11.3建议投标人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投标保证金。
12.投标书的有效期
12.1在招标人决定包括推迟开标日期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投标书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有效期,此类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信函、传真的形式进行。
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的要求而放弃投标;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第5项规定,提供证明投标人是合法的,有投标资格的并在中标拥有能力执行合同的证明文件。
(2)按第6项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及服务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按第7项、第8项和第川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及有关说明规定,提供投标书及投标文件辅助资料。
(4)按第11项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
(5)投标人的免费培训计划文件以及其他说明。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形式
14.1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并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副本之间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都用A4纸打印、装订,且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4.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
但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由原授权代表签署。
C・投标15.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递交。
15.2标记:
封袋上可按招标人提供的格式写明:
(1)招标人:
(2)招标项目名称:
斯亚•财富中心
(3)投标人的全称、地址、邮编、电话和传真。
(4)写明开标时启封。
(5)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
15.3投标文件的封套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书写和密封者,招标人不对投标文件误投、错放负责。
16.投标的截止日期
16.1投标文件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派人送交到指定地点。
16.2招标人可以按第3项的规定,以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
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或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都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6.3投标文件由不可抗拒的原因遗失和损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17.过期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拒收或不启封退回给投标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书面的修改或撤回要求,使招标人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考虑不可抗拒原因)收到通知,通知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那么招标人可以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第14项的规定并在封套上注明:
“修改”或“撤回”字样封送给招标人,如果通知采用电报或传真的形式,则必须在2天内用特快专递寄出
或送达有签署的文件证明。
18.3除第20项情况外,任何投标文件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进行修改。
18.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和投标书有效期内,任何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在这段时间内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D.开标及评标
19.招标人开标
19.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19.2招标人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20.招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评标,招标人在开标后将可能分别进行询标,招标人可随时请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书面澄清和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价格不得改动。
这些资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
21.初步审查
21.1凡遇计算错误应按下列原则修正:
(1)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或各项累计价有笔误时,应以各项单价为准修正投标设备总金额。
(2)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投标文件将不予考虑。
21.2招标人应检查每本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决定符合的程度只能以投标文件本身内容为根据,不考虑外来因素。
21.3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2.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2.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符合初审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22.3投标人应接受下列条款:
(1)中标人不一定是最低报价人。
(2)招标人有权在实施过程中作部分调整(包括数量、种类、装修标准、合同总价)。
23.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对招标文件有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按作废标处理(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废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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