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信第章第节社会保险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爱尔信第章第节社会保险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爱尔信第章第节社会保险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殊问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3.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居保)——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
(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统账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形成,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与补贴。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形成。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与计算
1.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目前,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2.个人缴费★★★
(1)缴费基数与比例
①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缴费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本人月缴费工资×
8%
缴费工资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以及计划生育费用等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新招职工(包括研究生、大学生、大中专毕业生等)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从第2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②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③个人缴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时,应当扣除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④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⑤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到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结算,统一支付。
【特殊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
①年度计算法(以上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时适用此方法)
至本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上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1+本年记账利率)+个人账户本年记账金额×
(1+本年记账利率×
1.083×
1/2)
②月积数法(以上月职工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时适用此方法)
=上年底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1+本年记账利率)+本年记账额本金+本年记账额利息
其中:
本年记账额利息=本年记账月积数×
本年记账利率×
1/12
本年记账月积数=∑[n月份记账额×
(12-n+1)]
(n为本年各记账月份,且1≤n≤12)
【例题2-22】孙某2011年底个人养老账户累计储存额为20000元,假设当地本年记账利率为4%,孙某2011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
【年度计算法】
(1)个人账户2012年记账金额=3000×
8%×
12=2880(元);
(2)2012年末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0000×
(1+4%)+2880×
(1+4%×
1.083×
1/2)=23742.38(元)。
【月积数计算法】
(1)2012年记账月积数=(12+11+10+……+1)×
3000=18720(元);
(2)2012年记账额利息=18720×
4%×
1/12=62.40(元);
(3)2012年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20000×
(1+4%)+(2880+62.40)=23742.40(元)。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
退休+15年缴费
(1)年龄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2)缴费条件:
累计缴费满15年
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②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了解: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支付职工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①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改为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参保员工每多缴1年,缴费比例增发1个百分点。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1%×
缴费年数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额除以一个适当的计发月数,该计发月数由国家进行统计测算并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p74表2-1:
例如60岁退休,分139个月发放】
注意:
职工退休后,其个人账户缴费情况停止记录,个人账户在按月支付离退休金后的余额部分继续计息。
利息计算有两种方法:
年度计算法和月积数法。
【资料】2013年4月23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8908元,月平均工资为3242元;
2012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年平均基础养老金为19330元,月平均基础养老金为1611元。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注意】如果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基本医疗保险(P75)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
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医疗保险提供医疗服务(治疗疾病)和分担医疗成本(报销医疗费用)两个方面。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注意】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单位缴费:
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
(1)个人缴费部分:
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2)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部分:
一般为30%左右。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注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未达到国家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起付线——封顶线”★★
1.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定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目录)。
2.起付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封顶线,一般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支付比例一般为90%。
①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的,由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或个人自付;
②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的费用部分,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一般为10%,可由个人账户支付也可自付;
③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可以通过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或参加商业保险等途径解决。
【例题2-24】吴某在定点医院做外科手术,共发生医疗费用18万元,其中在规定医疗目录内的费用为15万元,目录以外费用3万元。
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
分析计算哪些费用可以从统筹账户中报销,哪些费用需要由吴某自理。
【解析】
(1)起付线=2000×
12×
10%=2400(元);
(2)封顶线= 2000×
12×
6= 144000(元);
(3)吴某可以报销的费用=(144000-2400)×
90%=127440(元);
(4)由吴某本人负担的部分= 180000 - 127440=52560(元)
①起付线以下自费:
2400元;
②起付线以上、封顶线以下自费:
(144000-2400)×
10%=14160(元);
③封顶线以上部分:
150000 -144000 =6000(元);
④目录外部分自费:
180000–150000=30000元。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第三人追偿。
(六)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医疗期期间:
3个月~24个月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医疗期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个月
6个月内累计
5年以上
6个月
12个月内累计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个月
12个月内累计
5年以上10年以下
9个月
15个月内累计
10年以上15年以下
12个月
18个月内累计
15年以上20年以下
18个月
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