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版黄石市慈光精舍东方山弘化禅寺管理中心员工手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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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员工手册》是黄石慈光精舍、东方山弘化禅寺管理中心员工的基本行为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
主要涉及寺院文化、人事管理制度、劳动规范等内容,大家应认真阅读、理解并自觉遵守。
本《员工手册》适用于本中心所有员工,仅供内部使用,感恩您的辛勤劳动。
本管理中心保留必要时修订《员工手册》的权利,补充完善后的内容,将以书面通告的形式公布。
第二章慈光精舍简介
慈光精舍,是东方山“东方世界·
琉璃佛国”药师如来道场重要组成部分,位于黄石市发展大道137号下陆区王寿社区境内,占地面积:
25273.12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
19223平方米。
“精舍”乃佛教弘法修行之地,作为佛教建筑的原型,已有千年之久。
弘化禅寺七十三代传人正慈大和尚于2012年8月启建精舍于东方山之东隅,名曰“慈光”,引大乘菩萨大慈光辉普照娑婆,普渡有情之义。
“慈光精舍”的功能,融药师文化研究、图书馆藏、文化交流、会务讲坛、禅修体验为一体。
主体建筑包括净琉璃宫,清凉上苑、慧日学堂及综合楼,各建筑之间廊径相连,山石流瀑入眼,奇花异草相依,处处呈现禅意用心,点点展示菩萨心肠。
慈光精舍是黄石市一处崭新的地标式人文景观建筑,更是诠释药师法门,修证药师功德,研究药师文化,展现药师世界的佛苑净土,也是广大信众学佛、修心的佳境。
第三章弘化禅寺简介
弘化禅寺位于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风景区曼倩垴和览胜垴之间,始建于唐宪宗元和五年(公元810年),距今1200余年,是黄石地区最古老的佛教丛林。
寺院面南背北,俯瞰幕阜。
建筑布局为明清风格,古朴秀雅、厚重沉稳。
寺内古迹景点有千年古银杏、灵泉卓锡、千禧年天地铜磬、佘太翠药师玉佛、千手观音圣、仿唐制吉祥宝钟、白莲净域等,还有“中兴之祖”常乐上人汉白玉灵塔。
寺内尚存明清以及民国匾额“放下中间也未”“庆衍禅宗”“东林矩矱(yue)”“慧海宗风”和“泽沛奎章”等。
弘化禅寺现下辖慈湖禅院、极乐寺、法藏寺、法源寺等。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在历届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下,弘化禅寺宗教活动日益兴盛,1999、2004、2011年,弘化禅寺、法藏寺分别三次成功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共有来自缅甸和全国(除西藏、澳门特别行政区外)32个省、自治区、自辖市的2318名新戒佛子喜受具足,成就戒缘。
弘化禅寺注重佛教文化建设,藏经楼收藏有各式版本的大藏经,成立了“三楚书画院”,建有“湖北佛教在线”网站,出版了《三楚禅风》书画册;
近几年来弘化禅寺注重走出山门,广纳众流,博采众长,弘宣佛法。
正慈大和尚于1997年回山驻锡后,秉承“弘正法于末法,化无缘为有缘”,发宏大誓愿,启建东方山药师如来道场---“东方世界”。
2011年4月,经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批准,同意建设东方山“药师如来”道场。
规划中的“东方世界·
琉璃佛国”景区占地近5平方公里,其总体布局秉承“山是一座寺,寺是一座山”的设计理念,全面展示“药师如来东方世界净琉璃佛国”的大悲愿境界。
“一佛一寺一塔”(即药师佛圣像·
大药师寺·
药师琉璃宝塔),是药师佛如来道场的主要地标性建筑。
“药师如来琉璃光,人间佛教在东方!
”,东方山弘化禅寺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处净琉璃的东方佛国,一个大武汉的心灵家园。
第四章正慈大和尚简介
弘化禅寺现任住持方丈正慈大和尚,系东方山弘化道场第七十三世传人,并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北省佛教协会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湖北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黄石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黄石市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正慈大和尚生于1971年,俗名董善承,湖北大冶刘仁八镇大董村人。
12岁时,在东方山弘化禅寺皈依佛门,师从常乐法师。
1988年考入中国佛学院南京栖霞山分院,1990年以湖北省佛教界“状元”之资,考取中国佛学院本科班,1994年考上研究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成为中国佛学院1980年恢复以来培养的首批19名硕士研究生之一,时年26岁。
1997年,正慈法师放弃留京任教机会,应黄石佛教协会邀请,住持弘化。
其“捧着电脑上山,揣着文凭升座”,佳话一时。
正慈大和尚心怀两个理念,一是弘扬佛教文化,强调以文化结缘众生;
二是弘扬佛法应走进基层,强调向大众普及佛教知识。
他在寺里兴建了禅堂、念佛堂、大斋堂等修习场所,办起了古汉语、古文学、历史、书法、电脑学习班,聘请知名专家和学者授课,提高僧众的文化知识,还分批选送一些年轻僧人到全国各地佛学院深造。
他在1999年把宽带互联网接到了寺里,在全省佛教界率先开办了“三楚佛教网”,创建了“湖北佛教在线”;
2001年创刊《觉有情》,2002年创建“三楚书画院”;
2004年又主持了当年太虚大师创办的《正信》杂志(现为湖北省佛教协会会刊)的复刊工作。
一系列的举措拓宽了弘化禅寺与其他寺庙交流的途径,也增多了在信徒中宣传佛法和传统文化的手段,受到了信徒们的欢迎。
同时,与全国知名高校、知名学者开展佛教文化的学术研讨,建立教学基地。
现在,弘化禅寺已成为湖北佛教书画院和武汉大学哲学院宗教学习基地,东方山和千年古刹弘化禅寺一跃而为全省乃到全国有影响的佛教名山、名寺。
自正慈大和尚担任方丈16年以来,弘化禅寺从庙宇环境到内在管理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不仅殿堂洁净庄严,而且道风严肃,行为规范,无不显现出深厚的文化底蕴。
正慈大和尚以“学者和尚”著称。
从1997年回到东方山,正慈方丈一直努力参究禅法,并致力佛学研究和弘法利生。
他提交佛学论文四十余万字,在各大寺庙讲经说法不下千余场次,他勤修之于乐于笔耕,先后出版了《禅茶的味道》《出家人的样子》《心安住的地方》《禅就是这样》《慈悲的温暖》系列个人专集,广利有情,声名远播,被誉为当代中国佛教界的领军人物之一。
第五章员工聘用与辞退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本手册所称员工,系指本管理中心正式录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而言。
第二条因业务需要而延聘的技术人员、顾问,依合同另行约定有关事宜。
第二节员工聘用
第一条本中心所需员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聘用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聘用员工,需由用人部门提出用工计划,送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
第四条应聘人员需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隐瞒重大病史的,后果自负。
第五条应聘人员须经面试、体检、或测试合格,方得聘用。
第六条新晋员工入职当日,须向办公室递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免冠登记照2张,备案存档。
第七条中心普通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中途有超过3日的请假,试用期顺延),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为2-3个月,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符合用人条件者,可随时停止试用。
试用期内表现优异之员工可提前转正。
第八条员工结束试用期前一周内,办公室、用人部门应提出是否留用意见。
确定不留用人员,由办公室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九条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一)有犯罪行为或曾有犯罪纪录者。
(二)经本中心指定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三)经本中心办公室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四)依需要作工作性质测验或专业知识测验不合格者。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由管理中心通知其离职的,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试用工资;
员工试用超过一周,个人提出辞职的,须提前一周书面申请,经批准方可离职,否则,不予计发试用工资;
员工试用不足一周,个人提出辞职的,不予计发试用工资。
第三节员工辞退、辞职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者,本中心有权立即辞退。
1、疏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和极坏影响;
2、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3、偷窃财物,经查属实者;
4、有贪污受贿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5、故意损害诋毁道场形象,影响极坏;
6、利用中心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中心名誉蒙受损害者;
7、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
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
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第二条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生效。
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提交辞职报告,并报办公室备案,经批准后生效。
第三条员工离职前应与办公室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1)需还清所欠、所借中心的财物,如财务借款、字画、书籍、字据等;
(2)如员工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之前予以赔偿;
(3)上交个人保存、保管的工作资料,上交所用电脑、密码箱的密码;
(4)未按以上要求办理辞职,中心有权扣除当事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并保留追索损失的权利 。
第四条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六章员工守则
第1条忠于职守,努力干好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遵守管理中心规章制度;
遵守寺院制度、仪规。
第2条热爱集体,树立集体观念;
自觉维护道场形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
团结协作,不做有损团结的事,秉承"
以人为本、团队创新"
的管理理念。
第3条听从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和决定,高效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
对于不服从指挥、工作推诿者,处以经济或行政处罚,直至辞退;
第4条严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不在禁烟区吸烟;
不私拿寺院公物;
工作前不饮酒。
第5条注重仪表整洁,着装正统;
进入工作岗位,应着制服,或配戴员工号牌。
男员工不留长发、不留胡须,女员工不得穿背心、超短裙、短裤,不化妆。
第六条待人热情、举止文明,使用“您好”、“欢迎您”、"
不客气"
等礼貌用语。
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内会见亲友,影响工作,若必须会客时,应在指定地点,时间以不超过十五分钟为原则。
第七条站、坐姿端正,不插兜、叉腰、抱肩,不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东张西望,摇头晃脑。
第八条与法师谈话或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适度,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
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知道”、“不行”等生硬词语,不得以冷淡态度待客。
接转电话时,先要说“您好!
”,声调温和。
在客人面前不得化妆、修指甲、剔牙、挖耳朵、打响指、伸懒腰、打饱嗝、哼小曲等。
与法师或客人相遇,要礼让法师或客人先行。
第九条严守机密,未经允许不向客人或外部人员谈论本中心及寺院事务。
不擅自向外界透露法师、领导的私人信息。
不私自打探自己工作之外的管理中心及个人信息。
一切内部文件、资料不得私自外带,所有合同、文件办理完毕由办公室统一归档保管,个人不得私自保存。
第十条清正廉洁,不贪污、不接受回扣、不挪用公款、不以权谋私。
信众居士馈赠物品要如数交公,不得私留。
第十一条厉行节约,随手关灯、关水,节约使用纸张、文具、办公设备,爱惜物品;
不得在寺院内吸烟,在工作场所内切忌随地吐痰,乱抛垃圾或大声喧哗,每天下班后,应将环境打扫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