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全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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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项目部安全例会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提高项目部职工安全意识,项目部将于每周日下午5:
30准时召开安全例会。
目的:
总结上周存在的安全隐患、通报上周罚款情况、查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总结经验、持续改进,使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完善。
内容:
1、总结每周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并对每周安全奖惩情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并对各类安全器材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5、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6、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施工项目部半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
对特殊施工项目,烟囱、水塔、梁、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吊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资金全面整改。
3、施工员和安全员应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合格后才可继续施工。
一时难以整改的,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
4、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对不同作业部位,不同作业内容,进行分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定期交底,并要有交底人签字。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3、班组长每天的班前会根据当天的施工任务、特点,做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交底,并要有书面记录。
4、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安全生产是当天的第一目标,从这个目标出发,必须使人人知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班组长应根据当日工作内容,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3、应检查操作岗位周围的安全生产环境,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
4、应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及其他不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制止进入施工现场。
5、应检查劳动使用工具,材料,电气,设备的安全状况。
6、下班前进行总结评比,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生产班组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员应提前几分钟到达交接班现场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达,交班人员不能离开岗位。
2、交班应做到:
(1)将本岗位生产及安全情况交代清楚。
(2)将存在的问题交代清楚。
(3)将其他应该说明的事项交代清楚。
(4)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班人和接班人一起完成交接班工作。
接班人员在听取了交班人员的生产情况介绍后,应对生产现场或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看是否与交班情况介绍一致,对机械设备还应进行试车、制动检查,向交班人员了解安全情况。
4、交接班实行“十交”、“五不交”。
“十交”:
(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
(3)交不安全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的处理情况;
(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
(5)交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和为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6)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
(7)交原材料使用和质量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
(9)交跑冒漏情况;
(10)交岗位设备整洁和区域卫生情况。
“五不交”:
(1)生产设备运行情况交代不清不交;
(2)工具摆放不整洁、数量不清不交;
(3)机械设备润滑不良不交;
(4)当班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设备故障未排除不交;
(5)记录不完整、填写不清不交。
5、生产班组交接班内容
(1)交工艺。
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的工艺现状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的工艺流程,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2)交设备。
当班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状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的设备。
(3)交卫生。
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库房、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
(4)交工具。
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
(5)交记录。
交接班时,设备运行记录、工艺操作记录、巡视记录、维修记录等应真实、准确、整洁。
6、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应向上级反映。
交接班经双方认可并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交班人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交班后,生产设备等所出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对施工现场保卫工作的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建立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及交接班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值勤标志。
2、非施工人员及本工地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联系业务或找人,警卫必须先验明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3、进入工地的材料,警卫值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警卫人员方可放行。
5、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设专库、专人发放保管,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严防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7、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8、门卫值班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部颁安全生产验评标准,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认真做好预防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开工前,工地必须向公司送报安全组织设计和持证人员履历表及证件,经公司审核后方可开工,如不执行规定擅自开工,按下列规定罚款。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工作,工地必须配备执证专职人员。
如发现没有配备持证专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员不到位,处以100元罚款。
项目部必须在半个月内调有证安全员到位,如项目部无法抽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调有证专职安全员到工地工作,工资由工地负责。
工地需要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如发现缺一名持证人员或持证人员不到位,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工地必须设法在半个月内选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如工地拒不执行,由公司派人员去有关单位培训,培训结业后到工地工作,除培训费由工地负责加罚500元,到工地工作的人员工资由工地负责。
2、工地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公司的指导。
如工地贯彻不力,经公司月度安全检查评定为安全不合格工地,除按公司意见限期整改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0.50元罚款;
如不执行公司意见进行整改,公司有权调人买料进行安全设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除所用工料由工地负责外,按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罚款。
3、平时公司工作人员到工地检查工作,如发现脚手架、施工用电、电气设备、四口防护、施工机械及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等的分项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
其中:
脚手架的立杆基础:
立杆间距、小横杆间距、大横杆间距、杆件搭接、拉结、防护栏杆、踢脚杆、脚手板铺设、脚手架材质、验收、上人便道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50元到100元罚款。
施工用电:
电器设备、离高压线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低压干线架设、变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安器(采取三级防护)、熔断丝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四口”防护:
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阳台口等有一处没防护设施的,处以20元到50元罚款。
塔吊:
力矩限制器、限位器、避雷、保险装置、路基与路轨、塔吊与输电线路距离、夹轨钳的通挡验收、电缆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龙门架、井字架、限位保险、缆风绳、卸料平台、吊篮操作棚、避雷、验收等有一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以20元到50元的罚款。
施工机具:
平刨、电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拌和机、乙炔发生器、气瓶、潜水泵等有一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以30元到50元的罚款。
4、当地安全部检查评定安全不合格工地,除限期整改接受省、市、区有关部门处罚外,再处以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罚款。
5、工地发生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向公司报告外,作如下规定。
如隐瞒不报,加倍处罚。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地违章指挥,要求工人冒险作业或工地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到30000元的罚款;
如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按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进行刑事处分。
工地伤亡事故查明原因,如属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视情节轻重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6、工地开工前由公司派安全对全体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以后新增工人要上报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补课。
如发现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上岗作业,一人罚款50元。
7、每道工序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如发现未经交底而参加作业,每人罚款10元。
8、“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