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总论教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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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讲师
授课对象
专业班级:
法学05级1-2班共2个班
基要本参教考材资和料主
教材:
《民法》,王利明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关于贯彻实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主要参考书:
1.佟柔主编《中国民法》,法律出版社,1990
2.梁慧星著《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
3.法学研究编辑部编《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4.史探径、张新宝、张广兴编著《民法学研究综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
5.刘心隐主编《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
6.梁慧星等《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总则,法律出版社,2003
7.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专家建议稿》总则
8.张友渔主编《中国法学四十年》第九章民法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8
9.姚辉等编著《民法总论案例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教和学要目求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理解民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民法意识和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民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民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教及学难重点点
因本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较早接触的专业课,而本课程又是以后学好其它部门法的前提和基础,所以,所有授课内容都需重点掌握、详细理解并熟练运用。
民法学总论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第1周第1-2节
课次
1
授课方式
(请打√)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课时
安排
2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课前复习和导引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本部分要求通过对法理学和宪法学基本专业术语的复习,检测学生学习基础性课程的水平,检测学生对发言发育的熟悉和运用程度,促使学生反省基础性课程学习的不足及学习方法的缺陷,以便在本学期尽快掌握法学学习方法,抓住重点,真正学到东西而不是为了应付考试。
教学重点及难点:
给出42组常用法律术语,让学生复习解释。
教学基本内容
方法及手段
(可增加页)
一、复习:
常用法律术语。
二、关于本课程教学安排。
三、本课程的性质、任务、和地位。
四、关于学习法学专业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学习方法)。
五、多余的话。
提问学生
学生讨论
教师补充
复习
屏幕呈现
作业、讨论题、思考题:
课后把不会不理解的法律术语都要复习掌握,对法理学的内容重新认识。
课后小结:
从以往两届学生的情况看,有很大难度。
05级学生表现仍不理想,甚至与法的实质都不能真正理解,很多法律术语都是一知半解或只会背诵而不知其意,说明学生第一学期的法理学没有学好,影响本学期的教学。
学生学习方法不正确或不知如何学习。
在此方面应特别注意。
民法学总论课程教案
第1周第3-4节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本部分要求通过民法概述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学会用民法的观念和规则来思考民事活动中相关问题。
教师要介绍民法严谨的相关知识,并提供若干案例供同学们分析、理解与思考。
使学生了解民法的严格,掌握民法的性质、调整对象。
强调学生从开始就要注意对课程整个体系的把握。
先看目录,熟悉所学应有哪些内容。
这部分内容教学重点有二:
第一,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二,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民法的调整对象的讲解对于初学民法者尤为重要,可以使他们了解民法的适用及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区别。
民法的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
(见讲稿)
开始授课注意由浅入深,先从身边的民法现象实例引导学生理解民法概念。
如:
我是大家的老师,我和你的关系是民事关系吗?
我请大家吃饭,花了一千元,我有权利要求大家回请我吗?
我借某同学10元钱,我和某同学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吗?
此部分内容应先举例,后归纳,最后严谨地完整地表述出概念。
利用多媒体在最后10分钟让学生分析案例。
本章教材课后作业。
思考民法的调整对象。
本章内容讲解较详细,运用多种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多发言多思考。
但毕竟是一年级的心声,普遍比较胆怯,应多给以鼓励。
第2周第1-2节
3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第一章民法概述第2-8节民法的特点、适用范围、民法于其它部门的区别,民法的体系、渊源,民法的历史发展
本部分重点掌握民法的性质及民法于其它法律部门的关系;
明确民法的渊源及民法的效力。
这部分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是民法的性质和体系。
讲解第2-7节:
民法的特点、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的体系,民法的渊源,民法与其它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八节民法的历史发展要求学生课下自学。
(具体授课内容见讲稿)
前一节半教师讲授,后半节利用多媒体分析案例。
(案例见多媒体教程)
要求复习全章,自学第八节。
由于本章是对民法学知识的概括,许多内容需要于其它法律部门比较,或是对民法全部内容的提炼和总结,学生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应明确要求掌握的重点,如民法的体系,要求掌握教材中的民法体系,至于理论上关于民法体系的不同观点,加以说明但不要求掌握。
关于民法的特点,要求掌握要点,至于理论分析,要求学生学习相关内容后再返回理解分析。
第2周第3-4节
第二章民法的基本原则
本部分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民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全部内容都是教学重点。
难点是民法基本原则的理论分析和运用。
具体讲授内容见讲稿。
利用多媒体首先让学生了解本章体系。
每一次课前都提问学到了哪一章,这一章前是哪一章。
每项原则举一个典型案例。
不知下次要讨论的问题和案例。
本章教材第二章课后作业。
复印并分析所给的本章案例。
上网查资料:
泸州遗赠案及各方的不同观点。
由于本章基本原则理论较抽象,不容易展开分析,在捷克是注意归纳和条理性。
注意从正反不同角度距离,让学生开始了解法律适用的复杂性。
第3周第1-2节
5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
本次可要求在充分讨论、分析案例的基础上,了解基本原则的作用和价值,掌握其在实践中的运用。
全章重点。
难点是“在具体案件中如何运用基本原则”
案例见讲稿
利用多媒体让学生先熟悉案情。
引导学生自由发言。
教师总结学生的不同观点,综合分析得出结论。
根据讨论,书面分析本章案例。
本次讨论虽有准备,但明显不足,讨论不用月不积极,徐老师点名菜发言,因此额外月用半小时时间跟学生灌输法学专业学生胆量、口才的重要性。
第3周第3-4节
6
第三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一-二节
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作用,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
全章是重点也是难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具体内容见讲稿)
除具体讲授内容外,要注意交给学生民事法律关系理论的使用价值,让学生了解所有案例的分析都离不开法律关系的概念。
补充:
在多媒体中超级链接到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按有的司法解释,要求课后通读。
讲授内容前先看“小鸭案”,让学生回答问题,回答不出时,引出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让后将本案例中的不同法律关系分别找出来,得出正确答案。
在讲解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素时,要分别联系该案例。
作业:
1、本章课后作业2、本章复印案例3、组织编排和制作下一章案例的案情重现。
(制作电影案例)
本次可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反应非常容易理解和掌握理论的实质。
存在的问题是:
所用时间长,影响教学进度。
第4周第1-2节
7
第二章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第四节民事权利
掌握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种类及其民事法律关系的关系,掌握民事权利的概念和分类。
所有内容都需重点掌握。
难点是:
1、民事法律实施中的行为,民事行为、准民事行为和实施行为;
2、民事权利的各种分类举例时因涉及尚未学到的内容和其他专业课程内容。
授课内容和案例见讲稿。
这部分内容以教学讲解为主,以便学生对民事法律关系理论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同时辅以案例教学,使学生更深入地了解民事法律关系并能运用相关理论正确界定和分析各种社会关系。
1、本章课后练习2、本章复印案例3、检查案例制作情况。
由于起初要求复习过法理学,本章内容掌握较好。
学生反映现在才真正理解什么事法律关系,什么事法律事实。
法理学中的概念现在才知道是真么回事。
课后学生问问题的人数越来越多,是个好现象,说明学生真正认真学习了。
第4周第3-4节
8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习题课□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