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种简单解释解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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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
税率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上述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同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五)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以1个月为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缴纳。
凡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区域设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不含滞纳金、罚款;
不包括进口代征增值税、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征依据,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而征收的一种附加。
◆“对我省境内所有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
地方教育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主要用于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
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如下:
课税对象
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中国公民3500元(外籍人员4800元)
3%-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42000元/年(3500元/月)
5%-35%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所得不足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一次收入畸高的则实行加成征税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6稿酬所得
同4
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
7特许权使用费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矿产品以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或自用资源产品数量征收的一种税。
资源税按吨、立方米等计量单位确定税额,从量定额征收。
◆目前我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只有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共七个税目:
1.原油。
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
是指专门开采和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税。
3.煤炭。
是指原煤。
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炭制品不征税。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是指石油、天然气、煤炭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是指纳税人开采后自用、销售的,用于直接入炉冶炼或作为主产品先入选精矿,制造人工矿、再最终入炉冶炼的黑色金属矿石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包括铜矿石、铅锌矿石、铝土矿石、钨矿石、锡矿石、锑矿石、铝矿石、镍矿石、黄金矿石等。
7.盐。
是指固体盐和液体盐。
固体盐包括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卤水),是指氯化钠含量达到一定浓度的溶液,是用于生产碱和其他产品的原料。
◆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1)收购未税矿产品的独立矿山、联合企业。
独立矿山指只有采矿或只有采矿和选矿,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其生产的原矿和精矿主要用于对外销售。
联合企业指采矿、选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或采矿、冶炼(或加工)连续生产的企业,其采矿单位一般是该企业的二级或二级以下核算单位。
(2)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个体户在内。
税目
税额幅度
一、原油
销售额的5%—10%
二、天然气
三、煤炭
焦炭8-20元/吨
其他0.3-5元/吨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0.5-20元/吨或立方米
五、黑色金属矿原矿
2-30元/吨
六、有色金属矿原矿
稀土矿0.4—60元/吨
其他0.4-30元/吨
七、盐
固体盐
10-60元/吨
液体盐
2-10元/吨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是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占用的耕地。
具体包括:
1.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的土地。
包括粮田、棉田、麻田、烟田、蔗田等。
2.菜地。
即城市郊区种植蔬菜的土地。
3.园地。
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4.鱼塘。
5.其他农用土地。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和农村的居民等。
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税率:
地区(以县为单位)
每平方米幅度税额
人均耕地1亩以下的(含1亩)
10元至50元
人均耕地1亩—2亩(含2亩)
8元至10元
人均耕地2亩—3亩(含3亩)
6元至30元
人均耕地3亩以上
5元至25元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
适用的单位税额
◆纳税期限:
收到土地管理部门通知之日起30天内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向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兼有级差资源税和行为税的性质,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以城镇土地为征收对象;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实行差别幅度定额税率;
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只在特定的区域开征。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设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税收优惠:
1.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包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10年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土地增值税
◆是一种以纳税人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