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鼓励创业贷免补扶实施方案精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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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鼓励创业贷免补扶实施方案精Word文件下载.docx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云政办发〔2009〕60号),按照《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细则(暂行)》(云人社发〔2009〕76号)有关精神,为确保完成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扶持创业1000人以上的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帮扶时间对象:

凡2009年1月1日起在各级工商部门登记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包括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自主创业者。

二、创业目标任务

根据《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暂行)》下达全省个私协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各州市经济发展情况和辖区县(市、区)多少,将帮扶创业任务分解到各州市工商局、个私协会(附件一)。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要确保所承担任务按质按量地完成,超额不限。

三、创业帮扶服务

(一)创业咨询培训。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要为创业人员提供相关咨询服务,详细解答有关创业政策,包括创业人员的“四免”政策、奖励政策,即:

免行政收费、免税、免担保、免利息(2年),以及对首次创业成功者,按云政发〔2009〕1号文件分别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也可利用当地媒体或深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广泛宣传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

对有创业意向具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归国等自主创业人员,要以县(市、区)工商局、个私协会或所(分局)、个私分会为创业者提供具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进行创业启蒙,提高创业能力。

开展培训前,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每人不超过13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二)创业项目评审。

对需要贷款的创业者,要对其提出的创业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创业者的还贷能力等,项目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当地农村信用社审定。

(三)创业导师帮扶。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要筛选推荐自愿为初次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帮扶和创业培训服务、在当地各行业中具有一定创业经验和特点的企业家、在乡镇致富带头人及成功人士、能够对创业促就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指导性意见的专家学者以及行业管理等部门。

按照每个乡镇(个私协分会)推荐1人以上;

县(市、区)个私协会(城区所在地分会)推荐5人以上;

州市个私协会(含州市所在地协会)推荐25人以上,其中昆明市个私协会(含四城区)推荐800人以上;

省个私协会推荐100人以上。

由县级以上协会统一录入省个私协编制下发的创业导师数据库,逐级汇总上报,由省个私协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建立提供社会使用的创业导师数据库,实现创业导师资源全省共享。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要根据当地所帮扶创业人员的需求和特点,从创业导师数据库中选出并介绍相适应的创业导师给创业者,提供创业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一对一帮扶服务。

(四)后续跟踪服务。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重点是对创业人员跟踪的“六项服务”,即:

咨询培训服务、贷款服务、“四免”服务、还款服务(贷款从第4个月起开始还款)、创业补贴服务、招聘服务。

(祥见附件)

四、考核标准

省工商局、个私协会负责对州市工商局、个私协会进行考核,其标准为:

(一)创业成功(含未贷款者)标准:

从2009年1月1日起在我省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吸纳我省就业者3人以上的、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者;

(二)创业小额贷款季度还贷率不能低于90%。

否则,农村信用社将停办创业小额贷款业务直至还贷率提高到90%后;

(三)对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创业小额贷款还贷率高于95%的州市工商局、个私协会,按比例全额兑现工作经费,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比例扣减工作经费。

五、经费补助

根据省政府规定,本次鼓励创业工作经费按照系统垂直下拨,工作经费标准为:

每帮助1人成功创业给予1600元,实行包干负责,用于开展创业帮扶工作。

为了保证全省各级个私协会有效地开展工作,经费分配比例省、州(市)、县(市、区)分别为:

1︰2︰7。

省个私协会应及时把省就业局拨付的工作经费按比例划拨到基层协会。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云南省工商局、个私协会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各州市个私协会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个私协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组长:

曹阳省工商局副局长、省个私协会会长

副组长:

陈斌省个私协会秘书长

任太文省工商局企管处处长

办公室主任:

陈斌(兼)

办公室副主任:

张仁礼省个私协会副秘书长

孙建国省个私协会副秘书长

各州市和县(市、区)工商局、个私协会要成立相应的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机构,各级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省本级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本级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领导、规划、监督和检查。

2、负责落实创业人员有关登记的免费政策。

3、指导全省各级个私协会完成鼓励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4、负责全省创业导师数据库的建立、维护。

5、负责落实划拨相关经费。

州市级主要职责:

1、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落实、计划安排。

2、指导县(市、区)工商局、个私协会落实“四免”和创业补贴政策。

3、负责创业导师库的录入和核查工作。

4、及时汇总上报创业帮扶中的工作情况。

5、负责划拨相关经费。

县(市、区)级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本县(市、区)“贷免扶补”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2、落实“六项服务”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本县(市、区)创业导师库的录入和检查,确保数据准确。

4、负责创业成功者创业补贴申报工作。

5、负责每季度创业者运行情况检查监督、汇总上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典型引路、媒体动员、协会组织、行政推进等手段,营造“自主创业、艰苦创业、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创业的有关方针政策。

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将组织电视、广播、报纸,以专访、跟踪报道、专栏、身边的故事等形式向全省宣传创业者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

省政府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办公室将以定期简报形式,向省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通报全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情况。

因此,各级工商局和个私协要设专人收集创业促就业过程中的经验和典型事迹,上报省工商局和个私协会,各单位每月不得少于一篇(含声像宣传),字数不限。

(三)严格“三统三分”要求。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实行“三统三分”。

即:

“统一管理、统一政策、统一服务,分系统实施、分层次管理、分阶段帮扶”,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不得自定政策,改变服务内容。

(四)实行“四个一”服务。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应建立专门的服务窗口,配备专职人员,为创业人员提供“一对一、一条龙、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

(五)纳入单位考核目标。

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要按照省政府“三统三分”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工商局、个私协会年度考核目标,层层签定责任书。

确保完成鼓励创业工作目标任务。

(六)及时逐级上报工作进度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各级个私协会要按月填报《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进度表》(附件二),按季填报《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附件三)并及时反映工作情况。

省个私协会会同省财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省农村信用社,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工作进度、考核情况核拨工作经费。

附件:

1.创业人员目标任务分配表

2.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进度表

3.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

落实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实施办法通知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年4月14日印发

打印:

李小霞校对:

陈斌(共印60份)

附件一

创业人员目标任务分配表

州市

名额

昆明市

240

昭通市

60

曲靖市

150

玉溪市

80

保山市

70

楚雄州

55

红河州

100

文山州

普洱市

50

版纳州

30

大理州

65

德宏州

40

丽江市

35

怒江州

10

迪庆州

临沧市

45

合计

1100

云南省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文件

云个私协字〔2009〕15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省个私协会鼓励创业

贷免扶补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6月10日上午,省工商局副局长曹阳、省个私协会秘书长陈斌参加了由李江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是了解我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会上通报了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肯定了省工商局、省个私协会导师库的创建工作,同时李副省长也对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6月11日下午省局副局长曹阳和省个私协会秘书长陈斌就李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精神向省局党组作了专题汇报。

根据李副省长指示精神和省局党组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

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是省政府关注民生、关心百姓、保障经济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个私协会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分管领导要到一线、帮扶工作到一线、转变作风到一线,扑下身子抓好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

为对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指导。

省个私协会“贷免扶补”工作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即秘书长陈斌负责红河、文山、玉溪、楚雄;

副秘书长孙建国负责昆明、曲靖、昭通;

副秘书长张仁礼负责普洱、版纳、临沧;

李卫东负责大理;

张立雄负责德宏;

赵胜林负责丽江;

张克农负责保山;

王学明负责怒江;

李蓉蓉负责迪庆。

加强省个私协会与州市个私协会的工作联系,及时掌握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各州市县个私协会要做到成熟一个、帮扶一个、推荐一个。

及时把已完成的推荐贷款对象上报给农信社,及时审定、及时放贷。

千万不能把成熟的推荐对象以任何理由压在协会,以保证各级协会推荐贷款任务尽早完成。

全省个私协会系统力争在6月份完成“贷免扶补”目标任务的10%,7月份完成20%,8月份完成20%,9月份完成20%,10月份全部完成。

二、加强学习培训。

省个私协会将召开会议,以会代训。

将组成三个培训组,分赴各州、市协会,以州市为单位培训县以上协会分管领导和秘书长。

培训将用典型引路,让参加培训的人员观摩学习“贷免扶补”工作整个流程。

各州市县个私协会会长、秘书长和具体承办人员要认真学习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的有关政策,熟练掌握工作流程。

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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