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指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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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构加固材料的质量和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文件和《黑龙江省农村危房加固改造技术指南》有关规定。
2、木构件不应采用胶合板材替代;
钢构件应进行防锈处理。
(二)地基基础加固改造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基础加固处理后,应满足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2、基础外露部分应抹防水砂浆保护层,地基基础加固后外墙周围地面应做散水。
(三)房屋上部承重结构加固维修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承重墙体结构破损及缺陷加固后,应无竖向歪斜和结构性裂缝,并满足房屋安全性有关要求。
2、木构件加固后应安全牢靠,屋盖不应有漏雨、渗水现象,并符合耐久性有关要求。
(四)外墙与屋面保温、防水维修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墙与屋面进行保温防水改造后,新增保温层应采用合理的防雨、防水及通风措施,应确保房屋无漏雨、渗水现象。
2、墙体维修改造后表面应平整。
当采用灰浆抹面时,抹面层应整洁,没有明显龟裂、空鼓、剥落现象;
当外墙采用清水砖墙时,应进行勾缝处理;
当采用彩钢板外墙面时,压型钢板搭接应平整、无翘曲,固定螺钉连接牢靠,间距合理。
3、坡屋面维修改造后,瓦片或压型彩钢板应铺设整齐、匀称,粘贴或锚固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平直。
4、当采用平屋面时,维修改造后屋面应平整、排水构造合理、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漏雨等现象。
(五)门窗维修工程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采用节能窗户,入户门应采用防盗保温门,门窗玻璃、窗扇、门板等构件应完备,门窗整体应达到正常使用及安全性要求。
2、门窗应安装到位,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门窗框与洞口边缘应连接牢固,隔热材料充填密实,抹灰平整;
窗台应采用泛水构造,表面处理平整。
(一)材料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1、混凝土、钢筋、型钢等材料的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文件和《黑龙江省农村轻钢结构房屋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
2、轻钢骨架、节点连接部位和金属锚固件均应采取防锈、防腐措施。
3、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彩钢板等金属夹芯板材,其材料性能及厚度,应满足设计文件和《黑龙江省农村轻钢结构房屋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
(二)建筑户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房屋建筑面积、户型设置及平面功能分区等应满足设计文件和《黑龙江省农村轻钢结构房屋建设技术指南》有关要求。
2、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
(三)建筑室内外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朝向良好,卧室、起居室、厨房应直接自然采光、自然通风。
2、室内地面应硬化、平整。
3、外墙四周室外地面应设置散水。
4、室内外高差宜保持1~3级踏步台阶。
(四)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埋置深度应大于场地冻土层深度。
2、钢柱不宜采用截面小于□80×
3的方钢管,刚性支撑及钢屋架杆件不应采用截面小于□30×
2的方钢管,柔性支撑杆件不应采用直径小于12mm的圆钢。
3、墙体、屋面复合彩钢板与钢结构骨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
钢结构骨架与基础之间应有可靠连接。
(五)保温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门应采用具有良好保温隔热构造的保温金属门,窗户宜采用节能塑钢窗。
2、门窗洞口与墙体连接处、彩钢板连接缝等均应采用保温材料进行填充密封;
外墙板与基础、外墙板与屋面板连接处,均应采用保温材料填充密实。
(六)防火、防护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复合彩钢保温板墙体,穿墙烟道、火炕、灶台、采暖锅炉与彩钢板之间均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烟囱宜设在室外,与彩钢外墙板间距不小于500mm,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
穿墙烟道室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
2、窗台以下的外墙四周,宜设置砖砌体保护墙,保护墙与复合彩钢板墙体、基础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防水处理措施。
(一)材料质量要求:
砌体材料、砂浆、混凝土、钢筋、型钢、保温材料、门窗及五金电料等建筑材料的质量性能,应满足设计文件和《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小户型农房设计图册》有关规定。
(二)建筑户型及房屋室内外环境应符合本《指南》第三章有关要求。
(三)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应符合以下要求
1、房屋基础截面尺寸、埋置深度及构造,应满足设计和《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小户型农房设计图册》有关规定。
2、墙、柱、梁、板等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配筋情况及相关构造,应满足设计和《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小户型农房设计图册》有关规定。
3、构件的外观质量不应有缺陷。
对于混凝土构件,主要受力和连接部位应无露筋、蜂窝、孔洞、疏松、明显裂缝等;
对于砌体构件,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
(四)轻钢屋盖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屋架、钢支托及檩条应按设计要求或图集要求制作,杆件之间应焊接牢固。
焊接后应对焊缝及其四周进行防腐处理。
2、彩钢面板、泛水板、包角板等应固定可靠、牢固,相邻板搭接方向、防水构造应正确。
钢板表面应平整、无裂纹、涂层均匀、颜色一致。
3、屋面排水系统应畅通、无渗漏。
(五)外墙保温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外墙外保温材料采用膨胀聚苯板时,其厚度不应小于80mm。
2、薄抹面层施工时,耐碱玻纤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不得外露。
3、外墙表面应平整洁净,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
1、与炉灶相邻的墙体应做不燃化处理。
灶台、烟道、烟囱、火炕等应采用不燃材料建造或制作,与可燃物相邻部位的壁厚不应小于240mm。
2、烟囱穿过可燃或难燃屋顶时,排烟口应高出屋面不小于500mm,并应在顶棚至屋面范围内采用不燃材料砌抹严实。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验收表(维修加固项目)
1.基本信息
户主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人
联系电话
2.贫困户类型
贫困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
3.房屋信息
地址
市县(区)镇(乡)村屯(组)
建筑信息
开间数:
建筑面积: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结构信息
地基基础:
□夯土□水撼砂□砖/毛石条基
结构类型:
□土坯结构□拉哈辫子结构□干打垒结构
□一面青结构□木结构□石结构□砖混结构
屋面类型:
□柁梁+檩条□木屋架□穿斗木构件
□硬山搁檩□预制板□现浇板
4.维修加固信息
(1)维修、加固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
□合格□不合格
(2)外墙周围室外地面应设置散水(护坡):
(3)承重墙体加固维修后应无竖向歪斜和结构性裂缝,墙体表面应平整:
□合格□不合格
(4)墙体保温层应采用合理的防雨、防水及通风措施:
(5)屋盖维修后瓦片或压型钢板应铺设整齐,与屋架之间应连接牢固,屋面应排水畅通,无积水、漏雨、渗水现象:
(6)更换的窗户应采用节能窗,门窗应安装牢固,缝隙应填充密实,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5.验收结论:
□合格□整改后合格
整改项目:
技术鉴定单位(盖章):
住建部门负责人员(签字):
技术鉴定人员(签字):
年月日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验收表(新建轻钢结构房屋)
市县(区)乡(镇)村屯(组)
□水撼砂□砖/毛石条基/独基□桩基础
墙体类型:
□钢骨架+单层复合夹心保温彩钢板
□钢骨架+双层复合夹心保温彩钢板
□保温彩钢板+彩钢单板吊棚□保温彩钢板+塑料扣板吊棚
4.房屋验收内容
(1)建筑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钢管立柱截面尺寸不宜小于□80×
3:
□合格□不合格
(3)墙体、屋面彩钢板、支撑与钢骨架之间应有可靠连接。
钢骨架与基础之间应有可靠连接:
(4)门窗应采用具有良好保温隔热构造的节能门窗,门窗应安装牢固,门窗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
保温材料填充密实,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5)复合彩钢保温板墙体与穿墙烟道、烟囱、火炕、灶台、采暖锅炉之间均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6)窗台以下外墙四周,宜设置砖砌体保护墙,保护墙与复合彩钢板墙体、基础之间应做好防水处理措施:
(7)厨房应有排风设施:
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验收表(新建砌体结构房屋)
户主
□水撼砂□砖/毛石条基□桩基础
□单层砖墙□夹芯砖墙
□钢屋架+檩条□木屋架+檩条□硬山搁檩
□预制板□现浇板
(1)建筑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
(3)承重墙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外观质量不应有缺陷:
(4)墙体采用EPS板保温层时,厚度不应小于80mm,薄抹面层应平整,不应出现空鼓、脱落,不应产生渗水裂缝:
(5)轻钢屋架应安装牢固,彩钢面板应铺设整齐,与屋架之间应锚固牢固,屋面排水系统应畅通、无积水、无漏渗:
(6)门窗应采用具有良好保温隔热构造的节能门窗,门窗应安装牢固,门窗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保温材料填充密实,框扇无变形、开启灵活、关闭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