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Word格式.docx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Word格式.docx(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4当测试、试验项目托付其他单位完成时,受托单位提交的成果还应有该单位印章及责任人签章;
5其他签章管理要求。
2.0.6勘察文件的文字、标点、术语、代号、符号、数字和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
2.0.7勘察报告主要由文字部分和图表组成,必要时可增加附件。
2.0.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文字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和勘察工作概况;
2场地环境和工程地质条件;
3岩土参数统计;
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5结论和建议。
2.0.9勘察报告文字部分幅面宜采纳A3或A4,篇幅较大时可分册装订。
装订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封面及扉页:
标明勘察报告名称、勘察阶段、单位资质等级及编号、相关责任人签章、编写单位、提交日期等;
2目次;
3文字部分;
4图表;
5附件(必要时)。
3勘察纲要
3.0.1勘察纲要应在充分搜集、分析已有资料和现场踏勘的基础上,依据勘察目的程的特点编写。
、任务和相应技术标准的要求,针对拟建工
勘察纲要应合理确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当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有要求时,应满意约定的技术标准。
勘察纲要由文字部分和图表构成
勘察纲要的文字部分宜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
2概述拟建场地环境、工程地质条件;
3勘察任务要求及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
4执行的技术标准;
5选用的勘探方法;
6勘探工作量布置;
7勘探孔(槽、井、洞)回填;
8拟实行的质量限制、平安保证和环境爱护措施
9拟投人的仪器设备、人员支配、勘察进度支配等。
3.0.5拟定的勘察工程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1钻探(井探、槽探等)间距、深度、数量;
2地球物理勘探、原位测试的种类、方法、深度或间距、数量;
3取样器、取样方法选择,取岩、土样间距和水样数量及贮存、运输要求;
4室内岩、土(水)试样内容、方法、数量;
5须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时,应明确测绘范围、比例尺、测绘方法。
3.0.6勘察纲要应附拟建工程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须要时,可附勘探及原位测试、室内岩土、水试验支配表等。
当场地状况变更大或设计方案变更等缘由,拟定勘察工作不能满意要求时,应刚好调整勘察纲要或编制补充勘察纲要。
勘察纲要及其变更应按质量管理程序审批,由相关责任人签署。
钻探(井探、槽探等)间距、深度、数量;
4房屋建筑工程
4.1一般规定
4.1.1房屋建筑工程一般称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
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报告应充分体现工程特点,内容应符合本章要求
4.2工程和勘察工作概况
工程和勘察工作概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
1拟建工程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3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4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完成状况;
5其他必要说明。
拟建工程概况应叙述工程名称、托付单位名称、勘察阶段、工程位置、层数(地上和地下)或高度,拟采纳的结构类型、基础型式、埋置深度。
当设计条件已经明确时,应叙述设计室内外地面标高、荷载条件、拟采纳的地基和基础方案、大面积地面荷载、沉降及差异沉降的限制、振动荷载及振幅的限制等。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应以现行技术标准为依据,并满意勘察任务托付书或勘察合同的要求。
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完成状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的范围、面积、比例尺以及测绘、调查的方法;
2勘探点的不知、勘探设备和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3原位测试的种类、数量、方法;
4采纳的取样器和取样方法,取样(土样、岩样和水样)数量;
5岩土室内试验和水(图)腐蚀性分析的完成状况;
6勘探孔(井、槽等)回填状况
7引用已有资料状况
8勘探点测放依据
9协作、分包单位的说明;
10其他问题说明。
4.3场地环境和工程地质条件
场地环境和工程地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据工程须要叙述气象和水文状况;
2依据工程须要叙述区域地质构造状况;
3场地地形、地貌;
4不良地质作用及地质灾难的种类、分布、发育程度;
5场地各层岩土的年头、类型、成因、分布、工程特性,岩层的产状、岩体结构和风化状况;
6埋藏的河道、河浜、池塘、墓穴、防空洞、孤石及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的特征、分布;
7地下水和地表水。
土的分类和描述应在现场记录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
岩土描述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场地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描述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时的地下水位、地下水的类型及其动态变更幅度;
2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补排关系,是否存在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源,是否污染及污染程度等;
3必要的水文地质试验成果和水文地质参数;
4对多层地下水应分层描述,并描述含水层之间是否存在水力联系等;
5对工程有影响的地表水状况;
6历史最高水位,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调查成果。
4.4岩土参数统计
4.4.1岩土参数统计应依据钻孔(探井)记录、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资料、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成果,对不同工程地质单元、进行工程地质分区及岩土分层。
当分层统计指标变异系数超过规定标准时,应分析缘由,必要时调整工程地质单元、岩土层划分、统计指标样本数量并重新统计。
4.4.2统计参数应依据岩土工程评价须要选取,宜包括下列内容:
1岩土的自然密度、自然含水量;
2粉土、私性土的孔隙比;
3性土的液限、塑限、液性指数和塑性指数;
4土的压缩性、抗剪强度等力学特征指标;
5岩石的密度、软化系数、吸水率、单轴抗压强度;
6特殊性岩土的特征指标;
7静力触探的比贯人阻力或锥尖阻力、侧壁摩阻力,标准
贯人试验和圆锥动力触探试验的锤击数及其他原位测试指标;
8其他必要的岩土指标。
4.4.3岩土参数统计应符合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应按岩土单元分层统计;
2应供应岩土参数的统计个数,平均值、最小值、最大值;
3岩土层的主要测试指标(包括孔隙比、压缩模量、勃聚
内摩擦角、标准贯人试验锤击数、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岩石抗压强度等)应供应统计个数、平均值、最小值、最大值、标准差、变异系数等;
4必要时供应参数建议值。
4.5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勘察报告应在工程地质测绘、勘探、测试及搜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工程特点和要求进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供应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场地稳定性、相宜性评价;
2特殊性岩土评价(本规定第7章);
3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
4岩土工程参数分析;
5地基基础方案分析;
6依据工程须要进行基坑工程分析;
7其他岩土工程相关间题的分析、评价。
场地稳定性、相宜性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难、边坡的影响(本规定第7章);
2场地地震效应影响(本规定第8章);
3工程建设场地相宜性。
地下水和地表水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析评价地下水(土)和地表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2分析地下水对建设工程的影响,供应水文地质参数,提出相应的地下水限制措施的建议。
3评价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相互作用,地表水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存在抗浮问题时进行抗浮评价,提出相应的技术限制措施及建议;
4工程须要时评价工程建设对原有水文地质条件(地表水、地下水径流条件变更)的影响。
5当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困难,且对地基评价、基础抗浮和地下水限制有重大影响,常规岩土工程勘察难以满意设计施工要求时,应建议进行特地的水文地质勘察。
4.5.5依据岩土参数统计成果,结合地区性工程阅历,对场地地基的岩土参数进行分析评价,必要时供应建议值。
地基基础分析评价应在充分了解拟建工程的设计条件前提下,依据建筑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结合工程阅历,考虑施工条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材料供应以及地区工程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对自然地基、桩基础和地基处理进行评价,提出平安牢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一种或几种地基基础方案建议。
自然地基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纳自然地基的可行性;
2自然地基匀称性评价;
3建议自然地基持力层;
4供应地基承载力;
5存在懦弱下卧层时,供应验算懦弱下卧层计算参数,必要时进行下卧层强度验算;
6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时,供应变形计算参数。
4.5.8桩基础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纳桩基的相宜性;
2可选的桩基类型、桩端持力层建议;
3桩基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4对欠固结土及有大面积堆载、回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等工程,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影响;
5须要抗浮的工程,应供应抗浮设计岩土参数;
6分析成桩可行性、挤土效应、桩基施工对环境的影响以及设计、施工应留意的问题等内容。
4.5.9地基处理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地基处理的必要性、处理方法的相宜性;
2地基处理方法、范围的建议;
3依据建议的地基处理方案,供应地基处理设计和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4评价地基处理对环境的影响;
5提出地基处理设计施工留意事项建议;
6提出地基处理试验、检测的建议。
基坑工程的分析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
1阐述基坑四周岩土条件、四周环境概况及基坑平安等级;
2供应岩土的重度和抗剪强度指标,说明抗剪强度的试验
方法;
3分析基坑施工和四周环境的相互影响;
4提出基坑开挖和支护方案的建议
5基坑开挖需进行地下水限制时,提出地下水限制所需水文地质参数及防治措施建议;
6提出施工阶段的环境爱护和监测工作建议。
4.6结论和建议
4.6.1结论和建议应有明确的针对性,并包括下列内容:
1岩上工程评价的重要结论的简明阐述;
2工程设计施工应留意的问题;
3工程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的建议;
4其他相关问题及处置建议。
4.6.2岩土工程评价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