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等专业技术管理制度汇编DOC 35页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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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自银
编制单位:
热水河煤矿技术组
编制时间:
二○一三年一月
四、热水河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责任制度
第二节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
第三节日常防火管理制度
第四节井下灭火管理制度
一、热水河煤矿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编制目的
为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2编制依据
《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矿井通风管理。
4职责
本制度由矿技术组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5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满足安全需要,并符合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通风管理安全工作责任制,并严格执行。
5.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总经理主持召开至少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必须健全全矿、区领导值班记录。
5.4矿井有通风系统图(标注风量、风向、局部通风机安设位置及参数、通风设施、主要通风机参数等)和通风网络图,有通风调度值班记录、通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测风记录、密闭管理台帐并与现场实际相符。
5.5各测风站要设测风记录牌板,至少每10天对全矿全面测定一次风量。
5.6通风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照规定进行校正和检定。
5.7各种图纸、报表、记录资料数据齐全、准确,上报及时。
6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能在10分钟内开启并能运转正常;
主要通风机实行双回路供电,其供电线路上不得分接其他任何负荷。
巷道布置时,必须充分考虑通风系统的可行性。
设计井巷断面时,必须根据该巷道的需要风量进行风速验算,确保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矿井风量分配必须按需分风,通风科每月必须按《规程》的规定进行风量测算,保证各通风巷道风量大于实际需要风量。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无风、微风、扩散通风及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
测风员每旬测定一次全矿井风量,或根据需要随时测定局部风量,并对每次测定结果进行分析,同时作好测风记录。
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当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需采用串联通风时,要按《煤矿安全规程》对串联通风的相关规定,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为保证巷道风流畅通,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必须设专人对矿井各风流巷道定期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巷道变形超过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一,必须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修复;
若有堵塞物影响风流断面时,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通风设施的构筑和安设,由通风科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回风巷禁止设调节风门,倾斜巷道一般不应设置风门。
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通风设施应进行编号管理,现场设置设施说明牌,地面应建立管理卡片和管理台帐。
所有风门必须安设闭锁装置,重要风门设专人看护;
所有的密闭墙必须设措施孔、观察孔、反水池或反水孔。
改变矿井局部通风系统时,由通风科申报,经公司通防副总工程师批准;
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供风量必须大于所装风机台数的额定吸入风量的总和,并且风机吸风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得低于s,同一地点局部通风机安装数量不得超过两台。
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工程、通防、安全等部门对全矿井通风系统全面检查一遍,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完成。
通风有关规定:
,在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之前不准生产,矿井所需风量按公司《规程》要求执行,严格以风定产,严禁欠风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瓦斯涌出变化和抽放效果,需要调整采掘工作面风量的,由通风科写通风报告,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有提升设备时不能大于15%,主要通风机必须装备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机),一套运行,一套备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一套风机和一部备用电动机,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动机必须在10min内启动。
主要扇风机必须采取两回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供电。
供电线路上不应接任何负荷。
,巷道断面应满足其在服务时间内通风需要。
由于断面影响通风的,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巷修方案。
分管巷修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其他井巷及确定实际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按《规程》和《公司风量计算细则》的通知”计算出的风量,在审查中若出现实际风量小于需风量,是作业地点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非作业地点地采取保安措施。
然后分析原因,进行处理。
矿井总进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矿井的总需风量,出现矿井风量不足时,必须采取增大主要通风机转速、调整叶片安装角度及减少巷道阻力以增加矿井进风量来满足要求。
在采取措施后仍然满足不了矿井进风量的要求的,则必须减少采掘工作面的个数,以风定产,在采取措施期间不许出现欠风生产。
在保证矿井所有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大于需风量的前提下,若矿井进风量仍有富裕,可以采取降低转速,调整叶片安装角来减少富余风量。
,限期整改,严禁出现用临时设施取代永久设施,否则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许可。
通过审查矿井的通风网络图,审查矿井是否存在角联巷道,若存在角联巷道,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保证角联巷道风量稳定可靠。
审查1月内可能贯通的巷道,主要分析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风量和风流的变化以及是否对其他用风地点造成不利影响和需要提前做的设施。
审查其他影响通风系统的事项。
逐步实现用电脑解算通风网络,以便通风系统随时处于合理配风状态。
,做到合理集中生产。
一个单翼采区只需一个回采工作面生产,双翼采区最多允许两个回采工作面生产,通过提高单产单进尽量减少采区掘进工作面个数。
,严禁出现串风,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下分层掘进工作面必须待上分层采空区压实致密后进行,且离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时间大于6个月。
,以减少掘进巷道瓦斯涌出量和巷道变形。
,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回采。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严禁将一条采区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一段作为进风,一段作为回风。
,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的通风系统后,均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检查内容有通风设施、巷道状况、瓦斯浓度及通风系统的监测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向通风科调度汇报。
通风科不能处理的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汇报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
,公司总工程师每月至少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巡视。
,应安装防爆门,且保证工作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防爆门能自动打开,主要通风机工作时防爆门必须关闭。
主要通风机房必须有直通机运部和矿调度室的电话。
,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并且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改变巷道风流方向时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反风设施由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且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都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主要通风机司机立即通知矿调度,矿调度下令从地面切断进入井下全部动力电源,并通知安全管理部以及受影响单位,受影响范围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往地面撤离,瓦检员在人员撤出施工巷道以后,锁上栅栏、揭示警标并把风机开关打到零位,安监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组织人员立即撤退,瓦检员在履行完自己工作后往地面撤离。
,立即通知公司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及值班领导到矿调度室集中,排放瓦斯和恢复送电由公司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检查主要通风机防爆门是否打开,若防爆门打不开,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汇报公司总工程师,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
,并标明主要通风机型号、电机功率、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以及受灾区位置和范围。
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防部按季绘制,公司总工程师审签,按月补充修改,几层煤同时开采时,还应备有分层通风系统图。
矿井通风系统图每季送公司矿山救护队、矿调度室、安全部一份。
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撤人管理制度
,调度室必须立即命令变电所及时切断井下变电所电源,同时通知机电队和通风科。
,必须将人员全部撤到自然通风的巷道内,汇报调度室,调度及时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总工程师,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全部人员升井。
,井下瓦斯检查员必须立即将井下全部人员撤到地面,并在井口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并守好井口,严禁人员入内。
,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和机电队,通风科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打开总回风斜井防爆风门,使矿井处于自然通风状态,同时联系公司变电所检查10KV另一回线路供电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必须立即切换,启动主通风机。
,立即将人员全部撤到自然通风巷道内,并汇报公司调度室,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全部人员升井
,井下瓦斯检查员就近将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在井口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并守好井口,严禁人员入内。
,必须立即通知救护队待命,做好抢险和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应急小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分管领导、值班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发生停电、停风,值班调度员首先通知总工程师、同时通知救护队待命和应急小组到调度室。
了解井下人员情况、停电原因准确送电时间。
监控室随时注意井下瓦斯情况并技术汇报调度室。
,对当班的通风、放炮、监测等工作全面调度。
,记录要全面、详细协助值班队长处理好一般性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区长、调度汇报,请示处理。
,做好瓦斯日报的审批报送工作。
7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有专门的局部通风设计,并进行风量计算,通风科按照作业规程对风量的要求选定局部通风机容量,指定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局部通风机由使用单位按《煤矿规程》、《作业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机运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移交掘进工区进行使用,局部通风机的开停由施工单位专职电工负责。
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
所有局部通风机都要实现“三专”(专用供电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供电,必须减少或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若无计划停电停风(系统停电除外),安全部门必须按事故进行组织追查分析。
设计掘进巷道断面时,必须考虑风筒吊挂要求,确保过矿车过程中不撞坏风筒。
施工单位必须看护好风筒及其相关的局部通风设施。
若有人为损坏风筒,施工单位必须追查出责任人,按风筒原价赔偿;
若查不出责任人,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赔偿,若因损坏风筒造成瓦斯超限,将从重处罚责任人及其责任单位。
局部通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开停,若因检修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并提前通知有关单位。
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环环持紧、不拐死弯,改变风筒直径时,要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得花接。
吊挂风筒用的材料严禁铁铁相连,风筒接头实行双反边,严密不漏风。
通风科更换风筒时,必须先与该头瓦检员取得联系,经瓦检员将停风区内的人员撤出,动力电源停掉(风机电源除外),方能更换风筒。
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由瓦检员负责,其他人员未经瓦检员同意,不得移动风筒出口位置,更不能私自拆卸风筒或采取手段减少供风量。
若放炮或其他原因意外损坏风筒时,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配合瓦检员现场及时处理。
风筒出口距掘进迎头的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上山掘进、煤巷掘进工作面依据现场情况确定,但最远不得超过5米。
风筒出口风量必须大于掘进迎头的需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