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及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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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及表格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A.1基本规定
A.1.1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按工程类型分为:
枢纽工程、堤防工程、引水(渠道)工程、其他工程等4类。
A.1.2附录中的外观质量评定表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中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查、检测栏内用斜线“/”表示;工程中有附录中未列出的外观质量项目时,应根据工程情况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补充。
其质量标准及标准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研究确定后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A.2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2.1枢纽工程中的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2.1。
表A.2.1水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
次
项目
标准分
(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70%
四级
0
1
建筑物外部尺寸
12
2
轮廓线
10
3
表面平整度
10
4
立面垂直度
10
5
大角方正
5
6
曲面与平面联结
9
7
扭面与平面联结
9
8
马道及排水沟
3(4)
9
梯步
2(3)
10
栏杆
2(3)
11
扶梯
2
12
闸坝灯饰
2
13
混凝土表面缺陷情况
10
14
表面钢筋割除
2(4)
15
砌体
沟缝
宽度均匀、平整
4
16
竖、横缝平直
4
17
浆砌卵石露头情况
8
18
变形缝
3(4)
19
启闭平台梁、柱、排架
5
20
建筑物表面
10
21
升压变电工程围墙(栏栅)、杆、架、塔、柱
5
22
水工金属结构外表面
6(7)
23
电站盘柜
7
24
电缆线路敷设
4(5)
25
电站油气、水、管路
3(4)
26
厂区道路及排水沟
4
27
厂区绿化
8
合计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
单位
单位名称
职称
签名
项目法人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核定意见:
核定人:
(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注:
量大时,标准分采用括号内数值。
A.2.2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初期,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工程等级及使用情况)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表A.2.1所列各项目的质量标准,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A.2.3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4.3.7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1检查、检测项目经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全面检查后,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
2各项目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等级分为四级,各级标准得分见表A.2.3。
表A.2.3外观质量等级与标准各分
评定等级
检测项目测点合格率(%)
各项评定得分
一级
100
该项标准分
二级
90.0~99.9
该项标准分×90%
三级
70.0~89.9
该项标准分×70%
四级
<70.0
0
3检查项目(见表A.2.1中项次6、7、12、18、20~27)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共同讨论决定其质量等级。
4外观质量评定表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填写。
5表尾由各单位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签名(施工单位1人。
如本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各派1人参加。
项目法人、监理、设计各派1~2人。
工程运行管理单位1人)。
A.2.4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A.3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3.1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3.-1。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A.3.-2。
表A.3.1-1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
次
项目
标准分
(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70%
四级
0
1
外部尺寸
30
2
轮廓线
10
3
表面平整度
10
4
曲面与平面联结
5
5
排水
5
6
上堤马道
3
7
堤顶附属设施
5
8
防汛备料堆放
5
9
草皮
8
10
植树
8
11
砌体排列
5
12
砌缝
10
合计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
单位
单位名称
职称
签名
项目法人
监理
设计
施工
运行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核定意见:
核定人:
(签名)加盖公章
年月日
表A.3.1-2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项
次
项目
检查、检测内容
质量标准
1
外部尺寸
土堤
高程
堤顶
允许偏差为0~+15cm
平(戗)台顶
允许偏差为-10~+15cm
宽度
堤顶
允许偏差为-5~+15cm
平(戗)台顶
允许偏差为-10~+15cm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目测平顺
混凝土及砌石墙(堤)
堤顶
高程
干砌石墙(堤)
允许偏差为0~+5cm
浆砌石墙(堤)
允许偏差为0~+4cm
混凝土墙(堤)
允许偏差为0~+3cm
墙面垂直度
干砌石墙(堤)
允许偏差为0.5%
浆砌石墙(堤)
允许偏差为0.5%
混凝土墙(堤)
允许偏差为0.5%
墙顶厚度
各类砌筑墙(堤)
允许偏差为-1~+2cm
边坡坡度
不陡于设计值,目测平顺
2
轮廓线
用长15m拉线沿堤顶轮廓连续测量
15m长度内凹凸偏差为3cm
3
表面平
整度
干砌石墙(堤)
用2m靠尺检测,不大于5.0cm/2m
浆砌石墙(堤)
用2m靠尺检测,不大于2.5cm/2m
混凝土墙(堤)
用2m靠尺检测,不大于1.0cm/2m
4
曲面与平面联结
现场检查
一级:
圆滑过渡,曲线流畅;
二级:
平顺联结,曲线基本流畅;
三级:
联结不够平顺,有明显折线;
四级:
联结不平顺,折线突出
5
排水
现场检查,结合检测
质量标准:
排水通畅,形状尺寸误差为±3cm,附着物;
一级:
符合质量标准;
二级:
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三级:
局部尺寸误差大,局部有附着物;
四级:
排水尺寸误差大,多处有附着物
6
上堤
马道
现场检查,结合检测
质量标准:
马道宽度偏差为±2cm,高度偏差为±2cm
一级:
符合质量标准;
二级:
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三级:
发现尺寸误差较大;
四级:
多处马道尺寸误差大
7
堤顶附属设施
现场检查
一级: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平直度等指标符合质量标准;
二级: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平直度等指标基本符合质量标准;
三级: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平直度等指标发现尺寸误差较大;
四级:
混凝土表面平整,棱线平直度等指标误差大
8
防汛备
料堆放
现场检查
一级:
按规定位置备料,堆放整齐;
二级:
按规定位置备料,堆放欠整齐;
三级:
未按规定位置备料,堆放欠整齐;
四级:
备料任意堆放
9
草皮
现场检查
一级:
草皮铺设(种植)均匀,全部成活,无空白;
二级:
草皮铺设(种植)均匀,成活面积90%以上,无空白;
三级:
草皮铺设(种植)基本均匀,成活面积70%以上,有少量空白;
四级:
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10
植树
现场检查
一级:
植树排列整齐、美观,全部成活,无空白;
二级:
植树排列整齐,成活率90%以上,无空白;
三级:
植树排列基本整齐,成活率70%以上,有少量空白;
四级:
达不到三级标准者
11
砌体
排列
现场检查
一级:
砌体排列整齐、铺放均匀、平整,无沉陷裂缝;
二级:
砌体排列基本整齐,铺放均匀、平整,局部有沉陷裂缝;
三级:
砌体排列多处不够整齐、铺放均匀、平整,局部有沉陷裂缝;
四级:
勾缝宽度不均匀,砂浆填塞粗糙不平
12
砌缝
现场检查
一级:
勾缝宽度均匀,砂浆填塞平整;
二级:
勾缝宽度局部不够均匀,砂浆填塞基本平整;
三级:
勾缝宽度多处不均匀,砂浆填塞不够平整;
四级:
勾缝宽度不均匀,砂浆填塞粗糙不平
注:
项次9草皮、10植树质量标准中的“空白”,指漏栽(种)面积。
A.3.2堤防工程较大交叉连接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参见引水(渠道)建筑物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表A.4.2-2)中类似建筑物。
A.3.3单位工程完工后,应按4.3.7条的规定,由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负责外观质量评定。
具体实施应结合A.2.3条的规定进行。
A.3.4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A.4引水(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A.4.1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见表A.4.1-1。
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见表A.4.1-2。
表A.4.1-1明(暗)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主要工程量
评定日期
项
次
项目
标准分
(分)
评定得分(分)
备注
一级
100%
二级
90%
三级
70%
四级
0
1
外部尺寸
10
2
轮廓线
10
3
表面平整度
10
4
曲面与平面联结
3
5
扭面与平面联结
3
6
渠坡渠底衬砌
10
7
变形缝、结构缝
6
8
渠顶路面及排水勾
8
9
渠顶以上边坡
6
10
戗台及排水沟
5
11
沿渠小建筑物
5
12
梯步
3
13
弃渣堆放
5
14
绿化
10
15
原状岩土面完整性
3
合计
应得分,实得分,得分率%
外观质量评定组成员
单位
单位名称
职称
签名
项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