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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命本医院理事长;
(五)委派本医院执行理事;
(六)对本医院按照程序产生的院长、职工理事进行备案;
(七)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本医院外部理事;
(八)选任本医院监事会主任;
(九)审定本医院推荐的职工监事;
(十)批准本医院理事会工作报告并监督运行;
(十一)审定本医院重大事项;
(十二)编制对本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
(..)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单位权利。
【注:
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条款予以补充载明】
第五章理事会
第一节理事会的构成及职责
第十四条本医院设立理事会【注:
或董事会,下同】作为决策机构,理事会向举办单位报告工作。
有社会力量参与出资的设立董事会】
理事会每届任期为年。
【注:
理事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第十五条理事会由名理事组成,其中:
执行理事名(包括理事长1名),职工理事名,外部理事名【注:
载明来源】。
①理事会一般由7-13名理事组成,人数为奇数,外部理事占多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下设咨询委员会或捐赠筹资、学术人才、提名薪酬、公共关系、审计等专门委员会,负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予以载明】
第十六条理事会职责:
(一)拟定和修订本医院章程;
(二)拟定本医院发展规划、科研计划、薪酬待遇、劳动用工、人事管理等重要事项;
(三)拟定医院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医院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五)审定医院内部主要管理制度;
(六)审议医院财务预算和决算;
(七)聘任(解聘)院长及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
(八)制定院长任期目标和医院管理层其他人员考核评价办法、薪酬管理办法;
(九)审议管理层工作报告并监督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
(十)编写和发布医院年度报告;
(十一)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理事会;
......;
(..)决定医院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节理事
第十七条理事【注:
或董事,下同】分执行理事、职工理事和外部理事。
执行理事由举办单位委派;
职工理事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并报举办单位备案;
外部理事从政府有关部门、举办单位、服务对象和业内专家中产生,并由举办单位从外部理事库中选聘。
第十八条理事应具备履职的知识和能力,熟悉医疗卫生及相关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第十九条执行理事、职工理事每届任期与理事会每届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不可以】连选连任。
外部理事任职届。
任职/连续任职<
对应>
几届/连续任职几届。
连续任职不超过2届】
第二十条理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
理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决策事项发表意见进行表决,并享有提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监督检查本医院的财务状况;
(四)提议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
(五)向理事会会议提出议案或罢免建议;
(六)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履行职责应得的报酬;
......
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条款补充载明】
第二十二条理事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医院章程;
(二)按时出席理事会会议及相关活动,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提出决策建议;
(三)遵守并执行理事会会议决议;
(四)不得擅自公开本医院涉密信息;
(五)不得凭借理事身份,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第二十三条理事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程序终止其理事资格: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次数】以上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二)因本人身体健康和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理事职责的;
(三)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理事出现空缺,应及时按原产生方式及程序填补缺额。
第三节理事长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注:
或董事长,下同】1名,由举办单位任命。
根据本医院特点,决定是否设副理事长及其名额,并相应增加副理事长的职权条款。
副理事长从举办单位委派的执行理事中根据党组织推荐提名,由理事会表决产生】
第二十六条理事长、党组织书记由同一人担任。
理事长不是中共党员的,配备专职党组织书记,专职党组织书记须为执行理事【根据干部配备现状,选择:
保留此句/删除此句】。
理事长经核准登记为本医院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除履行理事的一般职责外,还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确认理事会会议议题;
(三)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四)检查理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八条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可委托1名执行理事代行其职权。
第四节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以上。
遇特殊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或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的,应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条理事会会议程序:
(一)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并确定会议议题、时间、地点。
(二)在召开理事会会议七个工作日前,将讨论议题送达所有理事酝酿。
(三)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时方可举行。
(四)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可由理事长委托的执行理事召集和主持会议。
(五)就会议议题进行讨论,表决并形成理事会决议。
理事会作出决议时采取记名方式票决制,每名理事享有一票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重大事项须经全体理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作出决议。
理事会会议涉及的重大事项包括:
业务发展规划;
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机构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人员配置标准等;
重大财务事项;
重大项目实施;
章程修改......其他重大事项等。
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事项补充载明】
(六)理事应当就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
同意;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应当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载明授权范围。
(七)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本医院重要档案妥善保存。
第三十一条研究涉及本医院职工利益的有关方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履行相关程序后理事会方可批准或作出决议。
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在表决中投赞成票的理事承担相应责任,不赞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理事会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三)理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四)关于会议程序进展情况的说明;
(五)会议审议的议题、理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项议题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会议列席人名单;
(八)与会理事提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六章管理层
第三十三条医院管理层由院长、副院长、总会计师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管理层实行聘任制,聘期不超过本届理事会任期。
第三十四条院长由理事长根据党组织推荐提名或公开选聘,理事会表决、聘任,报举办单位备案。
管理层其他人员由党组织研究,院长提名,理事会表决、聘任。
第三十五条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理事会决议;
(二)拟订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经费预算等财务资产管理;
(四)拟定内设机构设置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负责一般工作人员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中层管理人员;
(..)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六条院长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理事会决议开展工作;
(二)主持本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
(三)组织实施本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日常业务管理;
(四)负责本医院人事、财务、资产等日常管理;
(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六)承担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具体情况增加职责条款补充载明】
第七章监事会
第三十七条本医院设立监事会,为医院内部监督机构。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
职工监事名,外部监事名【注:
①监事会一般由3或5名监事组成,人数为奇数,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②监事分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外部监事占多数】
第三十九条监事会设监事会主任1名,由举办单位在监事中选任。
监事会主任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职工监事由本医院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荐,经举办单位审定后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备案产生。
外部监事由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根据实际需要从外部监事库中选派。
第四十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内提出辞职,批准权限与产生权限相同。
监事在未被批准辞职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十一条终止监事资格的情形、出现空缺填补程序,比照第五章第二节理事的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章程履行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对理事会决策和管理层执行理事会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本医院理事会及管理层履职行为进行监督;
(三)对本医院财务资产、运营进行监督;
(四)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职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和院长办公会,可以对会议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并跟踪关注医院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对理事、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四十三条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