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理手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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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安全监理规划-------------------------9
3.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9
3.5安全监理培训-------------------------12
3.6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审查------12
4、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3
4.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3
4.2第一次工地例会-----------------------16
4.3安全监理交底-------------------------16
4.4核查开工条件-------------------------17
5、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7
5.1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17
5.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9
5.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21
6、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22
6.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报审程序—22
6.2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报审程序----------23
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审程序------24
6.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24
7、施工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25
7.1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25
7.2安全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29
7.3安全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29
附:
西安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统一用表-----------30
1
总
则
1.0.1
为了促进我市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依据有关法规规定,从实际出发制定本手册。
1.0.2
本手册适用于在本市从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务活动的各工程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
1.0.3
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监理应接受建设单位书面委托,并约定安全监理费用。
1.0.4
工程监理单位应通过建设单位将安全监理委托的范围、内容及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授权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
1.0.5
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日常安全监理的工作职责制。
1.0.6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法律责任。
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法定依据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四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和《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以及《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委托监理合同中关于安全监理的具体约定。
安全监理的违规违约行为是追究安全监理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
1.0.7
安全监理不能代替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安全监理工作是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及自控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1.0.8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遵循本手册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相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2
术
语
2.0.1工程监理单位
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业务活动,当前主要是施工阶段(包括准备、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业务活动,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
2.0.2工程施工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协助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本市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从监理的角度予以监督和控制。
2.0.3
安全监理酬金
建设单位付给工程监理单位按约定实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服务费用。
其额度的计取执行现行有关取费标准的规定。
2.0.4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
2.0.5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和陕西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
2.0.6总监理工程师(简称:
总监)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
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也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监理职责。
2.0.7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
2.0.8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辅助工作的监理人员。
2.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指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项目批准文件、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活动。
2.0.10安全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于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11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安全监理规划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是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0.12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2.0.13旁站和巡视旁站是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巡视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发现问题要求改正的,应跟踪到改正为止,对暂停施工的,应注意施工方的动向。
巡视检查应按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2.0.14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0.1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明确规定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这些分部分项工程的标准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2.0.16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施工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配备包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配备见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2.0.17监理日记监理人员对每日实施监理工作所作的个人记录。
2.0.18监理日志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人对每日监理工作情况的正式记录,通常也称项目监理日志。
3、监理安全管理体系
3.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3.1.1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理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检查指导项目监理部的工作。
3.1.2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
应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监理单位应配备充足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3.1.3安全监理应实行过程监管,采用“事前预控,事中监督,事后总结”的工作方法。
3.1.4监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平行检验、旁站监理、跟踪检查等方式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1.5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应遵循总监负责制下的分工负责制原则。
3.2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3.2.1监理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对本企业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管理保证体系和各级人员安全监理责任制。
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和监理程序,保证本单位安全监理的有效实施。
负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监理问题。
3.2.2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的人员及其岗位,明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岗位及其职责分工。
3.2.2.1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2.2.2确定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程师,明确其工作职责;
3.2.2.3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2.4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3.2.2.5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2.2.6审批《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
3.2.2.7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审批表》;
3.2.2.8签发《停工通知》,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2.2.9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3.2.2.10凡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节假日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对安全监理工作做出妥善的人员安排。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2.3.1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2.3.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2.3.3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
3.2.3.4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2.3.5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
3.2.4监理员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