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某乡环境卫生治理及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合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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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银都集团要抓紧完成村级综合服务平台的验收和资产归集工作,对综合服务平台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按照有关要求稳妥解决产权问题;
对综合服务平台水、电、路、网等配套设施没有到位的,抓紧完成配套建设。
县财政要尽快明确相关项目建设财政奖补标准。
每个综合服务平台建有“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置“一门式”服务窗口,坚决防止贪大图洋、大拆大建、机关化衙门化倾向。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的通知》(X组〔2019〕X号)要求,规范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挂牌工作,切实解决“挂牌过多过滥”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
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县司法局、县银都集团)
(二)增强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服务功能。
推进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统筹将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卫生室、图书室、警务室、文体活动室、小超市、供销站点、邮政网点、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村级电商服务站、旅游服务咨询点等场所,整合进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切实将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公共文化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阵地。
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健局、县扶贫办、县供销联社、人民银行X县支行、邮政集团X公司)
(三)加大向基层简政赋权力度。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资源下沉基层。
坚持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推动县级职能部门在落实《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基础上,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X项审批权限和X项社会管理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作为硬性要求,并进一步探索创新行政权力类事项与公共服务类事项下放基层的范围,按照“应放尽放”的原则,形成下放基层事项清单,实现群众一件事“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参照全省《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结合实际制定发布我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涵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确定的下放基层事项清单,由县司法局安排工作人员将各项实施清单在系统平台上引用到乡镇(街道)。
事项下放到基层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包括上级委托下放、取消等情形,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事项调整建议,报县县司法局研究审定后作出事项调整梳理。
建立村(社区)事务准入制度,认真落实村(居)委会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负面事项清单,切实为村(社区)减负增效。
县政府办、县委编办、县县司法局;
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全面打通村(社区)网络通道,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并延伸到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公布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打造集成、高效的综合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智慧党建,推进“党群网阵地”网上平台建设,提高基层组织服务群众信息化水平。
4月28日前,县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各乡镇(街道)实施清单填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进入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按照国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行政权力实施清单要素完成全量要素填报,并自行完成对填报数据的审核、发布工作,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涉及“一次办结”事项的,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一次办结”改革要求进行填报,确保实施清单及时准确、合法合规、紧贴需求。
有关县直单位对本部门直接下放、委托下放、事项前移的事项在乡镇(街道)进行实施清单填报时,提供业务指导。
5月16日前,由卓繁技术公司对各乡镇(街道)综合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办理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进入X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办结)平台完善工作人员的配置,依据实施清单填报的内容,对各服务事项进行流程配置。
探索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推广使用省里统一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软件,与现有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端口相联、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构建省市县乡村上下贯通、部门联动、安全可靠的信息化服务格局。
县委组织部、县科工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卓繁技术公司)
(五)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选拔力度,确保到换届时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大专学历以上的年轻干部。
实施村(社区)工作人员能力提升行动,统筹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面向村(社区)干部开展培训,配合做好省、市级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其他工作人员开展集中轮训,开设“支书论坛”,将基层公共服务、基层治理、信息技术等纳入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四种能力”。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在县委领导下,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县直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成立X县推进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X任组长,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中心、X技术公司抽调人员集中开展相关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于4月18日前将联络员基本信息(见附件2)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
X,邮箱X@)。
(二)完善工作机制。
将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纳入2020年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牵头单位加强与责任单位之间的联系对接,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
将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工作纳入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政治建设考察、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考察考核结果作为县直单位、各乡镇(街道)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的重要依据。
2020年双榆树乡环境卫生治理及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范文稿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巩固环境卫生取得的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管理,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强化各项举措,全面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解决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任务目标按照“三清六净五考评”的要求,评选卫生文明户1000户,卫生文明屯14个,卫生示范屯12个,卫生样板屯2个。
三、重点任务
(一)三清。
11、整洁标准清。
将柴草垛出屯,屯外规划放置柴草专用场所,柴草垛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设置防护栏或防护沟,防止牲畜破坏柴草垛;
室内窗明几净,厨房干净整洁,生活用品衣物干净摆放整齐;
院内设有垃圾临时存放点,定期及时清理,农机、农产品等摆放整齐划一,家禽牲畜圈养;
屯内街道、路边沟定期清扫,无白色垃圾、落叶、牲畜粪便;
通屯主干路两侧无粪堆、生活垃圾、农药瓶等。
22、责任划分清。
对农户划分卫生责任区,各户除自家区域范围之外的,对应公共部分
(房前房后房左房右)每户承担50%卫生清理任务,由屯长绘制卫生责任区分布图,标出四至和范围,让农户充分了解什么是“责任区”,屯长明确通屯路卫生责任区的路线和范围。
33、奖惩机制清。
村屯干部要详细了解《双榆树乡2020年村屯干部工作考核细则》,中对环境卫生工作考评的每一项条款,对在环境卫生检查不达标的屯长就地免职。
(二)六净。
11、室内室外净。
屯长对农户室内卫生做好日常监督,达到窗户明亮,茶几餐具干净,摆放有序,厨房餐具干净整洁,灶台清洁无灰尘,壁橱内衣物被褥干净,摆放整齐有秩序。
22、院内院外净。
房前屋后地面干净,农机具停放有序,农产品摆放整齐,无生活和建筑垃圾,无畜禽散养。
33、屯内巷道净。
屯内巷道无平整干净,无柴草生活垃圾,无牲畜粪便,路边沟内无杂草和污水。
44、公共场所。
屯内广场地面无杂草、纸屑等生活垃圾,广场内体育器材无破损干净,垃圾箱定时清理,广场内宣传牌匾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55、无人空房净。
屯内无人居住房屋和空场区域由村集体负责清理干净,日常垃圾由屯长负责清理,保持干净无生活垃圾。
66、通屯线路净。
通屯主干路路线卫生责任区以耕地为界限,耕地到哪主干线责任区到哪,沿线垃圾和蒿草由屯长负责监督管理,保持沿路沿线清洁卫生。
(三)五考评。
11、户考评。
文明户等级划分为卫生文明户→卫生示范户→卫生样板户→卫生标兵户,连续获得示范户以上称号2年可晋升下一等级。
文明户(不单单指卫生文明、广泛指精神、物质、生活、文化、素质等方面)由各村村民代表推荐或农户自
荐,要求无违法违纪、区以上(含区级)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等劣迹行为。
各村组建由两委干部、屯长组成的卫生检查评比组,对农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方式为不定期抽查3次,评比组和农户双方签字后在屯内进行公示,正常情况下,有1次不达标即取消评选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可以向乡里推荐评选文明户,乡里组织检查验收。
文明户最终在被评为达标屯以上等级的自然屯中评选,没有评为达标屯的屯内居住农户无资格参加示范户评选。
文明户结合“乡风文明”超市积分制管理,文明户奖励200积分,示范户奖励400积分,样板户奖励500积分,标兵户奖励600积分,卫生文明户只能将所得积分到“乡风文明超市”兑换相应物品,不再发放奖品。
22、屯考评。
文明屯等级划分为卫生文明屯→卫生示范屯→卫生样板屯→卫生标兵屯,连续获得示范屯以上称号2年可晋升下一等级。
①评选上文明屯的屯长按管辖户数(以粮补户数计算)每户10元奖励工资。
②评选上示范屯的屯长在文明屯基础上额外奖励1000元。
③评选上样板屯的屯长在文明屯基础上额外奖励2000元。
④评选上标兵屯的屯长在文明屯基础上额外奖励3000元。
⑤评为文明屯的每个奖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500元;
全村所有屯均评为文明屯的额外奖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2000元。
33、村考评。
在环境卫生评比中,乡级综合排名前三名,区级(第三方)卫生检查中排名靠前,在市级卫生检查、召开现场会、大型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