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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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2021年XX县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保障我县妇女宫颈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提升广大妇女健康水平。

2021年,继续推进我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和城镇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完成5600名30-64岁农村妇女和城镇困难妇女免费宫颈癌检查和乳腺癌检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增强妇女自我保障和技能,提高“两癌”早诊率。

提高基层“两癌”防治水平,完善妇女“两癌”防治工作机制,探索适宜服务模式,逐步降低“两癌”死亡率,改善妇女健康状况。

(二)具体目标。

1.任务完成率达100%。

2.对检查异常/可疑病例的随访管理率达95%以上。

3.妇女“两癌”结案信息录入率100%。

4.宫颈癌早诊率达到90%以上,乳腺癌早诊率达到60%以上。

二、项目范围:

全县XX乡镇。

三、项目对象和任务

检查对象为我县30-64岁农村户籍妇女以及在当地民政部门系统中有登记的城镇困难户籍妇女。

科学安排筛查对象,对已享受免费筛查且结果阴性的对象,尽量避免在3年内重复检查,重点保障上年度筛查后需要随访和3年内尚未获得免费筛查的人员。

我县任务数为宫颈癌检查5600人,乳腺癌检查5600人。

任务分配办法:

XX镇1000例、XX镇700例、XX乡400例、XX族乡100例。

四、工作分工

乡镇卫生院负责“两癌”知识宣传,并负责对村医培训,提高村医的参与率;村卫生室负责宣传发动,将告知书发放到每位适龄妇女手中,通知适龄妇女到县妇幼保健院检查,利用预防接种、家庭医生签约等,将“两癌”筛查的折页、手册等发放到适龄对象手中,提高知晓率;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检查、标本采集、结果录入、随访追踪等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两癌”检查流程

妇科检查:

由县妇幼保健院完成。

(二)宫颈癌检查

1.TCT标本采集:

由接受TCT标本采集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采集。

2.TCT标本检测:

组织开展TCT的检测及检测质量控制,完成TCT检测任务。

3.阴道镜检查:

负责对TCT检测可疑或阳性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

负责阴道镜检查异常的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和开展病理学检查。

(三)乳腺癌检查流程

1.乳腺触诊:

由已接受乳腺诊疗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负责对受检妇女进行乳腺触诊。

2.彩色B超检查:

由B超诊断技术人员负责进行乳腺彩色B超检查。

3.钼靶检查:

负责将需要上转的人员转诊至上级医院进行乳腺钼靶检查。

4.钼靶检查有异常的,负责动员进行病理学检查。

六、项目内容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协助开展。

检查项目包括:

妇科检查、乳腺临床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

(一)宫颈癌检查

1.妇科检查:

包括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革兰染色检查。

2.TCT检查(宫颈液基细胞学检查):

对以TCT检查为初筛的所有受检妇女进行TCT检查,包括取材、固定、染色以及采用TBS分类的描述性报告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

3.阴道镜检查:

宫颈细胞学检查可疑或异常者(ASCUS及以上)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

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二)乳腺癌检查

1.乳腺体检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

对接受检查的所有妇女进行规范的乳腺体检,包括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超声检查(采用乳腺超声检查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2.乳腺X线检查:

对乳腺彩色超声检查BI-RADS分级0级及3级者,应进行乳腺X线检查,检查结果采用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

对乳腺X线检查为0级和3级者,应由高年资乳腺科医生综合评估决定随访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3.组织病理检查:

对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X线检查BI-RADS分级4级和5级者应当直接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下简称活检)(乳腺癌检查项目检查流程图见附件2。

(三)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随访人员要加强异常/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治。

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1.宫颈癌异常/可疑病例。

宫颈细胞学检查TBS分类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肉眼观察异常/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可疑者以及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CIN2和CIN3)及以上者。

2.乳腺癌异常/可疑病例。

主要指乳腺彩超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临床乳腺检查异常/可疑者,乳腺X线检查BI-RADS分级0级、3级及以上者,以及病理学检查为不典型增生及小叶原位癌、导管原位癌、浸润性乳腺癌等恶性病变。

(四)人员培训

1.参与“两癌”检查人员基本要求

从事“两癌”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培训机构要求

县妇幼保健院及时派人员参加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全区“两癌”检查技术进修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3.培训内容

(1)管理培训内容:

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上报等。

(2)技术培训内容:

宫颈癌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和规范及诊断标准等)。

宫颈细胞学检测(涂片及染片方法和要点、TBS分类报告方法)、阴道镜、组织病理等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诊断标准及相关报告和信息登记表、册填写要求等。

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组织病理检查方法和标准以及相关治疗知识等)。

乳腺彩色超声和乳腺X线检查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影像BI-RADS分级评估报告系统、信息填写以及质量控制要求等。

(五)健康教育和社会宣传

1.县妇幼保健院积极主动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深入社区、乡村、家庭开展社会宣传,组织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筛查。

2.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特色优势,广泛开展“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向接受检查妇女传播“两癌”防治核心信息,普及健康知识。

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七、信息管理要求

高度重视信息录入工作,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督查专员和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专员职能,定期进行项目信息整理、分析、质控、反馈等工作,不断提高《桂妇儿系统》录入率、完整率和准确率。

接受“两癌”检查妇女,基本信息及筛查结果均需填写个案登记。

体检后3天内将已筛查信息录入《X妇儿系统》“两癌”管理模块,充分利用系统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并根据筛查对象信息,合理统筹安排下一年度筛查对象。

县妇幼保健院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负责按月完成《X妇儿系统》录入,每年要求上报电子版的适龄妇女人数。

妥善保存服务对象个人检查资料。

对检查异常的病例要加强追访,收集进一步检查、诊断结果及治疗结果的信息,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

县民政部门按照城市脱困解困电子台账操作手册,从台账系统获取登记的城镇困难群众名单。

科学合理安排筛查对象。

每月将已经完成筛查“两癌”对象,按照系统的模板完善救助信息(填写“是否两癌筛查”)后,导入XX市困难群众数据库及电子台账台卡系统中。

八、项目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科学、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一)明确相关机构职责

1.卫生健康部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辖区项目的筛查、追踪、监管,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保障项目经费及时到位。

2.妇联部门:

负责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项目宣传工作,组织动员适龄妇女参加检查。

3.民政部门:

负责提供城镇困难适龄妇女的基础数据,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4.县妇幼保健院:

负责制定项目计划,提供“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和健康教育,指导加强阳性病例随访。

开设“两癌”检查日常门诊,组织下乡检查,与受检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提供检查服务。

综合病史采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

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可疑/异常者进行追踪随访,提出进一步检查或转诊建议,填写转诊单;对已明确诊断者,提出治疗或转诊的建议。

加强信息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两癌”检查信息收集和审核,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和录入,按月汇总并反馈上报。

5.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

负责宣传发动,发放检查告知书等,通知对象到县妇幼保健院检查。

(二)制定检查计划

掌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妇女,建立个案登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历年筛查情况做好筛查计划。

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动员其接受检查,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进行检查。

(三)加强质量控制

县妇幼保健院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评。

确保服务质量,卫生健康局统筹做好质量控制,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妇科检查要现场复核当日5%筛查人数,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TCT检测要对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当日5%抽查,涂片合格率≥80%;乳腺彩色B超检查要抽查当日5%的检查人数,诊断结果符合率≥80%;可疑病例追访率达到95%以上;数据质控要随机抽取20份各类表册,错漏项小于5%。

失访率应≤5%,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项目信息。

九、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统筹中央财政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开展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所需项目经费从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X财社〔2020〕X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地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X财社〔2020〕X号)的妇幼健康(保健)类中支出。

(二)经费结算、使用和监管

项目补助经费标准:

宫颈癌常规筛查49元/人,乳腺癌筛查79元/人预算,检查具体补助项目按2016年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测算表所列补助,项目补助经费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划拨至项目实施单位,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县妇幼保健院在项目完成后,统计各乡镇、各村检查人数,按10元/人标准拨付资金给各乡村医生,作为宣传、通知工作补助;按10元/人标准拨付资金到各乡镇卫生院作为宣传培训费用。

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等文件要求,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宣传、培训、指导、项目资料印刷等)和能力建设等支出。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自治区财政补助和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可统筹使用于妇幼健康项目,往年结余项目资金优先加快使用。

任务不完成的,下一年下达年度项目经费时,相应扣减年度项目经费。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十、项目考核与评估

通过《X妇儿系统》线上审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开展指导评估,一年指导评估2次以上,覆盖所有乡镇,对项目工作不扎实、任务不完成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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