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管理协议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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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管理协议样
华远金外滩项目总承包人与独立承包人分管协议
总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独立承包人:
北京筑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为了保障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的实施,制定本协议(或称“本合同”)。
独立承包人工作内容:
售楼处、大堂、样板间精装修
独立承包人合同造价:
9167981.00元(人民币)
一、总承包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一)总承包人的权利
1、各独立承包人(包括建设方直接独立承包人)进场时必须与总承包人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并服从总承包人单位的统一管理协调,若有不服从总承包管理的,总承包人方有权利要求其停工整顿,直至达到总承包人单位满意;若始终无法达到总承包要求,总承包人有权利建议建设方将其清除出场。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独立承包人承担。
2、各独立承包人进场时需向总承包人上报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经总承包人方审批后,由总承包人上报监理审批,各独立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未能通过总承包人及监理的审批前不得开工。
3、在现场施工管理中,由于独立承包人违章施工或其他原因受到总承包人的经济处罚时,若独立承包人不配合执行,总承包人有权将处罚说明上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款中扣除其相应的罚款,并在结算时交给总承包方。
4、独立承包人按照工程总进度计划要求编制专业进度计划,并在每月25日前按时向总承包人上报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经总承包人审核后统一上报监理。
5、独立承包人按月向总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总承包人审定后报监理方,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书面建议,该建议将作为独立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二)总承包人的义务
1、负责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现有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保证各独立承包人正常施工要求。
2、负责提供施工现有的临水、临电、临时仓储设施和其他临时工程。
3、负责给所有独立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水平标线和其他需要的任何控制轴线。
4、负责给独立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脚手架使用(超出本合同范围需总承包人搭拆的另计)并对使用安全负责。
5、负责提供现场现有的道路、临时场地、临时公用设施(如卫生间等)。
6、负责在场地范围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地,供独立承包人集中堆放施工及生活垃圾,并由总承包人统一安排清运。
二、独立承包人的义务
(一)现场安全管理
1、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2、现场独立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经考核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合格的操作证方可上岗,凡离队返回人员必须重新进行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独立承包人要设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安全自我管理,提高安全自保能力。
4、独立承包人进入现场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5、独立承包人从事电焊、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须使用面罩,护目镜。
6、独立承包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配备安全防护用品。
(二)现场场容卫生管理
1、独立承包人在现场施工作业要整洁干净,必须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材料进场后进行覆盖,或及时运到作业面。
2、独立承包人现场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
3、独立承包人施工现场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4、独立承包人现场工人患有传染病或是病毒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病时方可恢复工作。
5、独立承包人对从事有害工作人员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做职业健康检查。
6、凡不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影响文明安全工地达标,总承包人有权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总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1、独立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制度。
2、独立承包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处理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3、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体系,负责落实到人,并保证正常运转。
4、独立承包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四)施工现场保卫消防
1、独立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去实施。
2、各独立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总承包人指定的消防保卫制度。
3、独立承包人在使用电焊等动火设备前必须向总承包人项目安全部门申请并办理动火证,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及火灾故时,第一时间通知总承包人相关人员,总承包人根据火灾情况报警。
(五)劳务
1、独立承包人凡使用的外包队伍必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等级证书,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一佩戴工作证。
2、独立承包人的包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是本包工队归属地区人员,不得使用童工或私报乱雇人员,凡发现上述情况,罚独立承包人2000元/人,并对相应人员予以清退。
3、各独立承包人不能拖欠工人工资,由于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工人上访及围攻项目部,影响项目部办公者给予每人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承担因此给总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工程质量、进度
1、独立承包人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同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简称“原合同”)图纸及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实施,若工程质量未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施工的造成返工损失自负,总承包人要追加工期索赔及经济索赔。
2、独立承包人方需剔凿墙体及地面的,必须经过总承包人(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行剔凿。
如未通知总承包人(或监理人员)私自进行剔凿的给予独立承包人方2000-5000元的经济处罚,若由此造成结构损伤等严重事故的,所有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
3、独立承包人编制的专业进度计划必须符合总承包人的总工期要求,由于独立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程进度的,与建设方直接签约的按原合同约定进行处罚,与总承包人签约的给予独立承包人每天5000~10000元的处罚。
并承担因此给总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已安装完成工程未交付总承包人之前,独立承包人应负责已完独立承包人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独立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七)安全文明施工和总承包管理保证金
总承包人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单位,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队伍进行有效管理,所有独立承包人(包括与建设方直接签约的独立承包人)进场前需向总承包人缴纳安全文明施工和总承包管理保证(押金),原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内的交纳5000元,原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押金额度为原合同总价的0.3%,但最低限度不少于10000元(含10000元),最高不多于50000元(含50000元)。
若独立承包人,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造成影响,总承包人将对责任单位作出处罚,并报建设方、监理同意及备案,罚金优先从保证金(押金)中扣除,若独立承包人所缴纳押金不够,则再进行续补,续补金额仍为原合同总价的0.3%,最低限度不少于10000元(含10000元),最高不多于50000元(含50000元)。
专业分包人进场后缴纳水电押金5000元,总包根据专业分包人各月水电用量扣所需缴纳的费用,所缴纳的押金不足支付当月水电费时,专业分包人需续缴纳押金,押金余款待专业分包人退场时一并退还。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独立承包人向总承包人交纳安全文明施工和总承包管理保证(押金)30000元整(大写:
叁万元)。
若在施工过程中独立承包人所缴纳押金不够,则按要求进行续补。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总承包人无息退还独立承包人剩余的安全文明施工和总承包管理保证(押金);
独立承包人向总承包人交纳水电包干费共计77927元整(大写:
柒万柒仟玖佰贰拾柒元)。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独立承包人向总承包人交纳水电包干费的50%,剩余50%待竣工移交资料前一次交清。
(八)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各独立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标准,独立组卷归档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组卷工作,按计划及时上交资料给总承包人,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
必须达到移交市档案馆的要求。
不管哪个单位由于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合格,造成移交档案馆时间拖延的,视情况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总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分包方特此立约向总包方保证,分包方将在各方面均遵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完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四、本协议书于上文开头填写的日期,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订立,开始生效并执行。
若双方产生分歧协商不了,均可向成都仲裁委申请仲裁。
五、本协议书一式四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一份。
六、本协议若有与原合同冲突的,按本协议执行。
附件一: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二:
《承诺书》
附件三:
《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四:
《建筑劳务企业规范用工承诺书》
附件五:
《特别承诺函》
总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签字:
年月日
独立承包人:
北京筑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签字:
年月日
建设工程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
总承包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独立承包人:
北京筑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总承包人的责任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承包人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
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检查通报和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独立承包人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
对独立承包人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负责组织对独立承包人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
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
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独立承包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独立承包人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独立承包人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
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对独立承包人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总承包人有权利建议建设方下达停工令和直至将其清除出场。
(11)有让独立承包人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有要求独立承包人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及时向独立承包人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有权对独立承包人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独立承包人的责任
(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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