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库存实物检查方法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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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备工作
(一)被检查企业应做的准备工作
1.与检查当日实际情况一致的油罐(货位)分布平面图和油罐(货位)明细表,由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交检查人员。
明细表中应标明每个油罐(货位)的编号及储油品种、性质、保管账数量、质量等级、入罐时间等详细信息。
2.各类性质油脂库存的分罐(货位)保管账、保管总账,反映油脂出入库等相关业务的辅助账、表、原始凭证,储备油轮换计划文件、出入库通知、验收文件资料等。
3.油罐容量测算资料。
对标定油罐,要提供标准容量表;
对非标定油罐,要提供油罐设计图纸、油罐建设基础资料,以及日常检查对油罐几何尺寸、体积、储油数量等进行测量计算的原始数据。
4.兼营油料加工业务的承储企业,还应准备能够反映油料库存情况的相关货位分布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保管账、油料加工台账、商品油销售台帐、出入库原始凭证等,作为延伸检查的依据。
5.企业自查的工作底稿、汇总表及相关资料。
6.选派仓储、质检等方面业务熟练的人员配合检查人员开展工作。
(二)被检查企业应准备的测量工具
1.油深测量尺(最小分度值1mm,量程不低于30m)。
2.架式钢卷尺(最小分度1mm,量程不低于100m)。
3.油液扦样器(容积大于等于700ml)。
4.植物油密度计(最小分度值0.5㎏/m3,量程890~940㎏/m3)。
5.油温测定仪(分辨率0.1℃,量程-10℃~60℃)。
6.水银温度计(最小分度值0.1℃,量程0℃~50℃)。
7.溢流式量筒(2000ml)。
8.盛样桶(3500ml以上)
9.其他辅助用品,如滤纸、棉纱等。
10.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橡胶底鞋、防油手套等。
(三)检查人员应做的准备工作
1.向被检查企业了解油脂、油料库存和储油设施的详细情况,包括有无外租罐储油、委托储油、受托储油、在途运输、正在进行的出入库业务、未进行账务处理的损失损耗,以及油罐的数量、种类、储存容量、制作工艺等方面情况。
2.核对油脂库存分罐(货位)保管账、保管总账、货位明细表和《政策性油脂承储企业油脂库存合并登统表》,检查记载的数量、品种、性质是否一致。
按照油脂出入库检斤原始凭证,逐一复核分罐(货位)保管账,确保记载数量准确无误。
3.准备好空白的工作底稿和汇总登统表。
4.合理确定检查工作流程,落实人员分工。
四、检查油罐(货位)储油数量
(一)人工测尺法检查油罐储油数量
1.测量罐内油位高度(h)。
测量前应检查油深测量尺,发现有尺带扭曲、镶接、刻度模糊及尺砣松动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先初测一次,了解油液的大致深度,初测数据不作为正式测量结果。
正式测量时,从油罐顶部计量口下尺槽处缓慢均匀投尺,尺砣接近油罐底部时应放慢投尺速度,锁定投尺长度后,慢慢降低手腕高度,尺砣接触罐底的瞬间迅速提尺读数。
连续测量3次,如重复测量值之差不超过2mm,取其平均值为油位高度;
如重复测量值之差超过2mm,应加测2次,取5次测量平均值为油位高度。
2.计算罐内储油体积(V)。
对标定油罐,根据测得的油位高度(h)查阅标准容量表,查得罐内储油体积;
对非标定油罐,应对照设计图纸,现场测量油罐几何尺寸,结合油位高度测量结果,综合计算罐内储油体积。
测量计算时应注意罐底形状、罐内附属装置占用体积、焊接工艺不同形成的罐体内径变化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其中,测量油罐外圆周长时,尽可能采取多点测量取平均值的方法。
罐体各层内径不同的立式油罐,原则上采取分层计算的方法确定油罐储油体积。
各类几何体体积计算公式见附录1-1。
3.测量计算罐内油液平均温度(t罐油)。
在液面以下深度1/10、1/2、9/10处分三层布设测温点,其中上层位置距液面、底层位置距罐底的距离应不小于50cm。
为防止外温干扰,测温点原则上应距罐壁30cm以上并尽可能靠近油罐中央位置。
测温前,先用检定合格的分度值为0.1℃的水银温度计与油温测定仪进行比对测试,确定温度校正值,两者测量相同温度的读数相差大于等于1.0℃时,应更换油温测定仪。
按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测量各层油液温度,每点各测一次,油温测定仪传感器在测温点应静置3分钟以上。
罐内油液平均温度(t罐油)计算公式为:
t罐油=(t1/10+3×
t1/2+t9/10)/5
4.取样测量油脂密度(ρ室油)。
按自上而下的顺序,在各测温点位置依次扦取油液样品,上、中、下三层的扦样份数为1:
3:
1,全部样品混合均匀后,在环境温度相对稳定的检验场所测量密度。
测量时,先将油液沿内壁倾斜匀缓倒入溢流式量筒,直至油液从量筒的溢流嘴溢出,用清洁滤纸除去油液表层气泡,将干燥清洁的密度计轻置在油液中,然后插入温度计,密度计、温度计、量筒壁之间不得相互接触。
密度计离开量筒壁处于自由漂浮的静止状态后读数。
读数时,视线与量筒内液面保持水平,读取密度计标尺与液面接触部位弯月面上缘处刻度即为试样密度(ρ室油),同时记录温度计读数(t室油)。
5.计算罐内油脂实际密度(ρ罐油)。
ρ罐油=ρ室油+0.64×
(t室油-t罐油)
利用上式计算时应注意,ρ罐油和ρ室油的单位为kg/m3。
如采用以g/cm3为读数单位的密度计测量室油密度,计算前应按1g/cm3=1000kg/m3进行单位转换。
6.计算油脂测量计算数(w)。
w=V×
ρ罐油
7.人工测尺法检查实物数量的合理误差范围。
标定油罐和非标定立式油罐测量合理差率在±
0.5%以内的,非标定异型油罐在±
1.0%以内的,判定被查油罐实际储油数量与保管账相符,分罐保管账数量即为罐内油脂实际数量。
但以下情况作特殊判定:
(1)设计容量在300吨以下或实际储油量低于设计容量40%的非标定立式油罐的合理差率按异型油罐掌握。
(2)同批次入库、分装在多个油罐的油脂,入库总量经过检斤,但分罐数量未分别检斤,可先分别测量计算各罐中油脂的测量计算数,结果累加后与分罐保管账合计数比对,确定测量差率,根据油罐实际情况判定账实是否相符。
上述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入《油脂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附表1-1)。
测量差率超标的,要根据油脂出入库原始凭证和保管记录等复核分罐保管账数量,查明原因。
必要时,利用检斤称重法清查罐内实际储油数量。
(二)点桶计算法检查包装油数量
对包装油脂,利用点桶计算法检查实物数量。
按油桶灌装定量与油桶实际个数的乘积认定货位中油脂的实际数量。
必要时抽桶检斤,检查灌装定量是否准确。
按体积定量灌装的包装油,须按地方粮食库存统计政策中有关折算规定将灌装定量换算为重量单位。
检查结果记入《油脂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附表1-1)。
(三)检斤称重法检查油脂数量
对储油数量较少,用人工测尺法无法测量计算,以及账实明显不符、无法根据出入库原始凭证准确核定数量的散装油货位,必要时,进行倒罐检斤,检斤数量即为货位中油脂实际认定数量,并作为修订保管账的依据。
检斤结果记入《油脂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附表1-1)。
五、核定企业检查当日油脂库存总量
企业全部储油罐(货位)检查结束后,分品种、分性质统计汇总,结果与保管总账进行核对,对被检查企业检查当日油脂实际库存总量做出账实是否相符的结论判定,相应情况记入《油脂库存实物检查结果汇总登统表》(附表1-2)。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对企业库存油料实物数量进行延伸检查,具体方法参照《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相关规定执行。
2.油脂在储运过程中发生损失、损耗,如未及时核减保管账数量,会造成实际数量与保管账不符。
油脂损失应按相关主管部门或保险公司的定损结论认定实际数量。
油脂损耗应根据油脂质量、储存年限、储存条件等,考察数量是否合理。
对此类损失、损耗,实物检查人员应会同账务检查人员查明未减账原因,并从严掌握。
3.要科学运用检查方法,合理安排检查顺序和时间,提高油脂实物测量效率和准确度。
油罐顶部设有多个检查孔的,尽可能选择中央位置的检查孔打尺、取样、测温。
同点取样、测温间隔不宜超过5分钟。
高温季节上罐测量宜选择在每天早晚低温时段。
4.对检查口处设有固定测深基点、空罐高度经过测量且测量结果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油罐,如罐底油脚沉积层较厚,油深测量尺尺砣不能打至罐底,可通过测量油液上方悬空高度的方法,反推罐内油位高度。
七、安全防护规定
为确保检查人员人身安全和油脂储存安全,油脂库存实物检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参加油脂实物检查的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有3年以上实际操作经验。
身体健康,体力充沛,无心脑血管、心肺类疾病病史,无恐高、眩晕、血压失常等不适症状,身体条件符合有关劳动法规中高强度体力劳动和攀高作业的要求。
如检查期间服用含有嗜睡、兴奋剂等对神经系统和血液循环系统有刺激作用成份的药物,服药后24小时内严禁上罐。
检查期间严禁饮酒。
2.攀爬油罐检查油脂实物需2人以上同行,最多不超过5人。
上罐检查前,应按照有关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的要求,更换专用工作服、防滑橡胶底鞋,配备安全带等必需的防护措施。
上罐作业安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及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步骤、方法进行操作。
3.油罐表面温度超过50℃及雨雪、大雾、沙尘、高温、风力超过4级的天气严禁上罐检查。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储油现场,或在工作区内吸烟。
5.严禁擅自进入油脂加工企业的浸出车间。
如需进入检查的,应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鞋,并禁带火种,在企业管理人员陪同下进行。
附录:
1-1各类几何体体积计算公式
附表:
1-1油脂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
1-2油脂库存实物检查结果汇总登统表
附录1-1:
各类几何体体积计算公式
(一)面积
圆形S=∏×
d2÷
4
(d为直径)圆形
d
(二)圆周长与直径的关系
L=∏×
d
(三)体积
1、圆柱体V=S×
h
(S、h分别为底面积和高)h圆柱体
2、圆锥体V=S×
h÷
3
(S、h分别为底面积和高)h
圆锥体
3、圆台体V=(d12+d1×
d2+d22)÷
12×
h×
∏d1
(d1、d2和h分别为上下底直径和高)
h圆台体
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