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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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沪宁城际铁路VI标段二工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境内,起讫里程为DK226+144.34~DK237+302.33,正线全长11.158公里。

线路走向基本并行于既有沪宁铁路,

  为了确保既有线的行车安全和沪宁城际铁路工程的施工安全,我单位编制了详细的安全防护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和铁道部、上海局、业主关于安全生产的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指南。

  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新技术标准规范。

  3、施工图《沪宁城际施(桥)》。

  4、现场实际调查资料。

  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管理职责

  成立了由项目经理卢芝海为组长,项目书记曹远峰,常务副经理冯友付,副经理谭德柱、汪厚清,总工王坤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各架子队队长为成员的既有线施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既有线施工安全,其管理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承担施工安全的主体责任。

  2.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制定施工组织设计、过渡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措施。

  3.施工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严格劳务工、安全员、防护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的管理、培训;

经常开展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施工作业安全控制。

  4.建立定期施工安全、质量检查分析制度,每日施工有点评,次日施工有预想有布置有落实,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关键和薄弱环节控制,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安全文明施工自控能力。

  5.及时与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全面履行约定的己方职责。

接受建设、监理和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对施工安全监督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无条件执行。

组织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并及时向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反馈结果。

  6.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新开通、启用设备的检查整修,并及时办理设备验交或代维手续,对尚未办理验交或代维的营业线责任地段,应落实好养护维修,消灭Ⅱ级及以上几何尺寸偏差,完成路局轨检车指标,确保行车安全平稳。

  7.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各类施工事故、险情。

  8.及时、准确上报营业线施工险情、事故。

发生险情或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各级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按照‘先通后固’原则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尽可能减少对铁路运输的影响,并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举一反三,迅速整改。

  四、既有线施工防护措施

  1、大型设备靠近既有线施工防护措施

  紧邻既有线施工的所有大型机械设备全部进行揽风绳及地锚加固,揽风绳用不小于12mm的钢丝绳拉紧,揽风绳设置小彩旗警示,同时要求加固地锚装置,地锚必须埋设1.5米以上深度,用2.5米长的枕水或相当枕木的槽钢买入地下。

  2、靠近既有线基坑开挖防护措施

  

(1)在施工前应与工务部门联系,并根据工务部门提供的路基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

  

(2)征得主管部门的批示后进行基坑开挖,开挖前进行测量定位,然后进行钢板桩(4#拉森桩)防护,同时根据地质情况采取跳槽开挖,尽量缩短基坑暴露时间,基坑成型后,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

  3、与既有线并行地段机械车辆作业安全标准

  

(1)在既有线并行地段进行施工或停放机械、车辆等设备时,不得侵入铁路限界。

  

(2)与既有线并行地段的施工,在靠既有线一侧,设置距轨道外侧不少于2米的明显限界桩。

限界桩高出地面80~100厘米,每10~20米设一桩,并选择宽阔的地段作机械掉头或会车地点,以防因地形过窄,机械掉头和会车时侵限。

  (3)翻斗车在既有线旁运行时,不准将车斗升起。

  (4)在未摸清既有线地下电缆走向前,不准进行开挖作业。

  (5)各种机械、车辆在通过道口时,不准停留。

履带式施工机械通过既有线道口时,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未做好道口防护,不准通过。

  4、新建线施工维护既有通信、信号、设备安全标准

  

(1)施工影响既有通信、信号、设备时,事先通知路局电务部门派员配合,施工前必须与车站值班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如信号机和通信线路发生故障,应按有关规定规定进行处理和采取防护措施,并与车站值班员登记要点手续。

  

(2)架空线电杆周围3米范围内不得挖坑、挖沟、取土。

在架空线电杆附近推土或铲土时,必须保证其建筑物接近限界符合有关规定。

  (3)架空电线两侧10米范围内和地下电缆两侧各3米范围内不得修建临时设施。

  (4)施工作业时,严禁造成信号机柱、电杆倾斜、基础松动、碰坏信号导管、导线等事故。

  (5严禁向电杆、电线、横担、拉线、信号机、握柄、导管、导线等设备上抛掷杂物,不得搭挂各种临时线。

  五、营业线施工,抓住关键,严防惯性事故

  项目部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结合管内工程特点,分析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督促各架子队、各工班做好施工安全防控。

  1.严防作业层违章现象。

  强化劳务工管理,劳务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

同时加大现场作业控制力度,每项施工前必须组织参加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严格现场作业的“两纪一化”,严禁违章作业。

  2.严防挖断地下光电缆。

  在营业线旁作业前,会同设备管理单位查明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准确情况,没有确认安全可靠前,严禁擅自动用机械开挖。

如果地下光电缆等设施的情况联合调查后仍不够清楚,则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的指导或由设备管理单位采用“人工挖探”的方法,找出所有光电缆并按规定防护后,方可大面积开挖。

  动土前应主动联系设备管理单位,将施工时间、范围提前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管理单位都应派现场安全监督把关人员,共同确保光、电缆施工安全。

  3.严防人员、材料、机具侵限。

  营业线旁作业,尤其是机械填筑路堤时,在距钢轨外侧3米以外安全处设置隔开标志(隔离绳、栏杆等),并派专人监视、防护。

列车通过时,在距离列车1500米前停止装卸、回转等机械作业,不得利用动车组通过前的列车运行间隙进行以上作业。

施工单位按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施工用机械、料具摆放,并派专人看管。

  4.严防既有路基失稳。

  基坑开挖严格执行批准的施工方案,采取可靠的防护加固措施。

地质条件不佳或地下水丰富地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强化防护措施,严禁擅自盲目开挖。

需拆除老路基片石护坡、挡墙或临近营业线的山坡、路堑开挖时,宜避开雨季,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在汛期前同步完成主体工程和防护工程;

小桥涵接长需拆除原护锥或翼墙时,应注意路基稳定,必要时采取支护措施,新旧涵管接头处的基础,应采取随挖、随接、及时回填的方法。

可能影响路基稳定的地段,必须派专人昼夜巡守,发现线路状态变化立即处理,危及行车时严禁盲目放行列车。

  5.严管施工临时道口。

  凡营业线上的施工用临时道口,必须按正式道口管理,施工单位安排经培训合格的正式职工看守,其道口铺面、栏杆、标桩牌等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按标准配置,并确保状态良好;

必须落实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严禁非施工车辆通过。

施工临时道口发生故障危及行车安全时,必须迅速果断地执行“先防护、后处理”原则,做到“宁停勿撞”。

  6.严格施工登销记和现场防护制度。

  凡路局施工计划公布的项目,均应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内登记、销记。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按施工计划规定的项目、内容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施工)上登记,施工负责人接到准许施工的命令后,应确认施工开始时间,并得到车站值班员同意施工的签认后,方可发布命令开始作业。

施工提前或推迟时,须报告车站值班员并经调度同意下达调度命令。

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指定人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

各施工单位应于每日8:

30前将次日施工计划报设备管理单位,由设备管理单位9:

00前报路局调度所施工调度台。

  营业线施工必须按《技规》规定设置防护,防护人员由考试合格、经验丰富的人员(职工)担任;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线路上准确设置移动减速信号牌、减速地点标、减速防护地段终止信号牌。

限速地点标、牌的设置起止里程、地点必须与施工调度命令下达的内容一致,允许误差为:

自动闭塞区段±

50米、半自动区段±

80米。

对限速45公里/小时及以下的施工地点,工地防护员必须按规定向列车显示防护信号。

  7.加强工程卸料管理,抓好清理路料工作。

  卸料负责人和驻站联络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列车运行情况,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卸车,并不得开关邻线一侧车门,严禁在营业线的两线间卸料。

卸车后要及时清道,并组织人员检查材料侵限、车辆偏载、车门关闭、材料捆扎固定等情况,经确认无误符合规定后,方可通知车长动车。

  对使用的路料,要集中堆码整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固,必要时安排专人昼夜值守。

对不再利用的废旧路料,要及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料清。

  8.抓好防洪等季节性工作。

  加强防洪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措施有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纪律严明的立体防洪工作体系,落实各项防洪措施,制订详细防洪预案,强化重点区段的巡查,确保汛期运输安全和施工安全。

路基、桥涵等可能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中必须制定有效渡汛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日常巡守,确保畅通排水,坚持“三检制”,坚决做到不断道、不翻车。

  9.加强劳务工的管理

  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才能在营业线旁施工,需上道作业时,必须按《安规》、《行规》规定派驻站和工地防护员,严禁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用工单位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

对营业线施工的轨道、桥隧、路基、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等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不准单独使用各类作业车辆。

由于对劳务工使用管理不严造成行车事故的,依法追究施工单位领导及带班人员责任。

  六、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遵守“八严禁”

  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

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

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

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

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

严禁抢道钻车;

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七、安全保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及铁道部颁布的有关施工技术安全规程和施工安全规定,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文明施工的各项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施工安全。

  2、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项目副经理为副组长的围墙拆除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形成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施工中充分体现“安全为了生产”和“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围墙拆除的安全实施全面监控,确保既有线行车安全。

  3、积极联系路局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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