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主要原因分析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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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多次变化,长期存在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监管效率较低。
另外,安全生产监管质量。
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甚至贪赃枉法,充当非法违法企业的保护伞,社会反映强烈。
(二)基础薄弱制约安全生产。
1、长期投入不足,欠账较多,造成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设备落后。
一批老工业基地和大型国有企业,多年没有进行大得技术改造,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甚至超期服役,在东北地区的一些老企业,解放前甚至伪满时期出厂的设备,如绞车、风机等仍在生产一线使用。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原来位于郊区的工业危险设施,逐渐被包围在繁华宣市中,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
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数量众多、种类繁杂、安全基础极为薄弱。
2、安全科技技术比较落后。
主要反映在安全科技整体水平不高,投入不足,科研力量薄弱,技术与装备落后,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滞后等。
一些重大的工业设施缺乏必要的监控系统,仅仅依靠人盯死防来保障安全。
近年来,一些外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化工企业,一些化工园区相继立项和投入建设,其中许多是重大危险源。
这些设施立项建设前,应首先进行安全评价和安全规划审查,但由于缺乏标准规范和科技支撑,很难严格执行。
安全科技整体水平不高,科研力量薄弱,技术装备落后,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滞后等。
随着我市化工产业千亿战略的实施,一些化工园区相继立项和投入建设,危化企业数量迅速扩张,其中许多是重大危险源。
一些老旧的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改造进度缓慢,覆盖率有限。
3、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不能适应需要。
最近几年,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入矿山、建筑等高风险、重体力劳动行业和领域。
全国552万煤矿职工中,农民工约占半数,主要在井下一线工作,小煤矿从业人员几乎全部为农民工。
3000万建筑工人中,80%为农民工。
据统计,在农民工中,文盲与半文盲占7%,小学文化为29%,高中文化以上占13%。
政府和企业又没能及时对他们进行培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严重。
据调查,90%以上的事故都是由“三违”引发。
(三)宏观因素对安全生产具有深刻、长远影响。
1、生产力水平与经济发展状况是事故与伤亡数量的基础。
就一般规律而言,不同国家之间比较,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国家伤亡事故风险相对高于水平高的国家。
而分析一个国家的历史数据可以看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时期伤亡事故风险也高于经济发展水平高时期。
2、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比重的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
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第二产业增加值在GDP中得比重从2000年到2005年平均增幅在10%以上,2005年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近二分之一。
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提示,在制造业高速发展时期,往往出现事故频率高,工伤死亡人数多的情况,随着第三产业比重相对增加,形势才逐渐有所改观。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产业结构已经发生巨大的变化,尤其是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的比重逐年增加。
2011年第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近二分之一。
3、经济总量扩大可能导致事故总量增加。
2005年,国内GDP总量达到182321亿元,排名也由世界第六位跃升为第五位。
随着经济总量扩大,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数激增,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覆盖规模和强度的加大,从而导致事故增多和伤亡人数增加。
4、工业高速发展时期,事故伤亡与经济增长率密切相关。
对我国50年来有关数据统计分析表明,工伤事故死亡指数与GDP增长幅度密切相关。
当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显著加快时,死亡人数指数也呈现明显上升,反之,也出现下降趋势。
5、国家宏观干预作用巨大,但具有明显滞后性。
国家对安全生产形势的影响力主要反映在大政方针上,具体的包括法治、经济和行政管理三类主要措施,如在20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和九十年代后期两个伤亡事故较低的时期,都是国家从这三个方面加大了干预力度,才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但,这一系列宏观干预措施具有滞后性,有些重要的政策措施需要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示出明显的效果。
6、橙色GDP揭示的事故宏观动力学规律。
橙色GDP的提出,其意义在于强调伤亡事故与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和反馈性调控作用,从而有助于适应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发展。
以经济增长和事故风险为结点,把经济循环模式与事故风险动力这两个循环模型用闭路反馈联接起来,就会发现伤亡事故风险与经济增长速度上所具有的关系(图Δ)。
一方面由于经济增长加速可能增加伤亡事故的风险,反过来伤亡事故风险又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经济增长放缓,可能减小伤亡事故风险,而事故风险少又可对经济增长产生正面效应。
橙色是通常使用的安全预警色,橙色DGP能够作为评价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之一,同时也可以成为监测经济增长过热以及经济社会统筹失调的预警信号,有助于建立完善循环型社会的管理体系,也有利于实现循环经济的总体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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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全生产历史阶段与特点。
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其安全生产大致都经历了事故上升、高发,然后逐步稳定、下降这样一个过程,也都曾出现过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特大事故频发的情况。
表现出工业化进程中安全生产阶段特征。
安全生产的这种阶段性特点,揭示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安全状况,客观上反应了该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阶段性发展水平。
安全生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发展,是一个普遍现象。
研究发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事故死亡人数之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
当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处于快速增长的高位波动状态,我们把这个阶段称为生产安全事故的高风险期和易发期。
所谓高风险是指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较多,重特大事故的风险较高和伤亡事故多发。
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工业化国家的安全生产,也都经历了这样一过程。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巴西和印度等正经历相似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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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风险并不必然等于事故高发频发,政府的强制性干预行为,可以明显减少事故多发的风险,使事故绝对的总量和相对数量都得以下降。
同时,各国高风险所处的经济发展区间、经历的时间跨度也不尽相同:
美国、英国的高风险期处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000至3000美元之间,时间跨度分别为60年和70年;
日本的高风险期处于1000至6000美元之间,时间跨度26年。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高速发展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十分尖锐,正处于各类事故多发的高风险期,即所谓安全生产初级阶段。
应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
三、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把安全发展作为基本国策,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
严峻的安全形势不仅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乃至国家形象。
和平建设时期,事故灾害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主要的威胁。
将安全生产作为基本国策之一,放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同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努力建设安全保障型社会,有利于进一步动员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
有助于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协调发展;
有助于促进各项治本之策的贯彻实施,抓紧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深层次、历史性问题,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坚持安全发展,更加彰显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增强执政党的凝聚力、号召力,提高各级政府在广大人名群众中的威信;
可以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使劳动者切实分享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和感受到做国家主人翁应有的尊严。
(二)严刑厉法,重典治乱。
市场经济国家经验证明,在工业化过程中,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而最直接和有效的战略是对企业实施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尤其是对风险程度高、事故隐患突出工作场所的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强制执法对提高企业安全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大多数工业化国家发展模式来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大致可分为自然本能、法治本能、自我管理和团队文化四个主要历史阶段。
目前我国企业的安全管理基本还处在法治监督的早期。
这一时期的特点就是要求国家把强制性的执法监督和督促企业守法作为安全生产最主要的工作基础和内容。
法之威严,在于法之必行。
普遍的违法行为一旦得不到纠正和惩处,则可能导致法不责众的后果,使法律形同虚设。
安全生产领域法纪松弛由来已久,社会上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也有一些批评,认为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这种情况,固然与社会安全法制意识较为淡漠和现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有关,但根本上还是执法主体,包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存在工作不实和执法不严问题。
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是扭转当前安全生产执法不力的有效措施,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一个特色。
实践表明,联合执法符合国情和现阶段行政、司法等资源配置现状。
联合执法机制可以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权益。
另外,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要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在事故查处中,一定要注重从制度和技术层面,深入分析事故成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为完善法规标准、改进技术提供参考,避免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三)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7日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明确责任,落实责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途径”,“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
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多年的实践证明:
安全生产必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严格考核。
政府是监管主体,企业是责任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作为企业中直接掌握决策权法定代表人,必须负起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状况下生产,确保职工生命与健康的基本权益不受到伤害,也必须确保企业的生产活动不能危机到企业周围公众的安全。
(四)提倡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实施全民安全素质工程。
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是安全生产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艰苦的基础建设。
1、宣传普及法律和安全知识。
宣传部门、文化机构和各类媒体应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为己任,在全社会培育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营造关爱生命、关爱安全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