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581926 上传时间:2022-10-23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20.1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增强外贸经营主体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和竞争的能力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对外贸易经营权制度改革同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逐渐展开。

宏观层面上主要是将外贸经营权和行政审批权下放、分散。

一是中央向地方放权,由此使一大批地方外贸公司得以建立。

二是由外贸部向其他部门分权,由此导致一批中央其他部委所属的工贸公司成立。

微观层面上则主要是赋予各类企业外贸经营权。

1983年国家赋予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这是外贸体制改革的一次重大突破,使外贸企业开始走上实业化的道路,符合当代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

1988年外贸专业总公司和工贸公司与其他地方分支公司脱钩。

1993年国家赋予一批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并在商业、粮食、物资和供销等内贸企业中进行赋予外贸经营权的试点。

1996年开始允许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

1998年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成为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标志着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制的废除,由此开始形成了我国对外贸易领域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局面。

2001年7月10日颁布了《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外贸经营权由审批制必为登记核准制。

根据200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起,中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和个人都将具有从事外贸经营的权力,由此对外贸易经营权全面放开。

  取消外贸经营权审批促进了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多元化外贸经营格局的形成。

在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市场份额持续扩大,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经营主体。

2013年底,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进出口分别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的18.O%、46.1%和35.9%。

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使生产经营企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衔接。

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迅速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不断提高,逐渐向国际价值链的上游转移。

  二、新形势下我国外贸经营主体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途径

  

(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我国的国有外贸企业已经走向世界,但仍存在许多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

例如,国有外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国家任免制,并都有相应的行政级别,因此在选拔时按照国家干部的选拔程序进行,所以国有外贸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首先必须考虑政府的指示精神,至于企业的绩效、利润、生存、发展,在市场竞争中的能力,则只能从属于前者。

民营外贸企业具有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经营成本比较低廉,凝聚力较强,但同样也存在诸如家族家长制的问题,制约着企业进步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可以帮助这两类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为此,我国企业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第一,推进股权多元化。

只有实现股权多元化才能充分发挥股份制的作用,才能在短时间内将社会闲散资金集聚起来,使企业站在一个高起点上,获得规模经营的效益;

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避免减少决策失误,使企业快速稳定地发展。

第二,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

明确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召集人而非“总裁”,设立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并对外部董事的资格、职责、法律责任等做出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董事会与经营团队的职责和权限。

第三,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给予企业经营管理者一定的股份期权,将他们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结合起来。

  

(二)实现最佳规模

  为了适度扩大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可以组建企业集团。

在组建企业集团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按市场机制组建企业集团,而不应当加入政府的意志。

企业集团作为成员企业的利益所在,是成员企业的理性选择,至于政府只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宏观管理。

第二,注重企业之间的优势互补。

现代企业要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其它企业的相互配合,在寻求建立企业集团的目标企业时,应当全面调查其经营现状、债务负担、市场潜力、人力资源、有形和无形资产等情况,特别要分析其是否具有本企业所不具备而企业发展又不可或缺的优势。

第三,统企业集团的经营理念。

全面掌握目标企业之后,不论采用收购、兼并、参股、控股或合作等形式,各方都应当在实质上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统一企业的经营理念,而不是仅仅在法律形式上统一。

  (三)优化产品和服务

  外贸企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在于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是否具有竞争力。

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一方面要符合目标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要比竞争对手向相同市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更能创造顾客的让渡价值。

  提高外贸企业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首先要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来开发产品。

其次,要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注重产品的开发设计,新颖的产品构思和精心的产品设计,不仅可以使产品增值,而且是树立产品形象的关键。

最后,要重视品牌的建立。

正确认识品牌的国际市场竞争价值。

品牌代表着产品属性,也代表着产品能给予顾客的利益。

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绝大多数企业都在努力塑造自己的企业形象及产品形象,这已经成为企业之间争夺用户的焦点。

要加大广告投入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凡是著名的企业、驰名的商标都在很大程度上利益于广告宣传。

传播信息是广告的基本功能,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这种功能的作用越明显。

尤其对于新产品来说,大规模、高密度的广告宣传可以让用户对新产品形成深刻的印象,使用户打破原先的思维定式,接受新产品。

  (四)不断进行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外贸企业生命力和发展的根本,没有技术创新就没有企业的进步,没有技术创新能力也就没有国际竞争力。

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优势的我国企业及其产品,大部分的优势体现在一般零部件生产和组装这两个环节上。

由于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中国企业获得的利润远远低于国外核心技术供应商。

技术创新不仅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还可以实现产品的差异化,确保和扩大外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中份额。

  三、创建有利于外贸经营主体竞争力提升的宏观环境

  

(一)转变政府职能

  提高我国外贸企业整体竞争力,迫切需要建立起以促进企业发展为核心的经济体制。

政府的职能要从管理企业向服务企业转变。

政府需要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政府服务于外贸企业,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供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都应当对民营资本和外资开放,使外贸经营主体可以在更加宽阔的领域发展。

第二,搭建高效的社会创新平台。

从单个企业来看,其创造发明的新技术、新产品是由其自身的科研投入、研究力量、研究水平决定的。

但从一个国家的层次来说,一个国家新技术、新产品的发明则是由这个国家整体科技水平决定的。

第三,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渠道。

民营外贸企业信息来源渠道较少,无论是政策的优惠政策还是国外的商业机会很多时候都无法及时获知,无形中减少了自身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首先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传播渠道,确保企业能够在固定场所或固定机构获得所需要的商贸信息。

  

(二)建立以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财税制度

  财政税收政策对外贸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促进外贸企业提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可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

第一,对外贸企业以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补贴;

第二,帮助企业开拓新兴国际市场,建立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财政补贴,用以支持外贸企业举办或参加境外展览会,支持企业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各类产品的认证,支持国际市场宣传推广和商标注册,支持境外投票等;

第三,增加公共平台建设资金,用以建设为区域和行业中外贸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人员培训、设备共享等服务的机构;

第四,为信用较好的中小外贸企业生产经营流动贷款提供担保资金,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管理规范,员工队伍较稳定,组织架构较完整,无不良贷款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税收政策是各国支持外贸企业使用最频繁也是最有效的政策工具。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虽然逐步取消了属于禁止性补贴范围的税收优惠政策,但应当尽可能保留符合我国产业政策和鼓励出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对属于可申诉补贴范围的税收优惠规定的优惠幅度进行全面测算,对单位产品减免税金额占单位产品价值3%左右的优惠项目的幅度,一律调整到3%以内,以适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关于“最小补贴标准”和“可忽略不计标准”的反补贴调查特殊待遇,从而避免其他成员国的反补贴调查。

第二,增加并规范属于不可申诉补贴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科研与开发补贴”性质的税收优惠规定;

对“落后地区补贴”性质的税收优惠规定;

“环保补贴”性质的税收优惠项目;

“非专向性不可申诉补贴”性质的税收优惠项目。

第三,审查对已被课征反补贴税和反倾销税的出口商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已胜诉无望或败局已定的企业,可以暂时中止对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该优惠政策的中止,方面可能使该企业摆脱被补贴的嫌疑和反补贴税、反倾销税,另一方面,能够在不影响该企业出口业绩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中国的财政利益。

  (三)加强对外贸易宏观管理

  加强对外贸易的宏观管理,规范对外贸易发展,可以提高外贸企业整体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进行出口管理,规范外贸企业出口秩序,将对企业的指导重点转向考察其出口效益和市场竞争的行为。

完善对出口产品配额和许可证管理制度,维护出口秩序。

政府还应当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扩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并通过政府公关等非价格竞争手段为我国外贸企业赢得竞争优势。

  政府要引导外贸企业进一步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

引导企业注重全方位开拓市场,在巩固美国、欧盟、日本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加强对中亚、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的开拓。

推进对外贸易市场多元化首先是为了改善我方的市场地位,增进我方的利益。

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在国际经贸利益分配格局中的地位取决于其议价能力;

在国际市场上的议价能力既取决于交易双方的实力,也取决于市场结构。

相比传统市场,我国外贸企业在中亚、东欧、拉美、非洲等市场中,面临的竞争对手实力相对较弱,可以更好地发挥我国外贸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在当前国际经济绿色低碳发展趋势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欧美等发达国家积极酝酿推进“碳关税”、“碳认证”等措施,对我国外贸的潜在影响越来越强。

我国外贸传统竞争优势正在面临挑战,大力推动外贸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既是适应当前国际低碳发展趋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的要求,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

政府应当引导外贸企业顺应形势,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品,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由于对外贸易的发展方式具有连贯性,要实现中国外贸转型的质变需要更强大的内外部动力。

在经济新常态下,国际需求仍然不足,需要外贸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的继续努力,转型升级的目标不仅是为了实现进出口的增长,还应该提升外贸企业在国际价值链中的地位,增加外贸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提升外贸企业核心竞争力。

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对外贸易更好地提高国民福利,使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药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