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新区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2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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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签订承诺书。

组织人事科:

负责发动新区全体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做好身边的家人、朋友、同事、邻居等人员倡导宣传工作。

综治办:

负责发动网格员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遵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发挥网格员模范带头作用。

社会事业科:

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教育,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在清明、冬至等重点时段落实生态墓地禁燃工作,落实以鲜花替换烟花爆竹的文明祭祀工作。

派出所:

负责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安全管理,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和警戒工作;

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刑事、治安案件;

在旅馆、场所、网吧、商铺等发放禁燃倡议书,并与业主签订禁燃承诺书。

投资发展科:

配合市旅委做好禁燃区域内星级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禁燃禁放宣传,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负责外来建筑工地、房产公司等区域的禁放宣教,张贴《通告》,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工程管理科:

负责新区建筑项目、工地等区域的禁放宣教,张贴《通告》,签订承诺书,发放倡议书。

安监站:

负责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合理设置,通过整治做好相应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

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行为;

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市场监管所:

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监督检查和禁燃禁放宣传工作,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XX中队:

负责巡逻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兜售和携带烟花爆竹行为。

消防工作站:

负责制订禁放区域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部位的看护;

将禁燃工作融入消防宣传。

各村(社区):

落实相应属地管理职责,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工作;

张贴《通告》,发放倡议书,做好本区域内居民的宣教工作;

落实网格员加强本网格内的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或上报违法燃放行为。

四、禁放时间从2017年4月1日开始实行,全年全时段。

五、禁放区域划分

(一)实行禁放区域:

XX市主城区(包括XX新区):

XX路以北、XX路以西、XX路以南、XX路以东所围区域;

(二)非禁放区禁放部位: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2.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博物馆、档案馆;

3.金融、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邮政等重要单位;

4.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油、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客(货)运站、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大型文化体育场所、大型(密集)商业场所、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7.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消防重点单位周边安全距离100米范围内。

除上述1~7项规定的禁燃禁放部位外,其他禁燃禁放区域如遇举办市级重大庆典活动,需要举行焰火晚会的,经公安局严格审批后向社会发布公告,明确指定相关可燃放区域及限定燃放时段。

重污染天气及及重大会议活动期间XX市全区域一律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六、工作措施

(一)发布禁放通告,强化宣传教育。

发布《XX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明确禁放执行时间、区域,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各村(社区)、各科室(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题,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平台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不在禁放区域及禁燃禁放部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号召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禁放规定,切实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对违规行为通报纪检部门处理。

(二)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落实。

安监站要对烟花爆竹销售、存放地点分布进行合理规划,通过对禁燃禁放区域内现有网点进行整治和不许可新申报网点等措施,逐步实现禁燃禁放区域内禁售工作;

市重点单位、机关单位、国有企业等相关单位要率先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状》,张贴禁燃禁放警示标志,强化自我管控;

各村、社区要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范围内的烟花燃放工作,并在公共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三)加强巡查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派出所、城管、村(社区)网格员等相关单位要在禁放区及周边加强巡查,严格燃放管理。

派出所要严格审批制度,对大型的焰火燃放活动严格审查,并做好相关安保、救援、警戒工作。

针对违规燃放行为,派出所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其他相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拒不服从管理的人员,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要主动追查在不按规定燃放的烟花爆竹来源,属非法销售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属合法销售公司违规销售的,要主动抄告主管部门,全力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附件: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标语附件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标语(参考)

1.4月1日起,禁放区严禁燃放各类烟花爆竹!

2.禁放烟花爆竹共建文明XX3.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告别烟花爆竹从我做起

4.从严查处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5.禁止烟花爆竹,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6.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7.珍惜生命,请远离烟花爆竹

8.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防止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9.为了我们的天空和孩子们的健康,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10.禁放烟花爆竹你我共同的责任11.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保障生命财产安全1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13.烟花爆竹少一点,城市空气清一点14.摒弃乱放烟花爆竹旧习惯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15.生态文明过节拒绝烟花爆竹

XX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为国家公园创建和全县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压缩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时间和区域,提升我县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防安全,为XX国家公园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XX县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以下简称“县禁燃办”),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

三、禁限燃区域和时间  

(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全县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

2.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4.军事设施所在地;

5.公园、山林、草坪等重点防火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敬老院);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8.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9.商品交易市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10.居民小区的小高楼住宅区内。

(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限制燃放区域  

XX城区限制燃放区域:

东以XX高速XX段以西—XX山西麓—XX二中—XX山南麓—XX苑—XX叉路口—XX山麓—XX隧道口为界;

  南以XX隧道口—XX山北麓—XX—XX花园为界;

  西以XX花园XX江东岸—XX中学—XX大酒店—XX江三桥—XX—XX—XX加油站为界;

  北以XX加油站—看守所—XX山、XX山南麓—XX水质监测站—XX山南麓—XX高速公路为界(具体区域见附件3示意图)。

  XX城区限制燃放区域:

  东以XXX国道与XX大桥叉路口—XXX国道东侧山麓—XX中学为界;

  南以XX中学—XXX省道—XX大桥西端山麓为界;

  西以XX大桥西端山麓—XXX省道西侧山麓—XX园—XXX省道XX大桥北端—XX山东麓—XXX电器公司—XX化肥厂—XX小学—XX桥大桥南端为界;

北以XX桥大桥南端—XX河—XX大桥与XXX国道叉路口(具体区域见附件4示意图)。

(三)限制燃放时间  

除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立春、正月十五,共8天时间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一律不得在限燃区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售区域和种类  

(一)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区域  

XX城区的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XX路以东区域内(具体区域见附件3示意图)。

(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种类  

1.“土火箭”、“地老鼠”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2.“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用撞击、摩擦等方式直接引燃引爆的烟花爆竹产品;

3.产品质量和包装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

4.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5.从非法渠道流入,无烟花爆竹流向标签,无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防伪标签的产品。

五、工作职责  

(一)XX镇、XX办事处:

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承担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第一责任,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协调、处理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社区(村居)干部在主要道路、繁华商业区、机关、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各居民小区、社区(村)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发放《烟花爆竹禁限燃倡议书》和宣传资料,并利用黑板报、微信、短信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

(二)县监察局:

负责督促县级机关部门依法履行禁限燃相关职责;

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燃规定的党员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三)县委宣传部:

负责制订《烟花爆竹禁限燃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政策和销售燃放有关规定。

县新闻中心、县广电总台要设立专栏,组织开展禁限燃工作的政策解释、通告发布、公益宣传、典型曝光和行动报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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