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车间安装工程施工用电施工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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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使用与维护
12、照明
13、接地与防雷
一、编制依据:
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1.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1.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
新型头孢系列产品项目动力车间设备安装和管道安装工程。
本工程临时用电分为两个供电区域:
一为动力车间厂房区,二为办公生活区。
三、主要施工设备一览表:
动力车间主要用电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直流弧焊机
ZX7-400S
2
台
电焊机
BX1-400F-3
8
3
烘干箱
4
角向磨光机
Φ100mm
7
5
Φ180mm
备注:
厂房区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用电负荷约240KW
临建办公生活区域主要用电设施一览表
日光灯
36W
12
套
电脑
热水器
4KW
个
蒸箱
6KW
办公生活区用电负荷约为30KW
四、施工用电线路的选择:
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施工用临时电源引出。
本工程分为两个供电区域:
一为动力车间厂房区;
二为办公生活区。
动力车间厂房区我单位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动力车间厂房区西边的配电源引电。
现场施工安装一个总的配电箱,三个分的配电箱。
配电箱的具体安置位置见施工现场用电平面布置图。
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的接线方式及电缆、断路保护器型号选用见现场安装用电接线示意图。
办公生活区我单位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办公生活区北边的配电源引电。
办公生活区安装一个配电箱。
配电箱的具体安装位置见办公生活区用电平面布置图。
配电箱的接线方式及电缆、断路保护器型号的选用见办公生活区用电接线示意图。
1、线路铺设
1)、施工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架设完毕后经我公司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3)、整个施工现场供电系统采用TN-S重复接地保护系统,动力回路均采用三相五线制。
4)、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全部与保护零线PE相连接,所有开关箱均装漏电保护器。
5)、所有的配电箱均采用标准电箱,并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6)、对所有的接地点及保护零线每周定期检查,测试交验并做好记录。
7)、现场所有临时用电均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五、用电管理:
1、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用电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内容和步骤:
(1)、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2)、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的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3)、绘制电气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4)、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及修改施工方案的全部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表。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5)、定期检(复)查表(班组每周一次、公司每月进行一次)。
(6)、电工维修记录。
5、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六、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后颁发的上岗证和操作证,方可进行独立操作作业。
2、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的设备性能。
3、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5、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6、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必须设监护人。
7、按规定定期(班组每周、公司每月)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8、应懂得和熟悉触电急救常识和电气灭火常识。
七、安全距离与外电保护:
1、外电线路:
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2、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在内)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米,1~10KV不小于6米,35~110KV不小于8米。
架空线路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为4米,与机动车道为6米。
3、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
4、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识牌。
5、带电体防护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1米,35KV的应大于1.5米。
6、在搭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7、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配电箱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八、电缆线路
1、电缆主干线应采用架空或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露天敷设,并且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米高度至地下0.2米处时,必须加防护套管。
3、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线杆设置,并用绝缘线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
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4、在多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入室后采用架空敷设至施工区域。
电缆垂直敷设的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
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伴柱固定,一层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6米,二层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3米。
九、配电柜、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配电柜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柜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米,双划不小于2米,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米(个别部位不许小于1米),侧面通道不小于1米。
(2)、配电柜的天棚距地面不小于3米。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米,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小于2.5米时采用遮拦隔离,遮拦下面的通道高度不小于1.9米。
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米。
(6)、裸母线应按色标配置
相别
颜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7)配电柜应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8)、配电柜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9)、配电柜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在上一级控制开关上悬挂醒目色标“禁止合闸”的标识牌,并同时派专人看护。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分配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3、配电箱、开关箱的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杂草。
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的绝缘材料制作。
安装应端正牢固,箱底下与地面的距离在1.4米左右,
5、移动式开关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距离地面0.6~1.5米。
进出线必须采用橡胶绝缘电缆。
6、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不得小于10cm),不得歪斜和松动。
电线应用绝缘导线、接头线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8、箱体内的金属外壳应作保护接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表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十、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安装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
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
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5、购置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使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
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控制。
十一、使用及维护
1、所有开关箱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所控设备。
2、配电、开关箱每天由专业电工进行一次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每天、每周的检查均应做好维修检查记录。
电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3、送电操作过程: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过程: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4、施工现场停电一个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6、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使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十二、照明
1、在一个工作场内,不得只设置局部照明。
2、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3、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电器。
5、在震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震性、型照明器。
6、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破损的器材和器具。
7、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8、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
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9、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
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内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10、室外灯具距离地面不得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