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Word文档格式.docx
《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信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Word文档格式.docx(7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个包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点击此处阅读)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
-:
,下午: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号)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缴纳投标保证金。
缴纳磋商保证金账户: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帐号:
磋商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
(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及磋商地点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冯女士
-
邮箱地址:
@.m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已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且签订了《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磋商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磋商文件说明
.磋商文件的构成
.磋商文件包括: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
()磋商及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获取磋商文件止日或者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变更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不足日的,顺延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的三日前,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上。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人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
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磋商报价及币种
.商报价为总报价。
必须包括:
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系统集成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磋商函中应注明磋商有效期。
.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最后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磋商币种为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磋商截止期前按采购预算额度的%缴纳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投标人未发生违规行为的,由集中采购机构在法定期限内退还磋商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磋商保证金由投标人以现金或转款方式直接缴入“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银行帐户。
.投标人投标签到时,需出示“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作为投标人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
同时将缴款证明扫描(或复印)件盖章后装订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否则集中采购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要求而拒收磋商响应文件。
.投标人磋商现场签到时,须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和电子标书一并提交(电子标书与书面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包括磋商文件要求的签字、盖章)。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天。
.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内容):
()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磋商函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磋商最后报价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投标人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磋商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
.投标人须提交一式三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左侧胶装,其他方式装订的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均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要求投标人提交电子标书(光盘)一份,并在光盘上做**项目磋商响应文件和投标人单位名称标签。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封装在自行定制的“投标专用袋”中,并按要求标明磋商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的名称等。
.电子标书(光盘)单独放入信封袋中,加贴封签,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投标人签到时与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原件)一并提交。
.密封后的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按“投标人投标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投标专用袋用“于年月日上午:
之前不准启封”标签密封。
.如果投标人未按第.-.条要求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的,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概不接受。
.递送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与磋商地点相同。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磋商地点。
.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
允许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磋商过程
.磋商过程
.集中采购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参加磋商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磋商时,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磋商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磋商小组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投标人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解答投标人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磋商程序
.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实质性偏离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不符合第.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