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镇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实施方案与区街道“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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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xxx、xxx
成员:
xxx、xxx、xxx、xxx、xxx、xxx
各村(居)分工责任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拆迁复垦指导组、资金管理组,办公室设在x国土所,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拆迁复垦指导组组长:
xxx,副组长:
xxx、xxx;
资金管理组组长:
xxx、xxx、xxx。
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以片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承担项目区内的任务。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
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拆迁户安置、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施工质量监督。
国土所职责:
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村民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各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置换村民理事会组织。
5、组织群众迁坟
进村入户做好坟墓核查登记,确定坟墓迁移补助标准(单棺300元/座,双棺500元/座),确保在x年清明节前完成项目区迁坟。
6、合法宅基地与房屋认定
⑴按照“在本村有住宅、有承包土地,且x年3月31日前有户籍”为原则,按照“张榜公示”要求,确定拆迁户数。
⑵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宅基地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宅基地证但具有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
⑶在本实施方案制定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居住的(x年1月1日以前),应当给予补偿。
⑷凡在x年1月1日后未经批准的建筑,在拆迁中给予适当补偿。
四、拆迁和安置方案
㈠拆迁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个村(社区)已测量确定的部分村民组。
㈡拆迁时限
x年4月20日—5月20日。
㈢工作步骤
1、镇拆迁领导组会同涉及项目村两委分村民组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议,动员、宣传、讨论研究拆迁方案。
2、由镇丈量工作组人员在4月20日前对每户进行现场丈量拆迁面积,察看房屋结构,并登记造册,签订拆迁协议。
3、自拆阶段:
x年4月20日—5月20日,即拆迁户自行拆除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4、帮拆阶段:
x年5月20日—5月30日,由x镇建设用地置换项目领导组牵头,帮拆小组予以帮拆。
5、在拆迁过程中,验收组实行全程监督,凡所有房屋及附属物拆完并清理结束,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享受领取拆迁费。
㈣拆迁补偿标准
㈤奖惩措施
奖励:
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10个太阳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5%奖励;
在20个太阳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
在30个太阳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5%奖励。
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
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日后,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交付给置换领导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惩处:
拆迁户无理取闹、阻碍拆迁工作,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有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安置措施
为了保障拆迁后的农户全部得到安置,依据项目规划方案,采取规并安置,实行货币化补助,符合建房条件并需要选址安置的,由村负责安排到本村规划点内选址自行建房且不予补助,若不需要选址安置的,由镇财政一次性给予补助费5000元/户。
六、复垦整理
项目区总面积为x亩,均为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切实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耕用地。
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㈠土地整平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一油一稻”以及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
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㈡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
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㈢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㈣施工
按肥文件实施。
七、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补助拆迁户每月每户200元房租费(按6个月计算),作为临时安置费。
区街道2021年“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范文稿
一、指导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通过宣传劝导、严治重管,综合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人畅其行、物畅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按序排队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乘客排队上车、有序下车。
二是引导驾驶员、行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不主动出示出租车票、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三是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杜绝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三、主要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工作,广大市民和驾驶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市区主要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分别达到98%、95%和90%以上。
其他路口路段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遵章率达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驾驶人)自觉告别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等交通陋习;
(三)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绝乱穿行、乱行驶、乱停放现象,自觉排队上下车;
(四)“三车”(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和运料车)整治达到市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运营综合治理的意见》中规定的标准。
(五)交通文明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管理责任落实。
四主要任务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①社会宣传:
在重点区域(路段、场所)设立街头宣传站1个。
在主次干道、重要场所、辖区单位、社区悬挂横幅不少于20条。
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门前悬挂横幅。
布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后禁驾、交通文明”温馨提示卡摆进包厢。
②单位宣传:
利用文明学校、宣传栏、网站、电子屏等途径深入宣传,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区宣传:
利用市民文明学校、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为宣传。
登门入户,发送一封信,面对面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④重点群体宣传:
统揽指导督促辖区大、中、小学生,建筑民工,外来经商人员宣传教育工作。
2、深入开展大劝导活动。
发动街道机关党团员、文明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各类志愿者组成劝导队,统一佩戴“交通文明劝导员”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开展大劝导活动,对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宣传、劝阻、纠正。
3、深入开展“文明排队日”活动。
每月11日,在辖区车站、公交站台集中开展“文明排队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自觉养成文明排队习惯。
4、深入规范重要路段停车秩序。
按照市里确定的重要路段数量,组织城管和辖区交警实行严管重罚,规范停车秩序。
5、深入抓好“门前责任区”责任制落实。
①非机动车划线停放:
做到主次干道人行道较宽的地方一律要实行划线停放。
③严禁沿街店(商)家、单位倚门设摊和占道商业促销。
四、具体步骤
集中整治工作分为谋划准备、宣传教育、严治重管、长效管理4个阶段。
(一)谋划准备阶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办制定《x市x区“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2、交警x大队编印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小册,包括交通法律法规选编、停车导则。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录,确定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宣传教育阶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区委宣传部的统一组织下,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抓好新闻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宣传。
(三)严治重管阶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管全员上路执勤,严管重罚。
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场、大商场、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业步行街、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对不文明交通行为依法严管,形成严格劝导、严格管理、严格处罚的高压态势。
(四)长效管理阶段(9月15日以后)
迎接区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验收,。
制订长效管理办法,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居委、机关各科室,辖区驻地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要切实把集中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干事、奖惩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教育覆盖到位、活动部署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处罚管理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检查。
区文明办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义务监督员等组成督查小组,开展暗访巡查,街道将组织专人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或个人严格问责。
(四)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
把专项整治绩效作为评选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卫生先进单位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单位或个人有严重违规违规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