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江街道开展院落自治管理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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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雨城区青江街道工作委员会
雨城区人民政府青江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推进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社区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让社区干部处理事务有规矩,党员发挥作用有平台、居民参与管理有渠道,努力完善“组织细胞化、管理民主化、服务自主化”城市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新机制,遵循事由民理、策由民定、权由民用的原则,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和谐雨城的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努力建设具有基层特质、时代特征、青江特色的示范性和谐幸福社区,力争实现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全市前列、雨城领先的奋斗目标。
二、指导思想
以中央和省、市、区社区建设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区治理新模式,提高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解决院落管理的难题,成立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依靠广大居民共同决策和监督院落事务,不断提高居民的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努力把社区院落建设成民主自治、管理有序、诚信友爱、安定祥和、文明整洁、环境优美、文化繁荣、充满生机的和谐家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江街道开展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胥艾骅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正琼同志,党工委副书记杨世苹同志担任、成员由办事处副主任杨恩长同志、陈熊同志,武装部长郭雄同志,王学全、张芝兰、刘东、徐进同志和三个社区的书记、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学全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张芝兰、刘东、徐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组织、指导工作。
四、主要工作
(一)建立领导联系制度。
根据党工委领导所联系的社区,具体负责指导该社区的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
具体指导工作时间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以上。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制作宣传小册子、印制标语等多种形式,对构建居民院落常态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居民自治的意义、目的、方式等进行广泛的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居民参与院落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对办事处、社区参与此项的工作人员要进行3次以上的培训,使此项工作能顺利的进行。
(三)成立筹备小组。
要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成立筹备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民主选举议事会和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工作,社区党总支书记担任筹备小组组长。
(四)建立院落党组织。
按照《党章》和组织细胞化的要求,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实际,在社区网格组建党支部(党支部设书记1名、委员2名),在院落组建党小组(院落党小组设组长1名、委员2名),形成纵向“社区党总支-网格党支部-院落党小组”的组织体系;横向“社区党组织-辖区单位党组织-党员志愿者队伍”的工作体系。
(五)成立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
按照《雨城区青江街道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运行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和规定成立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
1、以院落为单位成立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
2、议事会属于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社区和院落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选举人资格的确定。
本院落居住的居民。
4、民情代表的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居民;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群众认同度高;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公益事业,愿意为群众服务。
5、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联名推荐、组织推荐方式报名参选民情代表,并进行公示。
6、选举的方式。
采取“一户一票”或召开单元、楼栋、院落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民主推选民情代表。
7、民情代表的产生。
根据院落规模和数量,楼栋和单元多的院落以单元为单位、楼栋和单元少的院落以楼栋为单位,按“每5-30户选一代表”的标准推选出民情代表,并进行公示。
8、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组成。
由选出的民情代表组成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
9、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设召集人1名,一般由院落党小组长担任。
10、议事会每届任期3年。
民情议事代表可连选连任,三分之二以上具有选举权的院落居民联名可罢免本院落民情代表。
(六)成立院落自治管理小组。
按照《雨城区青江街道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运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民主选举产生院落自治管理小组组长和成员。
1、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应在社区和院落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2、院落自治管理小组选举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民情代表产生后,由社区或院落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召集第一次全体会议,民主选出院落自治管理小组组长和成员,并向院落居民公示。
4、院落自治管理小组是社区居委会管理下的一个下属机构。
院落自治管理小组由组长、成员共3-5人组成。
其中,组长1人、成员2-4人,任期3年。
可连选连任。
5、院落自治管理小组成员要求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七)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民情代表议事会规则、院落自治管理工作职责、自治管理公约、组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门卫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院落居民自治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10月)
1、召开动员大会,宣传有关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的精神;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推进方案;
3、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试点试行阶段(2011年10-11月)
在三个社区中选3-6个院落作为试点院落,完善党组织、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和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在11月底前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0月)
从12月份开始,全面开展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成熟一个院落就建立一个院落的党组织、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和院落自治管理小组,并按验收标准上报区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10月)
召开大会总结经验。
对优秀、达标社区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创新服务,增强居民对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的认同感。
(一)从发挥党员的作用,立足院落实际出发,把社区院落民主自治管理工作与党员承诺认岗要有机结合起来。
在社区深入开展党员亮身份“我是党员我承诺”党员认领社区岗位承诺活动。
要在党员所居住的单元门(如果是流动党员在社区公示栏)上公示党员的基本情况、公示承诺为社区服务的岗位及对群众的承诺。
要通过开展党员认领社区岗位承诺活动,使社区党员参与活动有主题、展示形象有途径、发挥作用有舞台,有效的提升社区党建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二)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情专递工作”。
坚持“民情专递”特事特办。
定期召开协商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
同时,凡社区重大事宜要及时召开“社区大家谈”或听证会,共同协商,认真组织。
可随时掌握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管理权。
七、明确目标,完善制度
(一)加强目标管理
建立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街道要与各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在2012年10月底之前,完成社区居民院落党组织、院落民情代表议事会和院落民主自治小组全覆盖工作。
(二)建立完善制度
1、建立例会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建立考评制度。
采取日常跟踪,随机抽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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